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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克斯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抱歉,是我想太多了。”他站起身,小心地将紧紧搂着灰狼脖子的小孩从它身上摘下来。刚一躺下,燕琦空落落的小手就伸了过来,在睡梦中无意识地胡乱摸索,令菲利克斯身体一僵。在精灵族,除了双生子,几乎所有精灵从出生起就是自己单独睡觉,菲利克斯并不适应这种亲密的接触,哪怕是和一个孩子。他又怕把燕琦吵醒,只好任由那双手摸来摸去,软溜溜的发顶蹭着他的颈窝,最后一把抱住了他的手臂。“辛西娅……不要乱动……”听着怀中小孩迷迷糊糊的嘟囔声,菲利克斯哭笑不得。到底是谁在乱动?不得不说,小客人…不,琦琦模样乖巧,性格乖巧,睡姿却实在太差,一会儿踢被子,一会儿挥拳头,仿佛在梦里进行某种激烈的战斗。一连挨了几拳,菲利克斯揉揉下巴,完全没发现自己身体已经完全放松下来。他侧过身,伸长了手臂,将燕琦不安分的两条胳膊圈住,这才逐渐睡去。灰狼早在他接管“小王子睡觉的抱枕”这个身份时,就钻入了密林深处。…燕琦醒来时,照例没看见灰狼,也不惊讶,漱口擦脸,然后盯着菲利克斯架起的小煮锅,好奇打量。菲利克斯一脸严肃,小小的煮锅里盛着不知从哪儿来的水,里面有菜干,肉干,还有一些切碎的蘑菇在沉浮。“菲利克斯,你还会做饭呀?”小王子已经准备好了一肚子夸夸的句子。虽然他的词汇有些匮乏,只会重复说“你好厉害呀”“好棒”“最厉害”等等,但由于从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们那里得到的从来都是正面反馈,小王子很喜欢夸人。结果菲利克斯道:“不太会。”小王子:“……”小王子咽了口口水。不过,他闻到了一股香味,于是凑得离小煮锅更近了一点。然后又被菲利克斯拉了回来:“小心一点,别被火烧到。”“没事的,菲利克斯。”燕琦宝石般的蓝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继续盯着煮锅,有些期待:“我觉得你很有烹饪的天赋!它看起来很香……”咕噜,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燕琦羞赧地挠了挠头。“再等一下。”菲利克斯温声说着,目光紧盯煮锅,不时拿起木勺搅拌两下,像是没听见他腹中的叫声。“你到灰蓝色的包裹里去拿一个碗,还有汤匙过来好吗?”“好的,菲利克斯。”碗是木质的,出自某位手艺精湛的精灵之手,碗侧还有藤蔓状的花纹,触手光滑温润。将碗递给精灵,看着他盛了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出来,燕琦更为期待。“总是吃晒制的食物,对你的身体不好,不够营养。”菲利克斯单手端着碗,坐了下来,用木质小汤匙搅拌着,好让它快速降温。“不过,我平时很少自己烹煮食物,如果等下你觉得味道奇怪,不要硬撑。”“嗯嗯!”燕琦乖巧点头。菲利克斯笑了笑,觉得温度差不多了,顺手舀起一勺递到他嘴边:“尝尝。”燕琦揪了揪衣角,他都这么大了,早就不需要人喂食啦……最后还是张嘴咬下汤匙。“好吃!”小王子宝石般的蓝色眼眸绽放出璀璨的光芒,惊喜之情溢于言表。菲利克斯悄悄松了口气,唇边弧度更深,自然而然地继续给他舀了一勺。燕琦:“……”这,这要是被大哥哥看到,他肯定会笑话他的……但看着笑盈盈的精灵,燕琦又不好意思拒绝,就这么任由对方一口一口,喂他吃完了一整碗肉汤。吃完,双方都很满足。燕琦小脸绯红,拍了拍圆鼓鼓的肚皮,见锅里还有剩的,犹豫了一下:“菲利克斯,你吃过早饭了吗?”他记得精灵不吃肉类。“吃过了。”“啊,那这些要怎么办……”燕琦有些苦恼。妈妈说过,即使是繁荣强大的维尔加王国,也依然有许多人吃不起饭,琦琦不可以浪费食物。“辛西娅应该快回来了。”不等菲利克斯应答,燕琦就突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右手拳头捶在左手心:“那就留给辛西娅喝吧!”菲利克斯看了看锅里剩下的,绝大多数都是汤水,然后是蘑菇和煮开的菜干,以及少量的肉块:“嗯……”“你煮的汤这么好喝,辛西娅一定也会喜欢的!”小王子还在一旁笑眯眯地夸,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喜欢什么?”说来也巧,燕琦话音刚落,身后密林就传出灰狼的声音。他高兴扭过头:“辛西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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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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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