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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先生正在做午饭。于是艾尔莎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打开了电视机,声音调并不大,多数注意力也都没有放在电视上。“爸爸。”她跟贝斯特先生说话,“我要去哥谭了哦。”贝斯特先生:“嗯。”艾尔莎:“我走后就剩下你自己了——你不要工作到太晚。”贝斯特先生:“嗯。”艾尔莎:“即使是跟福尔摩斯先生一起工作也绝对不要太晚——我都发现了,自从福尔摩斯先生出现,你下班的时间就开始变得不准时了。”贝斯特先生继续无奈地答应。艾尔莎:“还有,要记得吃饭哦——警局对面就有物美价廉的快餐。当然,也不要吃太多快餐。”贝斯先生:“好。”艾尔莎:“咦说到快餐——我去哥谭的话就再也吃不到全皇后区最好吃的汉堡了qaq这两天我一定要多吃几次。”贝斯特先生:“……”贝斯特先生:怎么突然就从关心我的生活换成了另一个话题?艾尔莎还想说点什么,但是有人在敲门了。小姑娘哒哒哒地跑了过去开门——“咦彼得?”“艾莉qaq”这算得上是一场“久违”的见面。虽然真实的时间跨度其实并没有多久,但是事件统一发生在这样一段时间内,还是会让人产生其实已经过了很久的错觉。艾尔莎在见到自己的小伙伴的时候,有一瞬间觉得哇时间过得真快啊,然后下一秒却发现其实假期还没有结束呢。这样想着,小姑娘脸上又露出了点开心的表情,对照着自己小伙伴脸上似乎有点委屈巴巴的表情,格外明显。“怎么啦彼得。”艾尔莎先这样问。过于熟悉且平常的仿佛之前的对话有点让对方愣神,回过神后甚至有点不知道怎么回应。“梅婶说,”彼得艰难地从脑海里翻出自己过来的目的,开始了话题,“看到了贝斯特先生的车从外面开回来了——所以让我看看你是不是也回来了……”他说到最后的时候,声音有点变小,不知道为什么,在小伙伴行目光中有种莫名的不好意思。“我和爸爸正准备吃午饭——你已经吃过了嘛?”艾尔莎这样问着,却已经让开了入口的位置,示意自己的小伙伴进来。于是彼得将嘴里那句已经吃了吞了下去——嗯身体素质更好之后也更容易饿了,即使刚刚吃过也依旧能吃!真的!然而贝斯特先生并没有准备三人份的食物。于是彼得只好坐在了沙发上,一边看着被小伙伴打开的电视实际上目光完全没有聚焦到那上面,一边拿着艾尔莎翻出来塞给他的一大堆零食心不在焉地吃着。敏锐的听觉让他能够很清楚地听到艾尔莎他们之间的对话。贝斯特家的餐桌上没有什么不可以讲话的规矩。于是艾尔莎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含含糊糊地说着各种事情。鉴于她即将出发前往另一个城市,小姑娘说的最多的还是对于贝斯特先生的各种“要求”——继续之前的那一段关于衣食住行的关怀。贝斯特先生耐心十足地听着,最后看到艾尔莎已经只顾着说话而不好好用餐,才无奈而温和地喊着她的名字打断她。于是餐桌上短时间内又陷入了安静。贝斯特先生先行完成了用餐。他没急着离开餐桌,反倒像艾尔莎一开始做得那样,一边看着艾尔莎用餐,一边进行嘱咐。“虽然对于你即将去往的学校我已经有了基本都调查,同样是个非常不错的高中,但是艾莉,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你都会是自己了。”小姑娘在父亲的视线之中点点头。“我相信你会很快适应那里的,也相信你能解决绝大多数遇到的难题——但是艾莉,”贝斯特先生停顿了一下,语气之中饱含着自己的小天使即将真正离开自己羽翼的复杂,“你要知道,有很多人都在你身后。”艾尔莎抬起头,眼睛里亮晶晶的——那是她本身眼睛之中就存在的情绪,以及一层透明的水光。“我爱你,爸爸。”小姑娘说。贝斯特先生收拾好厨房,然后去楼上办公,同样给两个小朋友留下足够的空间进行交流。艾尔莎吃的有点饱,于是绕着沙发瞎转悠,没有立刻坐下。听到了餐桌上父女两人的谈话的彼得有点愁眉苦脸,显然对于自己的小伙伴还是会离开的这个结果有点不满。他化不满为食欲,于不知不觉间将小伙伴给他搬出来的零食全部吃光,再次伸手却没有拿到东西的时候才回过神来。一时间有点心虚。艾尔莎看着空掉的零食叹了口气,去给小伙伴倒了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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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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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