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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哭了!”——燕琦听懂了它的话。在维尔加王宫时,他偶尔也能听懂动物们说话,不过没有现在这么的清晰。整个王宫,只有他一个人拥有这样的能力——他只告诉了爸爸妈妈,他们叮嘱他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给任何人。大猫让他别哭了……是不吃他了吗?燕琦再次试探性地眼睛睁开一条缝。这一次,那只眼神冰冷可怕的大猫后退了两步,和他拉开了距离。燕琦吸了吸鼻子。从扎人的草地上坐起来,小王子漂亮的蓝眼睛委屈巴巴,又有点害怕地望着大猫:“你,你不吃我了?”“……喵嗷?喵嗷!”你在说什么废话?我吃你干什么!燕琦:“……”你刚刚明明嘴巴张得那么大!口水都滴到他的脸上了!对着小王子谴责的目光,梅布尔心虚地移开视线。它哪里知道,这个看起来脆弱瘦小的两脚生物,是有智慧的?——大草原上拥有智慧的生物们的默认规则,不互相残杀。谁也不知道,如果它们互相捕食会发生什么,听说也许会疯,也许会失去好不容易拥有的智慧,总之后果非常严重。“你的父母呢?为什么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梅布尔从鼻腔呼出一口气:眼前这只,应该是幼崽,虽然呆呆笨笨的,但好歹遇到危险的时候知道要开口呼救——否则真是害死它了!“爸爸妈妈没有丢掉我!”燕琦矫正道,旋即失落地垂头:“他们在家里。”“哦。”梅布尔冷漠地应了一声:“那你赶快回家去吧,这里是我的领地。”如果闯入的不是幼崽,而是成年生物,即使拥有智慧,它也要教训对方一顿,以捍卫自己的领地和威严。更何况,他刚才还看它拉粑粑!梅布尔脸上的玫瑰斑纹有片刻的扭曲。那有点呆呆的幼崽垂头丧气:“我可能回不去了。”梅布尔:“?”梅布尔自己就是独居生物,自然知道,它们这类生物的幼崽成长到一定年龄时,就要离开父母独自生活。但眼前这只幼崽……梅布尔上下打量着燕琦。直立的两脚生物,它只见过猴子,但即使是幼崽,那些吵闹的猴子身上、脸上也都长满了绒毛,不像眼前的幼崽。他裸露在外的皮肤白皙而光洁细腻,没有毛发保护,十分脆弱。那包裹在他身上的华丽怪异的皮固然精致好看,但也绝对起不到多少防御作用。他的手指细瘦柔软,指甲圆润平滑,一点都不锋利。别说捕猎了……梅布尔心想:他可能连送上嘴的肉块都切割不开,甚至抓不稳。“你的父母遭受了袭击?”梅布尔只能想到这个解释,否则它无法理解,这只幼崽的父母为什么这么早就将他赶走。“袭击?”燕琦一愣,摇了摇头:“不会的,王宫的侍卫会保护他们的!”“王宫?”梅布尔发现了一个陌生的词汇。“王宫就是我的家,我住的地方!”燕琦摸了摸头顶的小王冠:“你听说过维尔加王国吗?我爸爸是国王,我是维尔加王国的王子——”“刚才我在睡觉,然后梦见了一只巨龙,它载着我一直飞,最后飞到了这里。”燕琦看向金色巨龙消失的地方:“你刚刚有看到它吗?你看到它飞去哪个方向了吗?”他想找到巨龙将他送回去。梅布尔:“……”什么王宫,什么王子,什么巨龙。它明白了,这是个傻子!梅布尔怜悯地看着幼崽:“你的父母有智慧吗?就像我们这样。”“像我们这样?”燕琦若有所思地望着大猫,有点纠结:“是的,他们很有智慧,聪明,博学……不过,他们和你不太一样。”“和我不太一样?”梅布尔:懂了。那就是和这只幼崽一样……原来是一家三傻。或许,他们刚刚拥有智慧不久。而这只可怜的幼崽,他的父母已经成年,习惯了强大的身体,遗忘了自己的孩子还很年幼、弱小的事实。这很正常……梅布尔刚刚拥有智慧时,理智和本能也经常会起冲突,那段时间它过得十分混乱。可怜了这只幼崽。作为食物,他看起来干净、美味,只是肉稍稍少了一点。作为幼崽,他那灿烂的金色毛发柔软而美丽,蓝色的瞳孔和天空一样明亮动人,不乱跑,不乱叫,不乱跳,乖巧而讨喜,只是有些羸弱。如果是以前,梅布尔会果断地扭头就走。但现在,它是四只小豹子的母亲,胸腔中有着生产后近乎本能的母爱。“可怜的孩子。”梅布尔甩了下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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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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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