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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豹的语气很平静,但燕琦还是察觉到了它的不耐,不安地坐直身体:“对不起,梅布尔,我这就闭嘴。”梅布尔:“……”你没有必要连这种事都打报告的!这可怜的幼崽似乎被吓到了……梅布尔微不可查地叹气:“很好,小王子,就这样,保持安静,你的声音可能会给我们招来敌人,明白我的意思吗?”它叫琦琦小王子了!!燕琦一个高兴,点头脱口就道:“嗯嗯!我明白的!”原来梅布尔是怕他们被发现,就像他在家玩捉迷藏时一样。梅布尔:“……闭嘴!!!”这次燕琦终于乖乖地闭上了嘴,没再出声。傍晚的干燥微风吹拂开他被汗水打湿,贴在额头的金发,仿佛母亲温柔的手在抚摸他的头顶,以示安慰。红日逐渐下落,花豹安静地在草丛间穿行。燕琦舔了舔嘴唇,有点渴。想回家……以往在家里,贴身女仆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提醒他喝水,或者是牛奶,妈妈说这是为了他的健康。小王子迷茫地望着草原。即使是坐在花豹……梅布尔的背上,他也看不见大草原的边际,更看不见王宫的轮廓。这里广袤无垠,四处都是草地,或高或低,或稀疏或繁盛。树木也有,只是相对来说比较稀少,而且它们和王宫里形态各异的树长得不一样,模样十分统一,粗壮的树干将宽阔而平的树顶高高举起,像是一朵朵巨大的绿蘑菇。远处有许多燕琦叫不出名字的动物。它们有的在追着风奔跑,有的懒懒散散趴在草丛中,还有的探出长长的脖子啃食树上的叶片。再远一些的地方,蜿蜒着一条宽阔的河流……河流!!!“啊!是那条河!!”梅布尔正专心致志地赶路,猛然听见后背传来这么一声大叫,毛都炸开了:“你又在叫唤什么?!那条河怎么了?”梅布尔无比后悔自己将这只麻烦的幼崽带走的决定:“你的家在莫比西河那边?”“莫比西……?是的,也许!梅布尔,巨龙带我飞过来的时候,我看见了那条河!”又是巨龙!梅布尔:“好了,我知道你很喜欢巨龙了,但我对它没什么兴趣,你可以省点力气了。”不要再编了!“明天我会送你回家的。”这只幼崽的父母到底都教了他些什么东西!梅布尔拖拽着羚羊的尸体,越过一根横倒在地上的枯木,这里的树木比其他地方稍稍多一些,四周还难得有几丛灌木围绕。“我们到了,快从我的背上下来。”梅布尔趴下身体,对燕琦说完,冲着灌木丛里头低吼了一声。“喵嗷!喵嗷!”四只身材小巧的花豹听见声音,从灌木中探出头,迈着小短腿朝羚羊围了上来。靠近时,看见从母亲背上滑下来的陌生两脚生物,又警惕地停下脚步。梅布尔又朝它们叫了几声。小花豹们像是得到了某种保证,放心地围到羚羊身边,开始进食。它们用已经足够锋利的牙齿,撕扯着羚羊身上的血肉,血水再次从不同的部位流淌下来。小花豹们吃得开心,不时还会发出满足的尖细叫声。燕琦听不懂它们的叫声。望着这一幕,他脸色煞白。“你也吃一点。”梅布尔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莫比西河离这里有些远,明天我可没有时间教你打猎。”而且这是他的父母的职责。燕琦使劲摇头:“不要!!”“不吃?你不饿吗?”“不!!!”没说不饿,那就是不愿意吃羚羊?梅布尔狐疑地望着燕琦,这只两脚生物的幼崽脸上写满抗拒和恐惧。“……小家伙,你不会还没有断奶吧?”“断奶?”燕琦没能明白这个词汇的意思。不过他确实渴了,两只漂亮的蓝眼睛巴巴地望着花豹:“梅布尔,你的家里有牛奶吗?我想喝。”梅布尔:“……”真的还没断奶?!怪不得这么弱!大花豹眉间的玫瑰斑纹跳了又跳:这么脆弱的幼崽,他的父母居然就这么把他赶出来了!你好,怪物先生梅布尔深吸一口气,表情变得严肃,理智尚在的它捕捉到了“牛奶”这个词汇:“你是喝牛奶长大的?”幼崽朝它眨巴眼睛:“是的。”梅布尔喃喃:“……为什么是牛奶?”幼崽有点疑惑地歪头:“什么?”“……最后一个问题,吃过肉吗?”幼崽瞥了眼旁边血肉模糊的羚羊,可怜兮兮的:“梅布尔,我真的不能吃这种肉的!”它没有经过烹饪,琦琦吃了会拉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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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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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