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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他听见对方接着问:“嗯,那么,这只——人类幼崽,他会使用草药吗?”“不,辛西娅,他还小,人类幼崽的成长时间要比我们长得多。”“我知道了。”灰狼瞥了眼依旧瞪视着它的燕琦:“确实,他看起来天真而稚嫩,希望他能记住你的善良和帮助。”卢埃林无奈:“辛西娅,我帮助他可不是为了这些。”“是的,就像你帮助我一样。”灰狼的叫声依旧虚弱,但丝毫不比巨象缺乏坚定:“但这是我的期望,它同样与你无关。”卢埃林笑了。向辛西娅伸出援爪时,它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帮助你,是我的选择,与你无关。——它还记得。卢埃林包容地看着灰狼,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好吧,与我无关。辛西娅,你需要休息吗?”它宽阔的背,足以同时载着燕琦和辛西娅赶路。“不需要。”灰狼平静地拒绝。“可你的伤势似乎更严重了。”“不必为我担心,卢埃林。作为肉食动物,这很正常——除非我是狮群中的王,不需要捕猎。”“阿尔奇不会喜欢听这样的话。”“因为它无法辩驳?”“……我们不说这个。”卢埃林无奈地转移话题:“很不巧的是,虽然你不需要休息,但我却有些疲惫,所以要停下来睡一会儿。”灰狼沉默片刻:“没有问题。”实际上,它曾经观察过:即使是普通的大象,每天也仅仅只需要睡一小会儿,甚至在忙着迁徙时,它们每隔三四天,才会躺下来休息小半个夜晚。1而卢埃林——玛诺洛克大草原上最聪明,也最强大的智慧生物,一只年长的大象。只要它想,几天不眠不休地赶路也不是什么要紧事。此时此刻,它却放下了背上的人类幼崽,随后庞大的身躯重重落下,侧躺在了草地上。灰狼:“……”卢埃林,一只快五十岁的年长大象,它明明可以站着睡,却使用了幼崽期的睡姿,这是何等的用心良苦?“卢埃林。”灰狼情不自禁问:“你等下要怎么站起来?”“不必为我担心。”燕琦茫然落地,被巨象用长鼻推到灰狼身前,“既然你不困,就替我照顾一下他吧。”卢埃林说着闭上了眼睛。燕琦看着灰狼。灰狼也看着他。一人一狼大眼瞪小眼,片刻后,燕琦小退半步,回头看了眼双目紧闭的巨象,又转回身来对着灰狼:“你、你好,辛西娅。”“我……我也困了!”其实他午睡睡了好久,现在一点都不困。可是灰狼好可怕!“那就睡吧,我会守着你。”灰狼出乎意料地没有展现出任何攻击性,只是强调:“不要打扰卢埃林。”“就在这里睡。”灰狼走到离巨象有两个它那么远的地方,用爪掌拍了拍足下的草地。燕琦犹犹豫豫地走过去。他躺了下来。辛西娅如它所说地“守着他”,蹲在他身旁。燕琦眼睛悄悄睁开一条缝,就能看见灰狼那突出的下颌,幽绿的眼瞳。燕琦闭上眼,视线一片漆黑。脑海中却自然浮现出自己熟睡之后,被灰狼张开血盆大口吞入腹中的场景。燕琦欲哭无泪。这,这怎么睡得着嘛!他拼命蜷缩起身体,极力控制住使用魔法躲起来的冲动,翻了个身,想把自己团成球滚到巨象身边。“呼……”身旁突然有草地被压倒的响动,灰狼小姐似乎也躺下了。除此之外,燕琦还听见了一道微不可查的呼气声,带着强行忍耐下去的痛苦。作者有话说:1:动物园的大象通常每天睡眠4到6小时,但是野生环境中的大象通常仅在夜晚睡眠2小时。它们有时会几天都不睡觉,在不睡眠的一段时间会长途行走,也许是为了逃避狮子和偷猎者,它们会每隔3天或4天时间,在躺下睡眠时进入快速眼动睡眠状态——[百度百科]你好,日行生物燕琦维持着侧躺的姿势,没有再动。过了一会儿,他才悄悄翻回身去,睁眼看向躺在侧方的灰狼。灰狼似乎已经睡熟了,没有察觉到他的视线。它那灰白蓬松的毛发上,血迹和种种脏污拧结成块,像是不久前刚经历过一场战斗。右耳还在流血。灰狼姿势怪异,小心地将骨折的左后肢单独伸出,身体像一轮弯月半弓着。它眼下的毛色比周围稍微白一些,像是泪痕一样,此时那双幽绿的眼睛紧闭着,显露出一种带着淡淡悲伤的孤寂。像一只被主人抛弃的大狗狗。燕琦眨了眨眼,突然就不那么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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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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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