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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琦紧张地盯着他的口型,努力睁大眼竖起耳朵想要将咒语记下来。等到埃里克演示,微微一笑说“试试吧。”,他面色一正,略微回忆了一下,学着埃里克压低声音,一脸深沉地把咒语念了一遍。窗外传来精灵们说话间的笑声,小辛西娅趴在被子上,左看一眼,右看一眼,仿佛在寻找什么。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燕琦眨巴眼睛,有些沮丧:“埃里克先生,我好像失败了。”怎么会这样?“收缩术”明明是最简单的魔法之一……埃里克温和地微笑:“没关系,我第一次学习时也是这样,你大概只是不习惯使用咒语,我们再试一次吧。”燕琦点点头,先从床上爬了下来。这次他找好了确定的目标,一盆放在木桌上的不知名绿植。他低声诵念着咒语,眼眸紧盯着花盆。依旧无事发生。不等埃里克再次安慰,小王子丝毫不气馁地开始了第三次尝试,紧接着是第四次、第五次……到第六次也失败时,他气鼓鼓地瞪圆了眼睛,不再尝试使用咒语,而是捋了捋袖子抬起手,“哼哼”两声,一副要给这盆花点颜色看看的样子。这令旁观者哭笑不得。辛西娅更是跳到桌上,蹲在花盆前,预备好了嘲笑小王子是个小气鬼的话,只等他将这盆绿植变小……嗯?小王子像往常任何一次使用魔法那样,没有使用咒语,也没有向谁祈祷,只是掌心亮起淡淡微光。但这一次,光芒没有靠近绿植,而是闪烁两下,就消散了。不断有新的代表魔力运转的光从他掌心涌现,这些微光不断闪烁后消失……燕琦停了下来。他有些不敢回头去看埃里克和菲利克斯,埃里克都说了,这只是最基础的魔法,可他却学不会……这场旅程已经进行了约有一个月时间,小王子的金发长长了许多,额前的碎发几缕扫过眼睫,有点扎,蓝眸里闪烁着泪光,又被小王子猛地眨了眨眼逼退回去。辛西娅还看着他呢。辛西娅蹲坐在木桌上,变小后的身躯圆润了许多,黑亮的鼻尖和湿漉漉如绿宝石般的眼睛,总是让燕琦想伸手去摸一摸,而他也是这么做的。“算啦。”燕琦抱起小灰狼,蹭了蹭它的脸,转身冲两位精灵笑:“我学不会,不过我以后还会再练习的!”“埃里克先生,菲利克斯,我们先去母树那里吧。”不知不觉,银紫色的月光已然将整个精灵族的领地笼罩,祷告应该就要开始了。走出树屋,埃里克将灰狼变回了原来的大小。埃里克要去和他的妻子共同前往祷告,因为最后陪着燕琦的,依旧只有辛西娅和菲利克斯。精灵母树边,池水在月色下漾着粼粼波光。围绕着池子,精灵们搬出一条条木桌,上面布满供予他们随意吃用的食物、酒水,以及精灵们各自制擅长的手工制品,宝石胸针、藤编花环、手串……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华丽。见燕琦盯着一块镶有绿宝石的胸针看了好几次,银发精灵微微一笑,径直上前将它拿了过来,弯腰递出:“放在这些木桌上的东西,如果您喜欢,可以随意挑选。”燕琦摇头,垂在身侧的手搓了搓衣角:“我没有带钱。”菲利克斯失笑:“不要钱。”这些东西拿到人类之国去,或许价值不菲,但在这里,它们只是精灵们无偿分享、互相赠与的普通装饰物。见燕琦一脸不赞同,似乎是觉得自己被赋予了某种特权,菲利克斯望着这个孩子的目光更为柔和:“不管是谁想要,都不要钱。”“这些都是前辈们留下的东西,如今存活的每一个精灵家中都有很多,比如祭司大人,他库中的各类配饰,即使是每天都不重复地换着佩戴,短时间也用不完……”“所以,每当祷告日到来时,我们就会把这些东西拿出来,让它们沐浴月光和母树的祝福,如果有谁看上了它们,直接拿走就是——我们相信,让它们归属于喜爱它们的人,会比放在角落处蒙尘更好。”“正如我相信你会善待这枚胸针,对吗,小客人?”“对!”燕琦这才有点小高兴地从菲利克斯手中接过那枚胸针:“谢谢菲利克斯。”他举起胸针看了看,在灰狼莫名的眼神中将胸针放在它的眼侧比了比,然后一脸满意地点头:“辛西娅,它和你的眼睛一样美!”“可惜你不穿衣服,更没有办法佩戴它。”小王子的表情满是遗憾,而后又嘿嘿笑起来:“不过没关系,我会帮你保管好它的!”辛西娅瞥他一眼:“看在你夸赞我的份上,好吧,我承认,你的眼光还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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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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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