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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前在梅布尔家中听见的不同,它的叫声中带着悲壮和痛苦,以及极度的虚弱。燕琦仿佛看见了一头浑身是伤的灰狼,无力站起身体,只能躺在地上,扬起头颅,用那双苍凉的幽绿眼瞳望着圆月极力长啸的模样。辛西娅一定受了很严重的伤。如果不是风,没有人能够听见它的声音。燕琦的眉毛担忧地紧锁成一团。好在,辛西娅离他们不远,它似乎是倒在了回来的半路。燕琦朝身后看了一眼。站在原地踌躇了一会儿,他没有去喊卢埃林,咬着下唇跑了出去。燕琦告诉自己:狮群同样需要卢埃林。他跑得很慢,并且很吃力,草原的地势看起来平坦,但那只是因为它足够广大。实际上,这里坑坑洼洼的,如果他的年龄再小一些,可能随便走两步都要摔上一跤。辛西娅的声音越来越低了。燕琦焦急地抿紧了嘴巴,用风将自己的靠近传递出去:辛西娅,不要怕,我来了!“……不,”“别过来。”辛西娅的声音极其虚弱,收到回信,燕琦也不吭声了,继续哼哧哼哧地跑。他怀念起喜欢嘲笑他速度慢的梅布尔,大花豹确实有嘲笑他的资本,它总是像一阵风一样……对了,风!银紫色的月光落在燕琦半张脸上,将小王子清澈如宝石般的蓝眼睛照得透亮。作者有话说:1:狮群的领地需要雄狮巡查和标记,有些狮群的领地范围面积甚至达到了400平方千米,雄狮光是巡视和标记领地就需要花费十几天甚至更久,这段时间内,雄狮需要自己捕食猎物。[网络]你好,杂食生物辛西娅的声音来自莫比西河前方,对于那里,燕琦是完全陌生的。但好在,即使是在独特的月圆之夜,他用风谎送给前方动物们的指令,依旧得到了遵从。躁动的动物们纷纷撤离,燕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青绿色的光芒围绕在他的双足,以及背后。倘若这时有一面镜子,燕琦一定会因自己长了一双翅膀而兴奋地大笑。不多时,他在河岸边找到了奄奄一息的灰狼。它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发出声音了,伏在草地上,身上血色纵横,后腹的肉更是被狠狠撕咬下去一块,像一具尸体。“辛西娅……”燕琦鼻子一酸,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滴落,声音干涩:“辛西娅,你还活着吗……辛西娅?”他边靠近边哭,颤抖着伸手去推灰狼的身体,在触及到它毛发上的鲜血前,听见了一道细微的痛苦呜咽声。就像第一次见到灰狼的那个夜晚一样。燕琦一愣,随即破涕为笑:“辛西娅,你还活着呀!太好了,你等着,我这就……”“……嗷呜?”灰狼艰难地将头颅扭到了燕琦这边,喉间发出虚弱低不可闻的叫声。燕琦只好将耳朵凑了过去:“辛西娅,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辛西娅:“……”辛西娅勉强吊起一口气:“我说,你……”“辛西娅?我怎么了?”“你回去吧。”灰狼大喘一口气,眼睛从始至终都闭着:“……我要死了。”“不会的,辛西娅。”燕琦擦了擦眼泪,目光坚定:“我会治好你的。”“……不错的安慰。”辛西娅的声音断断续续:“卢埃林,带他走吧。”它似乎误以为巨象也在场——毕竟人类幼崽身体羸弱,谁也想不到他能单独靠自己,就这么快赶到灰狼身边。燕琦抿了抿嘴:“卢埃林爷爷没有来……”辛西娅:“?”辛西娅:“……”灰狼似乎有许多疑问,但最终只是躺在地上,一言不发。燕琦默默为它治愈着伤口,半晌,听见它语气复杂地说:“没想到,我会在临死前梦见你。”“神奇的、人类的、小王子。”灰狼用刻意停顿的语气,分别念了三个词汇。燕琦瘪了瘪嘴,灰狼小姐这是在嫌弃他吗?“……你会听我的话吗?”辛西娅仍旧闭着眼睛,继续道:“可以再抱一抱我吗?”“就像,你睡觉时那样……”“……当然可以!”燕琦脸上一热,辛西娅真是的,差一点就让他误会它不喜欢他了!回忆了一下睡觉时的姿势,燕琦看向灰狼的脖子和下巴,那里血淋淋一片——或者说,这条毛色美丽的灰白的狼,此刻像刚从红色染料池里捞出来,浑身上下就没有一个干净的地方。要不还是算了……燕琦:“辛西娅,等你洗完澡,我再抱你吧。”辛西娅:“?”灰狼突然毫无预兆痛苦地咳了一声,呛出一口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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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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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