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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一点点心虚的艾尔莎小心翼翼地问:“那你没有告诉蝙蝠侠……吧?”巴里故作深沉地沉思了好一会,在艾尔莎开始越来越不安的时候才忍着笑开口:“当然没有告诉他了!和小伙伴之间的讨论怎么能告诉其他人呢!”只不过。巴里想着蝙蝠侠本人的习惯性格。他到底知不知道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大概在这个学期中期的时候,韦恩庄园里竟然举办起了一场聚会。艾尔莎是在前一天知道的。小姑娘在得到消息的时候有点惊呆,并且有那么一点点忧心。“在这里办聚会的话,韦恩先生,嗯,蝙蝠侠的秘密基地,不会意外被发现吗?”管家侠回想了一下自家老爷给自己列出的客人名单——嗯,都是熟人——于是安慰艾尔莎:“不必担心,艾莉。”“虽然说是聚会,但是实际上并不是你想象之中的那种规模巨大的。更像是熟人之间的偶尔会面。至于秘密基地会不会发现——你要相信蝙蝠侠的能力。”艾尔莎点点头。确实如同管家侠所说的那样,相对于外面那种过大的宴会,这里确实更像是熟人之间的聚会。艾尔莎和巴里两位青少年呆在角落里,一边嘴不停,一边看着每一位前来的客人。艾尔莎看到了之前见过的、据巴里所说是位历史系教授的女性。对方似乎也发现了艾尔莎的视线,给了小姑娘一个非常友好温和的微笑。艾尔莎对此有那么一点点害羞,不过也同样回了对方一个相当灿烂的笑容。其他人的话,她基本都没有怎么见过。于是身边的小伙伴一边吃着东西顺便给她塞自己觉得好吃的,一边给她介绍每一位来客,相当熟悉的样子。“你看那个穿着格子衬衫还戴着眼镜的——那个是大都会星球日报的记者,克拉克。”“那个穿得很严实,还戴着一个现代机械一样装备的,是维克多。”“哦哦,还有那边那个一看就狂放不羁的家伙,他叫亚瑟哦!”小姑娘严肃认真的点点头,真切地感受到了韦恩先生的交友范围之广。这样想着的时候,她身边的小伙伴把手上的食物放下,然后跟艾尔莎说话:“我们互相之间都认识啦,我猜韦恩先生也会向他们介绍你的。”艾尔莎:“唉???”下一秒中,属于这群人中心的韦恩先生冲着艾尔莎招了招手:“艾莉,来——跟大家打个招呼。”艾尔莎不合时宜地想:为什么突然有种家长在向其他人介绍自家孩子的感觉——嗯,我好像就是那个孩子。一切事情都从那晚开始变得顺理成章起来。艾尔莎开始不止跟着蝙蝠侠进行夜巡。在几乎一个月的时间内,她的搭档换了好几批——包括且不限于闪电侠,绿箭侠,超人,海王等等等……这些通常会出现在其他城市里的义警——或者说是超英——都在哥谭轮流出现了一番,以至于这一段时间之内,哥谭市达到了令人惊讶的平静和安全。艾尔莎的最后一位队友神奇女侠出现在她面前表示带着她进行这轮夜巡的最后一晚时,小姑娘还有一点遗憾——不过其他情绪冲淡了这一点点遗憾的感觉。神奇女侠穿着非常标准的亚马逊战服,跟艾尔莎进行了第一次展露自己身份的会面。艾尔莎本来觉得自己在这几乎一个月的时间里接受到的消息已经够多的了,但是依旧没有想到过巴里跟她说身份为历史教授的女性,其实还是一位令人钦佩的女战士。而伴随着进行着这样的夜巡活动,关于正联即将有新人物加入的新闻逐渐增多起来,之后便逐渐发展到了像是“新成员——来自寒冬的雪花”这样有亿点点浮夸的标题——虽然她还是很高兴自己终于不用顶着什么寒冬女神这样更羞耻一点的称呼来着。“我感觉有一点羞耻。”艾尔莎偷偷给自己同有秘密的小伙伴说,“报纸上说你是‘纽约的好邻居’的时候,你不会觉得有点害羞吗彼得?”彼得:“刚开始的话好像有一点。”蜘蛛侠认真地进行了一番思考:“不过到了后来我习惯了。”甚至还有点骄傲。他在内心补充上了这样一句。艾尔莎:“……那看来我还需要多多适应一下。”接下来就很顺利地切换了另一个话题。“我看到了哥谭的各种报道了,”彼得说,声音里有一点迟疑,“你是要留在哥谭吗艾莉?”这是个非常现实而且不好解决的问题。实际上在这一段时间里,艾尔莎也都在每天进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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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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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