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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狼只能给予小王子安慰和同情。燕琦抱着它脖子擦眼泪,一边心想:还好辛西娅不是人类,否则它知道他的字丑到自己都认不出来,肯定会嘲笑他的!不,其实这也很正常啦……他都没有学写字多久,而且好久没写了……之前是妈妈每天陪着他学习。现在他的身边只有树木,虫鸟,以及一头狼。小王子抱紧灰狼的脖子,庆幸自己还有动物的陪伴。晚上,依旧是在树干前整理出空地休息。到了半山腰,林内的树木愈发繁盛,灌木反而少了一些,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从树上垂落下来的藤蔓。由于久无人烟,上面间或爬着一些落满灰尘的蜘蛛网。小王子也从一开始的见到虫子,就叫着往灰狼身后躲,慢慢变得习惯于将裤子扎成最紧的状态,手里拿着一根棍子,扫开试图靠近他的虫蚁。虫蚁躯体渺小,灰狼再怎么照顾,也没法替他解决掉所有隐患。好在阿莉斯赠送的药物里,同样有驱散蚊虫的涂抹型膏药,十分好用,除了第一次没注意被叮了一个大包,之后燕琦就没怎么被咬到过。山间温度凉爽,肉干放着也不怕坏,不过灰狼暗中计算了一下消耗,就不再吃燕琦喂过来的肉干了。这天,灰狼照旧背着小王子,在垂满藤蔓的山林小道中行走。四面都是高耸入云的树木,地上爬满苔藓和树根,唯独这条路有些被踩踏过的痕迹。因而即使听见远处传来的“吱吱”“唧唧”叫声,灰狼也没打算转道——其他路太滑,它摔一下不要紧,背上的小冒险家摔一下,“月之王子”的自传可能就要夭折无法现世了。“吱吱吱……”“那是什么?”燕琦远远看去,一群长手长脚的生物挂在藤蔓上于树木间荡来荡去,身手敏捷,速度极快,没过一会儿就到了他跟前。“啊,是猴子!”燕琦高兴道。他曾经在马戏团表演中见过猴子,对这群聪明机灵的动物非常有好感。但下一秒,一只猴子挂在藤蔓上从他身前荡过,顺带丢来了一块——只比他拳头小那么一点儿的石子。燕琦一呆,灰狼背着他迅速躲开:“吼呜——!”与在月圆之夜发出的狼嚎声不同,灰狼喉咙震颤着,压低身体,叫声中充满威胁和震慑。那群猴子“吱哇”叫着后撤。但前方似乎是它们的大本营,当灰狼又沿着小道前进了一段距离后,这群猴子又跑了出来。其中几只佯装又要攻击燕琦,引得灰狼急忙后退,发出叫声试图再次逼退它们。但另外几只猴子早已抓着藤蔓落在身后,伸手来抢挂在它身上的包裹——这番动作在灰狼眼中,则成了前后夹击它背上的燕琦。“别怕。”灰狼一个侧跃,避开几只猴子的偷袭,苍绿的眼瞳在幽暗山林中散发着危险的光芒。它言简意赅地吩咐小王子:“抱紧,闭上眼。”燕琦乖乖照做,伏下身体将脸埋在灰狼蓬松的毛发上。即使愤怒,辛西娅依然是冷静的。它和猴群对峙着,在对方又一次进攻时,果然闪身避开,并在下一刻扭身回来,一个前扑,轻易将一只猴子按倒在地,爪子按在它的胸膛和肩颈处。灰狼没有急着垂下头去啃咬它,而是在猴群的包围中,仰起头颅:“嗷呜——”这是呼唤同类的声音。极具穿透力的狼嚎声瞬间响彻,在燕琦耳中回荡。不过一会儿,一道道应和声响起,如同受到召唤的子民在向国王表述衷心:“嗷呜——”“嗷呜!!”刚才还上蹿下跳的猴群瞬间安静如鸡,它们警惕地看向四周,不安地想要后撤。但远处亮起的一双双黄绿眼瞳,让它们不得不停在了原地。灰狼面无表情,将爪下挣扎的猴子往土壤深处用力按了按,鲜血从后者肩颈处流出。它并不打算屠杀猴群——和卢埃林同行过一段时间,它知道这座山的猴群中,存在拥有智慧的猴子,而且不止一个。但它也不会对向燕琦动手的生物爪软。“嗷呜……”辛西娅吩咐狼群不要轻举妄动,它们的任务,是护送它和燕琦穿过猴群的大本营。就这样,一方后退,一方前进,狼群和猴群保持着对峙。燕琦偷偷抬头看了一眼,望着前方怂唧唧的猴群,心里气愤又得意,让你们欺负我!没走多久,前边远处又一道身影甩着藤蔓赶了过来。这依然是一只猴子,但身上穿着人类的衣物,一见到它,其他猴子就跟猴子猴孙见着了爷爷似的“吱吱唧唧”叫个不停,像是在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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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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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