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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卢埃林爷爷,你最好了!”燕琦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蓝眼睛却是还一眨不眨地盯着巨象。等卢埃林好笑地“闭上眼”,他才开始脱衣服。卢埃林吸足了水,他刚把披风丢到一旁,和白色宫廷风衬衫上的扣子做斗争。卢埃林假装看不见:“我开始洒水了?”燕琦急忙道:“不,等等!卢埃林爷爷,我喊你的时候,你再开始好吗?我还没有准备好……”眼看小家伙急得噘嘴,额头泌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卢埃林忍住笑,没再逗他,配合地“闭着眼”让小王子洗澡。洗完,燕琦站在原地不动了。卢埃林:“我可以睁开眼睛了吗?”燕琦欲哭无泪:“请再等一等,卢埃林爷爷……我,我没有浴巾。”他身上的水珠还没干,甚至,他还忘了自己没有可以换洗的衣物……但卢埃林已经等他很久了。燕琦咬咬牙,维持蹲在草地上抱紧自己的姿势,一边做贼似的观察着周围,一边挥手召唤出一簇火苗。在被火苗烫到后,他泪眼汪汪地咬住手指,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把火苗掐灭,改而用风加快体表水珠的蒸发。做完这些,他又苦恼地看向打湿的衣服和披风。巨象的长长的鼻子从眼前晃过,燕琦突然灵光一闪,又开始尝试直接从衣服上提取水分。成功了!将提出的水无声无息洒落在地,燕琦穿好衣物站起身,拍了拍胸口,像干成了一件大事似的,平复了一下呼吸,才宣布道:“卢埃林爷爷,我好啦!”看完全程的卢埃林:“……”“卢埃林爷爷?”燕琦疑惑地仰头,又叫了一声。“嗯?”巨象似乎终于回过神。“您怎么不说话?是不是累了?”望着燕琦写满紧张和关心的白净小脸,卢埃林摇摇头,声音温和而慈爱:“我没事,不用担心。”“既然你已经洗好了,那我们就继续出发吧。”“好的,卢埃林爷爷。”依旧是坐在巨象宽阔的背上,感受着前行时拂过面颊的微风,燕琦通体舒畅,丝毫不知道自己全身包括秘密都一览无余地暴露在了巨象眼中。大约是将要入秋,玛诺洛克大草原的天气虽然依旧晴朗,但温度比昨天稍稍低了一些。中午,燕琦把披风盖在头上,直接趴在巨象的背上睡了个午觉。一觉醒来,两条手臂麻麻的,他左手戳右手,一个人自娱自乐。周围的景色几乎看不出多少变化,天空蔚蓝,河水源源。迁徙的动物群似乎在兜圈,抵达了终点后又回到,重新开始。那它们得多累呀!燕琦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他当然知道那些动物不是同一批,它们只是长相相似。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燕琦百无聊赖地瘫在巨象背上,放空大脑。在漫长而单一的旅程中,有趣的事物终归是稀少的。而在经历了许多次后,这些原本还算有趣新鲜的东西,也就慢慢变得枯燥乏味了。不知道梅布尔现在在干什么呢?辛西娅会不会又和狼群打起来了?不知道……爸爸、妈妈,他们在做什么呢?他们总是很忙碌,但也总是把最多的空暇时间分给他,哥哥姐姐们一直非常羡慕……他们会想念他吗?还是会因为他的消失而高兴呢?燕琦翻了个身,突然问:“卢埃林爷爷,您总是一个人,不会想念家人吗?”“小家伙,首先,我是一只象。”聪明的巨象并未听出小王子语气中的落寞,但仍旧尽自己所能,给予幼崽它的解答:“动物与人类不同。”“人类普遍拥有智慧,拥有情感。举例来说,母爱,对你们人类来说,它是爱的本身。但对我们来说,它是母亲对孩子的保护和哺育行为,它是强大的本能,即使它或许并非发自内心……”“我不明白……”“也许以后你会明白。”这话和妈妈常挂在嘴边的“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何其相似,燕琦忍不住笑了起来。正想再说些什么,忽然他听见了一阵奇怪的……叫声?哭声?笑声?“呜呜呜嗷嗷!”“哈哈!哈哈!”“啊啊!汪!”“卢埃林爷爷,你听见了吗……”燕琦忍不住堵住了耳朵,这叫声简直是一种污染。像狗叫,又像是婴儿啼哭,掺杂着笑声,时而还能听见几声咆哮。1与它相比起来,狼嚎声都能称得上是悦耳动听。“那是鬣狗的叫声。”巨象果然见多识广。先前两次“指物为牛”,燕琦也不好奇“狗”叫声为什么会是这幅模样了,玛诺洛克大草原上的生物就是这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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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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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