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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大欢喜:p艾尔莎美滋滋地吃完早饭,拿起自己的书包准备跟贝斯特先生说再见。贝斯特先生却已经抢先她一步开口:“今天我送你。”艾尔莎略带茫然地想了想今天是周几,最后得出了今天确实是工作日没错的结论。贝斯特先生没有错过她脸上的这点茫然,扬了扬包扎了绷带的胳膊:“我今天可有一天的休假——走吧,等下估计还要在帕克家停上一会儿。”彼得今天也要比艾尔莎要晚。不过在小姑娘哒哒地跑进他家的时候,他已经在吃早餐了。“今天不要着急,彼得。”艾尔莎说,“我爸爸要送我们一起去上学。”十分钟后,艾尔莎坐在车辆的后座位上,有点昏昏欲睡——她早上吃的太过心满意足,以至于精神都有点懒散。她的小伙伴显然要拘谨的多,目光甚至有点不知道要放到哪里才好。贝斯特先生从镜子里看到了略带着慌乱意味的年轻人,顺手打开了车载音响,播报着早间的新闻。早间新闻从今天一天的天气开始,先是播报了昨天相对重要的事情,然后开始播报路况——皇后区倒是一如既往的通行顺畅。接着便是其他更接近于娱乐的内容。比如说原斯塔克大厦现复仇者大厦似乎有搬走的迹象,打趣了一下富翁aka钢铁侠的家底到底有多丰厚,又开始好奇复仇者基地会搬到哪里去。彼得听得聚精会神。实际上,他跟艾尔莎哦有着共同的偶像——托尼。斯塔克。只不过他的目标没有艾尔莎那么明确,对于未来,他还是一团雾水——说实话,这在中城科学科技高中可不常见。艾尔莎昏昏欲睡之中听到了这条新闻,勉强清醒过来。她伸手捂了一下眼睛,借此机会偷偷地在手心凝了冰晶。尽管她对于低温已经开始非常适应,然而敷在眼睛上的明显温差还是让她打了一个激灵,彻底地清醒了过来。“这条消息过时啦。”艾尔莎顺手拍了拍脸颊,“我之前就已经听说了。”“那你觉得斯塔克先生会把新的复仇者基地建在哪里呢?”彼得好奇询问。艾尔莎耸了耸肩膀:“斯塔克先生做事还没有有过被别人看穿的时候呢。”她日常夸了一波自己的偶像,才回答小伙伴提出的问题:“不过我可以猜一下——毫无疑问,按照之前斯塔克先生都能将斯塔克大厦供给复仇者们使用,那么这次的新基地,规模和舒适度一定都不小。”她有了点精神,兴致勃勃猜测的模样就像个对于新线索无比专注的小侦探。“鉴于大个子雷神和大个子浩克,他们的基地应该会在稍微靠郊外的地方——为了他们更容易伸展拳脚。还有就是,虽然复仇者们之中不乏像是美国队长那样的传奇,但是我觉得,之后也应该会有新人加入——那么,结合第一条,基地的规模一定会更加广阔。”“稍微偏远、占地广阔,且复仇者们又对于纽约的治安多有关注,离室内的距离又不能太远——我觉得,新的基地可能会在纽约北部——那里刚好有一块符合以上条件的空地。”小伙伴彼得对于艾尔莎的分析目瞪口呆:“……你怎么会知道那里有块空地?”他诚挚发问。艾尔莎突然之间不知道如何回答。小姑娘知道这件事情其实也是个偶然。她在之前的假期里,经常乘车去泽维尔接受教育,里面不缺少各式各样在某些方面却还是符合教师标准的老师。他们闲来无事时总会跟着学生们讲述他们的历险故事(艾尔莎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个叫做死侍的老师,虽然金刚狼罗根觉得那个家伙根本不配教年轻幼稚不懂事的学生们),故事往往都是从纽约这个地方开始,逐渐辐射到周边地区。x教授则会不知道从哪里弄来关于各个地区的地图,详细到城镇——他还讲过一个关于纽约格林威治村和格林威治时间的故事,不过艾尔莎觉得他是瞎编的。毕竟什么控制时间,实在太过匪夷所思,即使她所处之地,就已经足够匪夷所思。冒险故事中,当然就包括了那一片区域。贝斯特先生的及时开口解救了陷入沉默的姑娘:“孩子们,应该拿好你们的书包上学去了——晚上要我来接你们吗,艾莉?”艾尔莎和彼得对视了一眼,然后一同对贝斯特先生摇了摇头。“你应该好好休息,爸爸。”艾尔莎说,她半起身,给了坐在驾驶位置上回着头说话的贝斯特先生一个面颊吻,“晚上我们吃什么由你来决定。当然,我可以负责晚餐,前提是你要去买菜——回头见,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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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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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