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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洛洛,你的脖子也没有挡住。”燕琦又指出一处破绽。“那要怎么办?”燕琦上上下下打量哈洛洛片刻,双眼一亮:“我有一个好办法!不过……”“不过什么?快说快说!”“要看哈洛洛你愿不愿意……”一旁,收拾好所有东西,将包裹挂在了灰狼背上,菲利克斯和灰狼对视一眼,同时在心中叹气。不知不觉,他们的小王子就完全忘了考虑“要不要让哈洛洛加入”,转而,在帮助他它伪装成人类这件事上,兴致勃勃了。不过,他们倒是也很好奇,小王子想到了什么办法。风暴(2)弗兰克·莱顿最近心情非常不错。当然,每年冬天将要来临时,他的心情都是这样的美妙。毕竟冬天正是需要烧木柴取暖的时候,而弗兰克·莱顿是金石小镇上为数不多的木匠,同时,也是木材兜售商。向金币发誓,弗兰克绝对不是舍不得那点木匠的加工费,只是,这是任何一个有些商业头脑、肩负养家重任的中年男人都会做出的选择——他的身份,取决于现在是冬季还是夏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家庭更稳定的进项。又签下一笔订单,弗兰克送客人离开,自己也走出了木材店,关上店门。晚霞与海水连成一片。由于靠近大海,金石小镇几乎一年四季都伴随着大风,此时冷风一吹,弗兰克打了个寒颤。他双手在马裤上搓了搓,扣紧身上这件穿了三年,但依旧保暖、厚实的深褐色中长外套。随后,弗兰克挺直腰板,让自己看起来更像是那些经常出入教堂、庄园的落魄贵族,或是执法庭里走出的治安官一样的体面人。弗兰克边走,边低声哼着歌。路过卖鱼的小摊时,恰巧有一名青年从他身旁匆匆跑过,溅起地上脏污腥臭的泥水。“该死!臭小子!你弄脏了我的鞋子!”弗兰克回头破口大骂,但青年已经跑远。他稍矮而硕壮的身躯因为愤怒颤抖起来,胸膛起伏,蹲在路边的男人战战兢兢,将放鱼的大木盆往里拖了拖。弗兰克瞪他一眼,扫过木盆里满溢出的浑浊的水,从鼻腔里挤出两道热气:“你得庆幸我今天心情不错……”他还想再说些什么,木盆里的一条鱼突然一个甩尾,弗兰克脸色大变,骂骂咧咧离开了。“该死的,这条路永远都散发着让人恶心的海腥味……”“那群饭桶拿着税钱,成日在酒馆里醉生梦死,迟早有一天,我要把死烂发臭的海鱼塞进他们的鼻孔里……”沉着脸走出市集,弗兰克往离海港更远,离山林更近的方向靠近。天色彻底暗沉下来时,他愤怒的心情得到缓解。山林里偶尔传出阵阵鸟鸣或是兽吼声,弗兰克深吸一口气:“这才是最适宜的空气……”每天路过市集上那条充斥着腥味,汗臭的拥挤道路时,他都觉得自己要减寿!……有点太冷了。“这个鬼天气!”弗兰克揉了揉鼻子,快步往家中走去。为了省钱,也是为了省事,莱顿一家就住在洛卡山山脚不远的地方。即使弗兰克的两个儿子陆续长大,同样拥有了工作挣钱的能力,家中的经济条件得到改善,他们也没有搬出这座小镇边缘的屋子。屋子的占地面积很大。因为住在山脚下,害怕有野兽袭击,栅栏做了里外两层,外面一层高到弗兰克的肩膀。远远的,隐约看见自己家中温暖的灯光,弗兰克搓了搓手,露出笑脸。他已经做好将今天接到的新订单告诉家人,然后被他们用欣喜的表情和语气夸赞、称扬的准备了。但当走到家门口时,弗兰克脸上的笑容凝滞住了。老天,他看见了什么?一头狼。一头背上背着东西,跟在人类身后,体型巨大的灰狼。这几个人类,一个银发青年,一个漂亮的金发小孩,哦,还有一位体型娇小的女士……她大概有些害羞,脸被兜帽遮住,身上的礼裙很漂亮,似乎经过改动……嗯,它不太符合这位女士的身材,有些太长了,以至于拖到了地上。一位落魄的贵族女士。目光扫过女士昂贵的礼裙,弗兰克想,他已经猜出了这些人的身份。站在女士身旁的,应该是一名骑士。至于那个五六岁的金发小孩,通过他的精致面容和白皙脸孔,弗兰克认为,他或许是这名女士的弟弟,或者是儿子——当然,这一切的猜想,都因为跟在他们身后的那头狼,而充满了不确定性。弗兰克咽了口口水。这些人停在他家院子外,想要干什么?他们会不会闯入他的家,强占他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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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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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