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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观察了我很久,小小姐。”甜言蜜语的哥谭宝贝微笑起来,“介意我坐在这里吗?”艾尔莎惊得从桌后站了起来:“当然、当然不介意!”布鲁斯。韦恩明面上的身份设定,是个社交达人——虽然对于多数人,他都并不需要去主动迎合,但是这却不意味着他缺少社交的技巧。他长得好看,身份背景位于一流,气质虽然是“花花公子”,却也正说明了姑娘们对于他的抵抗力实在薄弱。虽然吧面对一个过分小的姑娘,花花公子的气质收了一点,但是这却也不耽误哥谭宝贝真心实意地甜言蜜语以及挑起话题的技巧。艾尔莎最开始还有点拘谨,到了后来,已经跟对方熟悉到谈论自己未来的计划这一点了。“我想成为斯塔克先生那样的人!”小姑娘说到自己的对于未来的规划时毫不犹豫地说出了自己偶像的名字,然后看到了对方似乎有点微妙的表情,到底有点不好意思,“我的偶像就是斯塔克先生啦……虽然在您面前提起他好像又那么一点点不合适……”韦恩内心想着怎么难道我还比不上那个花花公子吗表面上笑嘻嘻:“虽然你的偶像不是我,对此我感到稍微遗憾,但是我认为那是我并没有在纽约——不然的话,怎么还会有人去喜欢斯塔克呢?”这样的话单纯听起来似乎有点过分,然而哥谭宝贝的语气带着点调笑,十足地说明了这只是用来缓解对面小姑娘情绪的俏皮话而已。艾尔莎果然被对方逗笑:“如果在纽约的话,哥谭就不会有明珠啦——所以,您还是待在哥谭,把纽约留给斯塔克先生吧!”哥谭宝贝脸上带了点特意表现出来的不甘心:“只能如此了。”跟这样一个人进行聊天,氛围轻松又快活,艾尔莎甚至聊到了下学期会参加的竞赛小组。“……我觉得我们会在十项全能里取得相当不错的成绩的!”小姑娘语气里信心满满,“我的同伴们都非常非常优秀!”布鲁斯。韦恩终于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相当合适的突破口,于是相当顺利地接下了话题,并且努力将话题向自己所想要的那个方向引去:“十项全能?我听说过这个竞赛,是聚集了全美最优秀的高中生——听起来非常棒。”他先是这么感叹了一下,然后故作不经意地接着说下去:“我身边也有个小朋友,跟你差不多的年纪,似乎也在准备这个比赛——我觉得,你们之间可能会有更多的话题。”艾尔莎:“咦?”她不记得有媒体报道过布鲁斯。韦恩身边有什么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来着——不过也可能是被各种关于他的绯闻所掩盖了?布鲁斯。韦恩适当地装作没有看见小姑娘带着点疑惑的表情,没有什么犹豫地将正义联盟的团宠(?)暴露了出来。“他跟你一样,总是能找到相当多的话题。”布鲁斯。韦恩这句话有点意味深长,让对面话痨本质的小姑娘有了一点因为被看透了本质的微妙羞涩。“而且你和他的兴趣领域,有那么一点点相似。”韦恩继续说下去,“虽然我认为你们迟早会在竞赛上见面,但是那时更多的情况是成为互不相识的对手。我倒是觉得你们两个可以成为非常好的朋友——介意我介绍你们认识吗,艾莉?”艾尔莎稍微有点心动。虽然她的朋友并不少——和泽维尔的大家都相处地非常好呢——但是她吧,觉得自己还是缺少一些“普通”的朋友。对方说的这个听起来确实合自己胃口哦。艾尔莎思考了一小会,觉得自己应该勇敢地迈出结交其他普通小伙伴的这一步。所以她郑重地点了点头:“好哒——我能先知道他的名字吗?”“巴里。巴里。艾伦。”韦恩回应。等到彼得真正地结束了自己的假期实习时,距离哥谭宝贝来到皇后区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或许是因为汉堡真的特别好吃吧,哥谭宝贝来到这的次数相当频繁,频繁到各个媒体甚至觉得他想来皇后区定居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吹爆汉堡店而且因为见不到自己的小伙伴们而有点无聊的艾尔莎,成功地在汉堡店多次与布鲁斯。韦恩见面之后,这两个人非常迅速地熟悉了起来。两个有那么一点点年龄差的人之间却没有什么太大的沟通障碍。艾莉会感兴趣的话题其实非常好猜,无非就是自己将来所要专注的专业,身边的小伙伴们,以及她的偶像钢铁侠。哥谭宝贝琢磨着自己的魅力可能是直线下降了,要不为什么跟小姑娘交谈这么多次,对方却依旧只会在自己提到托尼。斯塔克的时候双眼发亮而对自己只是当成了普通的朋(zhang)友(b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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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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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