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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狮子先生傍晚,巨象停下脚步。燕琦的晚餐依然是浆果。吃到一半,灰狼辛西娅就从他们前方草地冒出头来,身上多了几处伤口,但它自己明显并不在意:“你们比我想象中慢。”卢埃林笑了笑,没有解释原因。辛西娅转过身:“阿尔奇的狮群在前面,不过,它们似乎换了新的狮王,你不去看看吗?”阿尔奇作为智慧生物,比普通狮子强大许多。能打败它的新狮王,大概率也同样拥有智慧。卢埃林犹豫片刻,看向燕琦:“小家伙,你想去吗?”燕琦有些意外:“是下午那位老狮王的家…族群吗?”“是的。”“我可以去吗?”“当然,这有什么不可以?”卢埃林微笑,顺带为一旁眼神疑惑的灰狼解释:“下午,我们遇到了阿尔奇。”“它居然还活着?”辛西娅有些意外。“它被十几只鬣狗围攻了……”辛西娅沉默下来。那边,人类小王子似乎没注意到它们的对话——他倏然从草地上站了起来,满脸紧张地在原地转圈,口中不知在念叨些什么。辛西娅仔细听了听。“我是不是应该带些礼物?空手去也太不礼貌了,狮王一定会觉得我不尊重它,进而对维尔加王国产生不好的印象,不对不对……这里是草原,狮王只是动物,它的国家应该没有维尔加强大……不,我不能这么想……玛诺洛克大草原这么广阔,也许它的子民数量一点都不比维尔加少……”辛西娅:“……”卢埃林:“……”一狼一象对视一眼,都读取到了对方脸上的疑惑:明明燕琦说的每一个词汇,它们都能听懂,怎么连在一起,就成了它们不理解的样子?“咳,琦琦,你似乎在担心什么?”卢埃林清了清嗓子:“或许我能帮助到你吗?”“卢埃林爷爷。”燕琦站定脚步,仰头看向巨象,露出前所未有的认真、严肃表情:“我,是维尔加王国的小王子。”“……嗯,对。”所以呢?“作为一国王子,在面见其他王国的王室成员时,必须要展露出最好的形象!”燕琦回忆着礼仪老师和母亲的教导,掷地有声:“这样才能不给王室,不给国家丢脸!”“但是现在,我只有自己一个人。”话锋一转,小王子表情变得沉重:“一个人去,狮王一定会觉得我们维尔加王国不够重视它,如果它因此生气,很可能还会发起战争!”“到时候,会有很多人受伤。”“琦琦不喜欢战争。”燕琦像宣布某种法令似的,一脸正色看向巨象:“所以,卢埃林爷爷,我还是不跟您一起去见狮王了。”说着,在巨象复杂的眼神中,他鞋底擦过草地,蹭蹭挪到了灰狼身边。“但是辛西娅要留下来陪我~”燕琦一把抱住灰狼毛茸茸的脖颈,看了眼巨象,不好意思地低着头说:“我一个人,会害怕的……”因为受伤动作迟缓,且对弱鸡小王子没有戒心,导致没躲开他的辛西娅:“……”“虽然,我确实不太想靠近那群狮子。”灰狼微微挪动步子,发现小王子由于身高不够,踮着脚几乎整个人都吊在它身上的危险状态后,又放弃了挣脱开他:“但你大可不必担心。”“你说的那些事不可能发生。”“辛西娅?”燕琦扭头,用水汪汪的蓝眼睛疑惑看着它。辛西娅:“整个狮群,加上那头新狮王也只有十五头狮子。而且,这里没有人知道维尔加是什么东西,包括卢埃林。”1燕琦:“……”燕琦:“十、十五头?”灰狼:“嗯,十五头。”辛西娅的语气毫无波兰。燕琦沉默了,求证地看向卢埃林,得到了对方肯定的眼神。十五头狮子……居然就能组成一个国家吗??!燕琦恍恍惚惚间,被卢埃林用鼻子卷起放到了背后。等他回过神来,狮群和被它们簇拥在中间的新王,已经近在眼前。这头新狮王的名字叫做路德维希。它威风凛凛,确实比死于鬣狗之口的阿尔奇雄壮许多。不过燕琦望着它脖子上那一圈鬃毛,仍然会想到向日葵。而且新狮王性格似乎有些高傲,总是昂着头……更像总是朝天追逐阳光的向日葵了。燕琦掩住嘴。新狮王路德维希对卢埃林的态度友好而尊重,与灰狼辛西娅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它在卢埃林的介绍下,看向那位身材瘦小、皮肤脆弱的,据说来自人类之国的“小王子”。同样带了一个“王”字,路德维希不由自主地估量着双方的实力强弱,得出一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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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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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