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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武德充沛,山顶的野兽又少,一到旱季就冻得要死,绝大多数动物当然不会贸然闯过来。菲利克斯不需要打破他们这方面的认知,只要让他们知道,“狩猎之神”不喜欢人类祭品、也不需要过多的祭品就好。菲利克斯深吸一口气,收敛所有表情,朝燕琦点了点头。无形的魔力将他的身体掩盖,菲利克斯低下头,看见自己的身体变成了和周围环境一样的色彩,连地面的纹路都能够和身体上的连接在一起。……原来这就是小客人说的“隐身术”。菲利克斯面不改色,朝着村子门口走去。伊诺克和艾伦正一前一后扛着一根木料往回走。他们是中午就聚集起来,开始准备材料的,一直忙到现在,只来得及吃了顿晚饭,喝了两口水,现在已经饥肠辘辘。真累啊,但是为了村子……“咦?”伊诺克愣了一下,木料好像瞬间失去了重量,身体变得那么的轻松,让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艾伦,你不用……”艾伦也正奇怪地看着他。两人身高差不多,否则也不会组成一队扛树。现下看来,他们谁也没有故意弯腰,缩膝,或是将木料从肩上挪到手臂上……怎么就突然这么轻松了?“你也感觉到了吗?”艾伦问。“嗯,嗯……”伊诺克忍不住又往艾伦身后看了看,没有看见其他身影,他突然有种隐秘的兴奋:“难道,因为我们参与了神殿的建造,神明,神明赐予了我们强大的力量?”不等艾伦回应,伊诺克突然听见一道极其轻微的笑声。那笑声带着慈悲,让他想起他逝去的母亲,又有些飘飘忽忽,让他想去噩梦中的鬼魂。“谁?是谁?”伊诺克警惕地左右张望,但掩饰不了心中的害怕。艾伦也被他这幅样子弄得有些心神不宁。大晚上的……忽然,他同样也听见了一道声音,从很近很近的,仿佛就在他耳边的地方响起:“别怕。”菲利克斯在两人中间说完,就后退几步,站到了一旁,朝暗处勾了勾手指。燕琦连忙将魔力移开,挪到了菲利克斯脚下。神明可以光足踏地,但菲利克斯不行!毕竟他不是真神,如果被看见脚底会沾染污泥就不好了!风将菲利克斯高高托起,又缓缓下降,将他的银发吹得飘飘扬扬。落在伊诺克、艾伦以及周围村民眼中,就是这么一幅画面:神明从虚空中浮现,身影自半空中缓缓降落,背后披散的银发在月光下犹如最昂贵的丝绸,轻摇慢晃。神明垂眉不语,俊美非凡的面容上无悲无喜,待双足降到离地只剩半掌的距离时,又微微抬眸,隐约可见一丝微笑,祖母绿色的眼瞳中写着温和。“神……神!是神明!”“是狩猎之神显现了真身!”从喃喃自语到大声呼喊,艾伦叫出了所有人的心声,在场的所有村民跪立下来——菲利克斯温声道:“不用行礼。”与此同时,燕琦小手一抬,额间见汗,吃力地用无形的风阻止了他们磕头的动作。不过,成果是喜人的。村民们一个个愣住,下一刻,看菲利克斯的目光比刚才更加炙热,崇拜,喜悦。“好,好,不行礼,那,神,狩猎之神,我们,我们希望得到您的指示。”伊诺克第一个反应过来,语无伦次地说。叫所有人恐慌的是,“神明”听到这话,嘴角弧度压平,看他们的眼神都冷漠了几分。伊诺克忍不住在心中哀嚎。他说错话了,可,可他说错了什么?神啊……好在,神明依旧是仁慈的,仿佛看出了他们极力按捺的来自心灵深处的战栗,他安静了一会儿,倏然微微叹了口气:“你们一片衷心。”是的!是的,他们一片衷心,但愿神明不会降下惩罚……伊诺克将头埋得更低,让自己看起来更加虔诚。和他一样,所有的村民都做着这个动作。一片忐忑中,他们听见神说:“时光在前进,岁月在轮转,有些规则也需要改变。”伊诺克满头大汗,听,听不懂……听得懂才奇怪了!燕琦在后面偷笑,这是他按照经常和父亲往来的一位大哲学家的口头禅,阐述给菲利克斯,让他照着念的……嗯,这样听起来更厉害!念完莫名其妙的台词,菲利克斯接着冷淡道:“不要再用人类祭祀。”“每当冬雪覆盖林地三次,可以举行一次祭祀。”“最后。”菲利克斯淡淡说着,示意燕琦让他隐形。引得发现视野内,神明双足消失不见的伊诺克悄悄抬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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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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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