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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女士失笑:“那我就等你回来了。”贝斯特先生果然在招待另一位客人。书房的门只留了细小的一条缝隙,声音从里面传出来。艾尔莎在敲门之前仔细地听了听,里面两位先生正在对某些事情进行争论,声音算不上多高亢,然而即使只是听着,也能感觉出来之中弥漫着的火药味。艾尔莎觉得自己要是再不敲门的话,里面的人可能下一秒就要动起手来,于是小姑娘毫不犹豫,礼貌地敲了敲门:“爸爸,我能进来吗?”里面的争论的声音一瞬间停止下来。艾尔莎随后好像听到了贝斯特先生开口说了什么,但是因为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她对此毫无头绪。贝斯特先生清了清喉咙,声音要比之前堪称争吵的争论温和千万倍,听得书房里的另一位客人——毫无疑问,福尔摩斯先生——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当然,艾莉,门没有锁。”下一秒钟,金发蓝眼的小姑娘就从门外探了头进来。她眼睛滴溜溜地转了一圈,目光在接触到目光锐利的福尔摩斯先生时,下意识地露出了一个相当灿烂的笑容。歇洛克。因为戒断反应异常暴躁。福尔摩斯:……所以到底为什么一个优秀的警官的女儿会有这么傻乎乎的表情!尽管贝斯特先生告诉艾尔莎,今天晚上可以回家吃饭,但是直到艾尔莎给书房里的两位男士添上了茶水,也没有看见晚餐在哪里。小姑娘放下了茶壶,走路都是小孩子一样的蹦蹦跳跳,出了书房将门细心地关好,跑到了楼下去跟华生女士说话。华生女士手中捧着茶水慢慢喝着,电视上放着新闻节目,似乎要比之前的感觉自在一点。艾尔莎在她的身边坐了一会,终究没有忍住问她为什么会来这做客。“不是说不欢迎你的意思啦。”华生女士稍稍思索准备给出一个答案的时候,艾尔莎在一旁赶忙解释,怕是对方觉得自己不欢迎他们,“我只是觉得有点突然。”“我也觉得非常突然。”华生女士耸了耸肩膀,脸上露出一个略微带着点无奈的表情,“但是福尔摩斯有怎样的想法,我通常都猜不到。”艾尔莎严肃地点点头:“偷偷地告诉你哦,有时候我爸爸在想什么,我也都猜不到。”华生女士再度失笑。艾尔莎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一边看着华生女士一边倒退着向厨房边走过去:“爸爸说今天晚上我可以回家吃饭,但是看起来他什么都没有准备——我现在就去准备晚餐啦,你有什么喜欢吃的吗?”艾尔莎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已经走到了冰箱前,打开查看里面的食材,一边念出声一边非常自然地问华生女士是否喜欢。“我们可以选自己喜欢的。”艾尔莎根据着华生女士的反馈选择晚餐的食材,声音听上去兴致勃勃,“至于楼上的两位先生——我们不管他们啦。”楼上的两位先生相谈甚欢——至少没有真正地动起手来。等到一切地争论结束之后,两个人才从书房里离开,分给另外的两位女士一点注意力。楼下的两位女士也相谈甚欢。贝斯特先生对此倒是毫不诧异,毕竟在他的心目中自己的小天使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姑娘,相对来说,福尔摩斯脸上的表情就有点古怪。他在看向正和艾尔莎说着话的华生女士时,脸上的惊奇感几乎要溢出来。总结来说,大概就是为什么日常对我没有什么好脸色的人会这样温和地跟一个傻乎乎的小姑娘讲话。晚餐已经摆上餐座。华生女士在中间也出了不少力,不过中坚力量却依旧是艾尔莎。只有她和贝斯特先生的生活之中,父女两个轮流负责早晚餐,而鉴于贝斯特先生日常加班,艾尔莎已经是个非常能干的小姑娘了呢。福尔摩斯坐在餐桌旁的时候,表情还有点古怪。他似乎有点想拒绝晚餐,但是看到自己的看护——或者医生亦或者伙伴——巍然不动,于是也就勉勉强强地坐在了餐桌旁边。气氛就有点古怪。艾尔莎看了眼这个再看一眼那个,觉得这样的时候似乎跟自己的父亲说说话有点奇怪,于是平时在餐桌上基本闲不住的小姑娘专注于自己的食物,还顺便在心里默默地点评一下自己的厨艺——嗯,真是越来越棒啦!“所以说,那天的那位华生女士和那个——哦对福尔摩斯昨天去了你家?”隔天早上艾尔莎去找彼得一起上学,中途不怀好意地问了问自己的小伙伴昨天的小甜饼尝起来怎么样,说着说着就谈到了昨天来家里做客的两位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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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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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