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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作为十项全能bug一样存在的蝙蝠侠,在对于艾尔莎的指导上还是帮了很大的忙的。虽然对方似乎总是想让她留在哥谭本土的大学而不是让她跟她偶像一样选择it来着。于是艾尔莎在回家的时候,大半个行李箱都装满了厚重的书籍。是贝斯特先生开车前去机场接的她。随行者还有好久没见的彼得。蜘蛛侠本侠帮忙拎了一下行李箱,尽管重量对于他来说早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他大概估算了一下,换算下来觉得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个重量已经是十分重的了。艾尔莎跟彼得像是最开始那样占据了后座。车内开了空调,冷气十足,剩下两位先生都穿了外套来抵御稍微有点低的冷气,只有艾尔莎自己穿得单薄,甚至还偶尔用手扇扇风这样。尽管已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见过,但是两个小朋友聊起天来毫无生疏。他们之间一直都进行着交流来着,这次重新见面,也并没有因为一直都有交流而变得话题很少,反而话越来越多——不愧是两个小话唠见面。彼得感慨了一下艾尔莎行李箱的重量,小姑娘摆出了一点愁眉苦脸的表情,但是眼睛确实熠熠生辉的。“因为行李箱里有很多的书籍。不仅仅有这学期的书,还有以后我准备学的专业的初步的书籍!”“更重要的是!”艾尔莎拉长了声音,“我会代表学校参加十项全能的!”彼得:“那我们岂不是……?”艾尔莎:“是的没错——我会和你内德还有米歇尔成为对手的!”彼得:“第一名一定是我们的!”艾尔莎:“是我们的!”于是两个未成年这样吵了一路,吵到贝斯特先生一边听着一边叹气,最后开口提醒已经到家了才让这两位小朋友停下争吵。对于回到家的感觉,艾尔莎的感受是真的太好了!晚餐是贝斯特先生做的。绝对比不少韦恩庄园里阿弗的手艺,但是艾尔莎吃得格外开心,并且顺便在晚餐途中给自己父亲讲述了各种出自阿弗手下的好吃的。“但是很可惜不能带回来。”小姑娘惆怅地说,“真的超好吃的!”贝斯特先生:“我看出来了。”艾尔莎:“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呀?”贝斯特先生幽幽开口:“从你的脸上看出来的。”贝斯特先生伸了手,越过桌面,捏了捏小姑娘的脸颊,得到了艾尔莎不满意的怒视。贝斯特先生:“能看出来你在那边过得很好——脸变软了哦艾莉。”艾尔莎:qaq艾尔莎:我能怎么办啊这可是我亲爱的爸爸我当然只能原谅他了qaq回到家里的第一天,艾尔莎非常快乐且放松地选择了多睡一会。等到她睡饱了起来之后,贝斯特先生作为一个根本不存在假期的人,果然已经不在了。桌面上按照一开始的那样留着便条,告诉艾尔莎做好的早餐已经放在了冰箱里。小姑娘感觉到了一切都没有变化的熟悉感。不得不说,这非常棒。正式开始的假期第一天,艾尔莎选择好好的呆在家里做一个假期的计划。只不过自己的手机手机不停地响起,是不断收到信息的提示。艾尔莎安心把计划写完了大半之后,才略微停下来去看,泽维尔的小伙伴们发来的消息占据了大半个信息条。艾尔莎仔细地想了想自己好像忘记告诉他们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假期的了,有那么一点点好奇他们是怎么知道的。泽维尔的小伙伴:“嗐,是教授告诉我们的?嗯?你问我们教授是怎么知道的?”“我觉得只要是教授想要知道的事情,很少会有不知道的时候吧!”艾尔莎:“好像有一点点道理哦。”艾尔莎:不过我总觉得教授好像并不是因为这个知道的?哥谭的韦恩先生背后开始发凉,并且因此决定让阿卡姆的警备条件再加上一层艾尔莎做计划的时候,当然把去泽维尔这一项也列了进去。所以在泽维尔的小伙伴们询问她什么时候能过去的时候,艾尔莎拿起了计划表,一项一项地给他们念出来。“按照计划来讲,很快的!”艾尔莎说,“放心放心,这个假期我绝对会像之前那样有足够呆在泽维尔的时间的!”“那就好。”这是一条来自于冰人的消息,“大家在知道你放假的时候就开始期待了。属于你的那个冷藏室已经提前准备好了,几乎每个人都进去逛了一圈——当然,最后都被冻得不行。”艾尔莎:“哈哈哈哈哈哈。”冰人:“还有,凤凰女让我告诉你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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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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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