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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伯塔应了下来。于是,燕琦就这样被留在了这位老药师家中,眼睁睁望着康纳和巴里奔出去,还猛地关上了门。燕琦只好趴到窗户边,除了康纳夫妇,还看见不少人拿着弓箭,木盾,他们都奔往一个方向。窗户被关上,燕琦扭过了头。老艾伯塔吃完早餐,说要去补眠,叫阿莉斯照顾他。这个戴着兜帽的女人让燕琦感觉很神秘:“阿莉斯姐姐……”“我已经四十六岁了哦。”“……”“叫我阿莉斯就好。”“阿莉斯。”燕琦坐在小木凳上,双手抓住膝盖,更加好奇地仰头望着这个声音格外年轻的女性:“你为什么在家里也要戴着兜帽呀?”“因为我太美丽了。”“……”“嗯,你的表情告诉我,你不相信。”阿莉斯抬起手,白皙年轻的手指似乎是在抚摸自己的脸:“可是美貌有时也会引来灾祸,不是吗?”燕琦想了想,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故点了点头:“我明白了,阿莉斯是在保护自己。”“不是哦。”阿莉斯捧着脸笑道:“哎呀,我多么希望这是真的,但事实上,我的脸只是烧伤了……嗯,烧伤的痕迹太过丑陋,所以我才戴着兜帽,否则容易吓到小孩子……像是之前,就有一个像你这么大的孩子看见我,做了好几晚的噩梦呢。”燕琦眨了眨眼睛。阿莉斯在他对面坐了下来:“你叫琦琦?不是这个村子里的孩子吧?这里的人都知道这件事的。”燕琦点点头:“阿莉斯,和康纳他们也很不一样。”“嗯,被你发现了,我是整个村子里最懒惰的人。”燕琦:“……”不,他想说的不是这个。燕琦正想澄清,但旋即,他听到了一阵阵的狼嚎声,从巴里他们跑去的方向传来,穿透进屋中。“看来这次是狼群袭击。”阿莉斯微微叹道,不再像是刚才开玩笑时那样语气轻松。她在胸前画了个符号,虔诚地祷告:“希望勇士们都能平安归来。”作者有话说:1富富:西部非洲和中部非洲人民的一种主食,通过在水中蒸煮富含淀粉的可食用根茎植物并研捣至适宜的稠度制成。[百度百科]你好,狼的孩子狼群袭击……燕琦眨巴眼睛望着阿莉斯,狼嚎一声接着一声此起彼伏,但他很肯定,其中没有他熟悉的那一道声音。阿莉斯祷告完,放下手,被兜帽遮住的面部朝向他,安慰笑道:“因为离山林近,前面又是大草原,村子经常遭到野兽的袭击。”“不过,不用害怕。骁悍的勇士们会保护我们,他们非常善于和野兽作战。”燕琦懵懂地点了点头。然而没过一会儿,又一道号角——阿莉斯解释那是号角声响起,外面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以及惊慌的喊叫:“不好了!前面!”“村子前面也来了一群野兽,快,让还在路上的勇士们从村后调离!”“遭了……”阿莉斯倏地从木凳上站起身,喃喃道,她推开窗户,燕琦也跟着向外看去。“快,所有人都躲进地下室!”“带着村后的人一起往前来……那群狼比河马更可怕,我们先把前边守住!”外头乱糟糟一片,一名手持木弓,腰挂箭筒的男子大踏步路过,他的手臂上被野兽撕出几道深深的血痕。瞥见趴在窗台后的燕琦和阿莉斯,男子皱起的眉头更是紧锁:“你们在干什么?没听见吗!还不快赶紧躲进地下室里去!”“抱歉!我们这就去。”阿莉斯揽住燕琦,那名男子注视着她关掉窗户,才扭头离开,但很快阿莉斯又将窗户推开了一条缝隙。见到外头逐渐没什么人了,她才将窗户关得严严实实,塞给燕琦一盏灯,将他推进地下室:“你别怕,待在这里面不要出去,等我们来找你时,你再出来。”燕琦握着散发莹莹绿光的木质提灯:“……好的。”阿莉斯沿着木梯爬了出去。地下室内漆黑一片,燕琦努力踮起脚,用提灯给她照明,发现磨砂灯管里锁着的不是蜡烛,而是一只只萤火虫。提灯的提把上也缠绕着细细的藤蔓,木质外壳并不粗糙,整体有种精致又自然的美感。阿莉斯走了。燕琦又扭头打量地下室,这里显然鲜少有人活动,蒙着厚厚一层灰,堆放着破旧的杂物。忽然,他想起一件事。……艾伯塔还在睡觉!燕琦想也不想,伸手穿过提灯把手,将它挂在细细的手腕上,扶着大木梯爬了上去。阿莉斯果然已经不在屋中,燕琦有些奇怪。正想去把药师先生唤醒,村子深处传来了他熟悉的狼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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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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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