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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俊的精灵士兵比之前更为冷淡,铁面无私:“祭司大人说,我们没有流落在外的幼崽。”“什么?怎么可能!”哈洛洛一下子从地上爬了起来,观察着精灵士兵的表情:“你们不会是想骗我吧!比如等我先走了,你们再把这个幼崽接回去……”“如果你想请我们的祭司大人出手,替你的同族治疗,请准备好报酬。”“……”哈洛洛烦躁地挠着脑袋上,以及脸侧浓密的猴毛:“不能先欠着吗!现在是旱季!等到旱季过去,我们马上就补足所有的报酬!”精灵士兵看着它抓狂的样子,安静了一会儿,垂头冷声道:“抱歉,不行。”“求你们了……”哈洛洛目露哀求。但精灵士兵依然铁石心肠,再没有给什么回应,别开了脸走回自己的站岗位置。燕琦和灰狼在后方,看着穿衣服的猴子垂头丧气地走回来,路过他们,从来时的路返回。燕琦回头看了眼目光始终落在他们身上的精灵士兵,急忙跟了上去,哈洛洛现在看起来好可怜。“哈洛洛……”“哈洛洛!等等我呀!”身后是软软糯糯细声细气的呼唤,哈洛洛突然止住了脚步。转过身盯着燕琦,怪异的眼神让小王子忍不住后退了两步,躲到了灰狼的身侧。“对了……”“哈洛洛?”燕琦疑惑。“我得把你也带回去。”猴子的脸上倏然展现出人性十足的表情,愤恨看向精灵族领地前的两名士兵:“万一他们真的是在骗我呢!”“来吧,小家伙,跟我走。”哈洛洛伸长手臂,探向燕琦的脖子。“……”挟持燕琦失败后,哈洛洛从灰狼的爪下爬起,热情邀请他们到猴群的领地去做客。接受过卢埃林的教诲,小王子已经能够把智慧生物和普通动物当成两种个体对待,大方原谅了之前被猴群袭击的事——毕竟是他们试图闯入在先。灰狼当然没有异议。它永远都记得月圆之夜奄奄一息时睁开眼看见的那一幕,并沉默无声地献上了自己的忠诚。哪怕小王子拥有强大的魔法,或许并不需要一头狼的陪伴。在赶回猴群领地的路上,燕琦也终于从猴子哈洛洛喋喋不休的碎碎念中,知晓了它的族群的遭遇。猴群习惯于在旱季发情□□以繁育后代,哈洛洛的族群一共有七十多只猴子,其中三十多只母猴。除去已经年老的母猴和幼崽,仅剩十几只母猴适宜进入发情期。1但几天前,这十几只母猴在与几头熊的冲突中,死去了两只,另外还有七只受伤。2这寓意着此次旱季过去后,猴群的成员数量将会不增反减。而对群居动物来说,群体的数量有时候完全可以代表这个群体的实力,以及寿命。虽然对猴群来说,对没有智慧的普通动物来说,这其实是非常稀松平常的小事。但哈洛洛和其他几位拥有智慧的猴子,都不愿眼睁睁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现在不是旱季……”哈洛洛低垂着脑袋,显露出与性格完全不符的消沉。燕琦难免同情:“我可以帮你们!”哈洛洛摇了摇头:“那群精灵不喜欢吃肉,他们看不上你的肉干的。”“不是,我是说。”燕琦纠正道:“我也可以帮你治疗你的同族呀!”“治疗?”哈洛洛摇摇头:“它们的伤势很重,整个精灵族,只有你们的祭司有能力治好它们。”“你一个幼崽,懂什么治疗?”燕琦:“……”哈洛洛,依旧坚定地认为他是精灵,而非人类呢。作者有话说:1猴子一般在11月-12月发情。猴群数量:查到20-60-10050-100-300两种数据,大概是看品种。[网络]2猴子的天敌:大型食肉动物基本都是猴子的天敌。包括食猴鹫、花豹、黄喉貂、哈佩角雕、猛雕、马来熊、大型野猫、鳄鱼等。[网络]精灵与山林(4)抵达猴群领地时,林间光线彻底黯淡下来,银紫色的月光穿过叶间缝隙落下,让燕琦隐约能看清周围场景的轮廓。这一次,有哈洛洛在前引路,灰狼背着小王子接近猴群领地时,再没有受到袭击。当然,这与猴子是日行生物也有关。都睡觉去了,还哪来的时间袭击他们?带着燕琦,哈洛洛停在了中间一处树叶略稀,有大片月光洒落的空地上。借着这些光辉,燕琦打量四周。与精灵族相比,猴群的居住条件与普通动物群体的身份十分相符,没有精致的木屋,没有美丽的装饰。它们跳跃于树木之间,也在树上栖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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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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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