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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菲利克斯提起长剑,另一只手托住背后的小客人,站起身。往床板下方扫了一眼,没看见鞋子,应该是被利奥或者其他人拿走了,为了不让小客人离开。菲利克斯眉头紧锁,他还有许多疑惑。但小客人火急火燎地要跑,明显很不喜欢这里,这些疑惑,完全可以等到他们离开后再问。迈开步伐,菲利克斯又在前殿停下脚步,偏头望向那座石制雕像。“狩猎之神”是一个体态魁梧的男子,有着一头粗糙如狮王般的蓬松长发。也许是为了符合风格,神像雕刻得十分肆意,手法狂乱。倘若不是被供奉在这里,谁也看不出像上雕的是神。菲利克斯眼神厌恶:“利奥让你擦洗这个?”“嗯嗯。”燕琦瘪了瘪嘴:“不知道为什么,它脏得特别快,每天都有好多好多黑泥,而且我在这里面用不了魔法,只能用抹布洗……”不是不想用,而是用不了?菲利克斯眼神一闪,似是想到些什么。就在他抬起手中剑,指向雕像的同时,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同时还伴随着几句低语。先是奥利:“那个怪物就在里面……”“圣子说,那是他的贴身男仆,神父,您一定要驱逐掉那个怪物!万一他有传染病,玷污了圣子呢?”奥利之后,又是另一道陌生低哑的男声:“奥格斯格,这次的祭祀是不是应该提前?那头狼让村民们感到恐慌。”“布莱尔,你应该叫我神父。”温和、醇厚的声线响起,让人下意识就想到柔曦的阳光。“行,神……”“好了,布莱尔。神明注视着我们,请保持安静。”伴随轻微的脚步声,燕琦抬起头,只见一名身穿黑色镶金边长袍,棕发披散,身形高大,肩膀宽阔的男子,绕过“狩猎之神”的雕像走了进来。奥利停在了神殿外。穿深黑灰色布袍的布莱尔,立在神父身后,像一团黑色的影子,用阴鸷的目光幽幽审视着燕琦和菲利克斯。这座迷你神殿的前殿,占据了近三分之二的房屋面积,后方的起居室仅有两条并排隔开的木板床,一条长桌,以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木盆、扫帚等等。因为没有窗户,还配备了油灯。那盏油灯还亮着,不知烧的是什么油,弥散在空气中,有股奇异的令人下意识分泌口水的肉香味。昏晕灯光中,金发小男孩依偎在银发精灵怀中,听见动静,怯生生地探出脑袋,两扇卷翘的睫毛像是害羞振翅的蝶。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在掌握之中。奥格斯格的目光顺着菲利克斯的银发,尖耳,左臂圆盾,最后落在了靠放于床边的长剑上。菲利克斯也默不作声地打量着他。这位神父的容貌,气质,十分给人好感,温和,宽厚,可靠……“你的银发十分美丽。”神父突然道。菲利克斯露出完美无暇的微笑:“谢谢。”神父微微颔首:“圣子的年龄还小,所以,我可以同意他暂时带着你同住。不过,我同样有些好奇,你作为贴身男仆,怎么会随身带着防具和武器?”“这是统一的要求。”菲利克斯面不改色:“作为仆从,我不得不遵守。”“看来,我们的圣子以前有一位谨慎的母亲。”“管你什么事!”燕琦气愤不已,对其怒目而视,见不得这个人随意评判妈妈。他一开始也以为对方是个好人,但事实上呢?呸!神父笑容不改:“我只是在想,如此谨慎的王后,怎么会让王子和一头狼做朋友呢?”燕琦表情一怔。“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事。一定是那头狼的问题,它动用邪恶的力量蛊惑了你,我的圣子。”“不过,不用担心。”神父微笑道:“我已经将那头邪恶的野畜杀死了。”“什么?!”燕琦骤然瞳孔张大,双目空洞失神:“不,你,你把辛西娅杀死了?不可能!辛西娅它……”辛西娅,辛西娅是为了来找他……“你太过分了!”稚童的声音变得尖利起来,带着悲伤、自责,还有愤怒:“你才是邪恶的坏人!村民们怎么会让你当神父!你会受到惩罚的!”小王子脸蛋气得通红,瞪着神父,挥舞着拳头从床上扑腾起来要去打他,被菲利克斯拉住。“你的怒火让我不解。”神父的微笑像是刻在了脸上,永无改变,永远温和宽厚,气定神闲:“怎么了,圣子,难道说你真的把那头狼当做朋友?”“人怎么能和动物当朋友呢。”奥格斯格摇着头:“接受狩猎之神的庇佑,却还如此的执迷不悟。圣子,你真让我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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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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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