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人类小王子似乎对生命有种特殊的敬畏。所以……才会宁愿自己昏迷,也要救下它?灰狼不由瞥了巨象一眼。这个玛诺洛克大草原上最聪明,也最强大的智慧生物,向来宽和而慈祥。但也是对自然,对规则最为顺从的那一个。它知道几天前,人类小王子才在巨象的陪伴下,见证了老狮王的死去。也许就是因此,那总是怂唧唧躲在巨象背上的小家伙,才会在听见它的痛呼时,潜意识地没有去找对方,而是一个人跑到了它身边,救了它。否则,它将会成为莫比西河畔边的一具枯骨。灰狼垂下了脑袋。狼与象平静地前行。值得高兴的是,人类幼崽的昏迷只是虚惊一场,大约中午,燕琦就睁开了眼睛,并大声喊饿。巨象熟练地用嗅觉为他找到了新鲜的浆果。“我听卢埃林说,你是杂食生物。”燕琦坐在草地上,大口往嘴里塞果子的同时,灰狼就在一旁看着他。“嗯,唔。”燕琦咕咚一声咽下嘴里的东西,才问:“怎么了,辛西娅?”“只吃果子,能吃饱吗?”“能呀!”燕琦嗯嗯点头。“是吗?”望着他灿烂的笑脸,灰狼眼中的狐疑丝毫不减。“当然啦,吃什么都一样呀……”燕琦表情微僵:“辛西娅,你是不是饿了?”灰狼沉默片刻:“如果是的,你能让我咬一口吗?”燕琦无奈:“不行,辛西娅。”它怎么总是喜欢开这种玩笑!“那么,你能够分给我一些浆果吗?”“当然可以,辛西娅!”“作为感谢,我愿意教你捕猎。”燕琦连忙摇头:“不,不用了!”“那你想吃肉吗?”“不想!”燕琦疯狂点头,甚至回忆起肉的味道,还咽了口口水,旋即呆住。灰狼冷静地看着他:“也许,杂食生物就是这样变成草食生物的。”燕琦:“……”你好,人类药师身体痊愈得差不多后,灰狼恢复了原本的习性,改为夜晚出行狩猎觅食,白天睡觉。但这种习惯没能维持太久。离人类村庄越来越近,即使是晚上,它遇到同族的可能性也不高。反倒是猎物,由于迁徙,少了许多。1灰狼的作息又调整为白日出行,晚上睡觉。对此最为开心的,就是燕琦了。最近天气越来越冷,尤其是夜晚,一向不惧寒暑的小王子都能感受到丝丝缕缕的凉意。灰狼的毛发蓬松温暖,晚上抱着它,燕琦才能睡个好觉。自从那次月圆之夜后,脾气古怪的灰狼现在对他几乎有求必应。一人一狼好得跟一家人似的。他们走走停停,就这样又过去了小半个月,燕琦终于看见了远处村庄的轮廓。到了这里,宽阔的莫比西河已经非常窄了,它沿着一座巨大的山边缘流去,尽头被山林挡住,看不清具体汇入了何方。那座小小的村庄,就在蜿蜒的莫比西河左侧,山林的前方。看见那座山,燕琦更加确定,这就是巨龙带他来时的路。没有记错的话,山的背后是大海。中午,燕琦从巨象的背上下来,靠在蹲坐一旁的灰狼吃午餐。灰狼静静侧目看着他。他的食量越来越小了。那张原本光滑白皙的脸庞变得枯瘦,圆润的下巴变尖了许多,灿烂柔软的金发如今黯淡无光。鲜活的生命力仿佛在从他的身体里渐渐流失。一开始,辛西娅以为这是小王子透支力量使用魔法的代价。但事实是,它早就恢复了健康,燕琦也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魔法了,但他的情况依旧在恶化。越来越瘦,力气变小,睡觉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我吃饱了!”燕琦摸了摸肚子,擦过手之后,眨巴着蓝眼睛看向灰狼。不需要他多说什么,灰狼就熟练地站了起来,走在前头,燕琦跟在它身后,沿着莫比西河散步。灰狼走在里侧,燕琦走在外侧,这样他不用担心会突然掉进去。例行散步消食后,燕琦又被巨象送到它的背上,开始睡午觉。他的作息一直维持着在王宫里时的习惯,没怎么改变过。秋季凉爽的风拂过小王子瘦弱的身躯,灰狼走在巨象身侧,不时就要抬头看他两眼。“大概再过一天,我们就到了。”卢埃林看着前方,估算他们与人类村庄之间的距离:“不过,明天是我们聚会的日子。”“辛西娅,你还要继续和我们一起吗?”卢埃林主持的聚会,参与成员并不固定。根据季节,这个聚会有时以玛诺洛克大草原的智慧生物为主,有时又以那座山林中的生物为主——比如说即将到来的这一次。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