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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菲利克斯冲燕琦微微弯腰:“请跟我来。”银发精灵姿态优雅,但恭敬十足。他的礼仪连最严厉的礼仪老师都无法挑出错处,而燕琦——习惯了风餐露宿、曾经被错认为狼孩、行为愈发像个野孩子的小王子,终于想起了快要被他遗忘的礼仪标准,微微红着脸,朝银发精灵欠身:“麻烦了!”“这是我应该做的。”精灵们围绕着母树居住,越是内围的树木,枝干也越是粗壮,连带着树屋的规模也更加壮观美丽。菲利克斯带着小王子和灰狼,一路上,路过背着弓箭从林外归来的精灵,路过在树屋下摆摊,却并不叫卖,兜售一些干蘑菇、干花、藤蔓手工制品等事物的精灵,在内围其中一棵树底停了下来。“就是这里了。”树干上有环形向上的木梯,燕琦仰头看了看,有低头看了看,对比之下发现,每一层阶梯之间的距离绝对远远高于自己的腿……他要怎么上去啊!小王子憋红了脸,望着银发精灵平静无波的俊朗面孔,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才好。这时,从他们的对面树屋内传来了一阵打砸东西的声音。紧接着一个苍老的声音怒道:“如果再让我看见你摆弄这些东西,我会请祭司大人把你逐出精灵族!”“不,爷爷,不要……啊!求你了,爷爷,那是我好不容易才……”“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西里尔。”“爷爷,求你,把它还给我……”年轻的女声哀求着。“不要叫我爷爷。”苍老的声音语气极其失望:“西里尔,你要记得你的身份。你,是高贵的、纯洁的精灵,而不是人类。”“你难道想被那些丑陋、卑劣的人类同化吗?”“我没有!爷爷,人类也不是你说的那样……”伴随着年轻精灵的反驳,又是一阵器物摔落砸碎的声音,年老精灵的批责声,女性精灵的尖叫和哭声。燕琦瞟了眼菲利克斯,又看了看周围。他确信,所有精灵都听到了那座树屋里的动静,但没有任何一个精灵上前阻止,仿佛对他们来说,这一幕稀松平常。菲利克斯的目光直直看着那座树屋,直到里面的声音渐渐低弱消失,才歉意地对燕琦道:“我代西里尔和库尔特向您道歉,希望没有吓到您。”燕琦吞吞吐吐说没事。菲利克斯微微一笑:“尊贵的客人,请允许我抱您到树屋里去。”他显然已经发现了眼前这位小客人所面临的窘境。燕琦脸上发热,左手牵右手,恨不得贴着树干让自己隐形:“好,好的。”树屋很大,但环绕在树干上的木梯却有些窄,不足以让灰狼踩在上面跟过来。燕琦蹲在树屋前开阔的木地板上,往下看:“辛西娅!”他左右看了一眼,指着树干上垂挂的藤蔓:“辛西娅,你可以抓住藤蔓爬上来~”灰狼:“……”灰狼仰起头,望着小王子从木质地板边缘露出的脑袋:“有时候,我总是不得不佩服你丰富的想象力,比如现在。”仿佛是被他们的对话逗笑,菲利克斯隐晦地咳了一下,低声说:“尊贵的客人,狼是不会攀爬的。”“我来帮助你的同伴吧。”“好的,谢谢你,菲利克斯。”燕琦红着脸,他是没有看过灰狼爬树,但也不知道它不会爬树。菲利克斯露出微笑:“不用客气。”紧接着他做了个把燕琦吓了一跳的动作,直接从树屋外木板上跳下去。“菲利克斯!”燕琦急忙向下看去,年轻精灵轻盈落地,如同一只漂亮的蝴蝶,姿态优雅。随后他走到灰狼身边,蹲下身,伸出双手。灰狼抗拒地后退。“辛西娅!”它听见小王子在头顶大喊:“快让菲利克斯背你上来呀!”灰狼:“……”它看向菲利克斯,对方维持着蹲姿,丝毫不影响优雅的气质,还冲它微笑。这明明是要把它扛起来,怎么就成背了?灰狼认命地闭上眼睛。等到它被年轻精灵扛了上去,放在木质地板上,睁开眼,就见那喜新厌旧的小王子一脸崇拜地仰头望着银发精灵:“菲利克斯,你好厉害啊!你的力气好大,比我见过力气最大的人还要大!”“能够帮到您就好。”菲利克斯温声说。灰狼沉默地趴在了地上。树屋足够容纳它的身体,奈何门开得太小,进不去,那么树屋前延伸出的这块空地板,就是它今夜的栖息地。至于那一人一精灵,马屁精对马屁精的对话?它才不感兴趣。望着小王子和银发精灵走入树屋中,灰狼慢悠悠站直身体,停在了树屋另一侧,一扇小小的窗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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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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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