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只有灰狼,当走出山林,踏入人类城镇的那一刻起,它就变得格格不入。哈洛洛总是在它跟前得意洋洋,不时还用尴尬的嗓音牵强挤出几句人类强调的词汇,次数多了,灰狼便不给它好眼色看。而哈洛洛——辛西娅越是不搭理它,它越是控制不住到它跟前嘚瑟,被燕琦或者菲利克斯教育、被灰狼教训过后,又立刻唧唧叫着道歉,说这是它的天性……也许猴子真的就是这样……燕琦像个小大人一样摇头叹气,只要它们两个不打架,只是斗斗嘴,他也懒得管了。伸了个懒腰,穿戴好衣物,燕琦跟着菲利克斯出门,去找房东先生弗兰克以及他的大儿子。请他们把那些整理出来、要送出去的杂物,又重新从房间里拎出来。弗兰克一点都不觉得麻烦,反而喜眉笑眼:“多谢,多谢两位客人。”他现在只觉得,自己昨晚同意对方租房请求的决定,是那么的正确、幸运。“我的夫人煮了足够的早餐,如果客人不嫌弃的话,一起吃吧?”弗兰克热情邀请。燕琦应了下来,和菲利克斯一起坐上莱顿家的餐桌。至于哈洛洛,他们的解释是,它是一名内敛的女士,不太喜欢总是和太多的人接触。弗兰克表示理解,贵族嘛。餐桌上,他热情地为燕琦和菲利克斯介绍:莱顿一家有六口人,弗兰克的母亲、妻子,以及二男一女三个孩子。这位身材稍矮的壮硕中年男人,有一个非常贤惠、美丽的妻子,她将家庭搭理得井井有条,三个孩子也都十分礼貌,微笑着矜持地和燕琦他们交谈。燕琦瞟一眼布鲁诺脸上的笑容,却想到了哈洛洛说的:他摸我的手……嗯……燕琦沉默地吃着早餐。感谢菲利克斯,全程,他都在努力地和热情的房东先生一家人交谈,并试图问出他们想得到的信息。这座位于海边的城镇叫做“金石小镇”。当被问到维尔加王国时,弗兰克一脸茫然:“抱歉,先生,我并没有听说个这个国家……”在菲利克斯的追问下,弗兰克又说,金石小镇隶属于索雷亚王国。“不过,索雷亚王都离我们太远了,如果不是你们问起来,我甚至快要忘记它的名字了。”弗兰克用开玩笑的语气,呵呵笑道。燕琦一点都不觉得好笑。这时,坐在他身侧的兰斯·莱顿,也就是房东的二儿子,突然开口:“我好像听说过维尔加王国。”燕琦:“!!”在他期待的目光中,兰斯挠了挠头:“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听蒙德……嗯,我的一个朋友,他是一名水手,跟着远洋船队去过许多国家,我从他那里听到过维尔加这个名字……”燕琦双眼发亮:“远洋船队……兰斯哥哥,我要怎么找到他们呢?”兰斯摇了摇头:“我并不是船队的水手,对他们不太熟悉……”布鲁诺突然笑了一声,接过话:“兰斯,这不是问题。不管是哪一家船队,他们都会从港口出发不是吗?”“你们可以到港口去问问。”布鲁诺又看向菲利克斯。兰斯沉默片刻,低声道:“现在是冬天,布鲁诺。”燕琦脸上的笑容还没展开,闻言疑惑地扭头问:“冬天有什么问题吗?”“虽然金石小镇所拥有的港口是不冻港,但每当冬天来临时,海上的风暴会更加频繁,恐怖,这个时候,很少会有船队出海。”兰斯解释道。“你们要到维尔加王国去,恐怕只能等冬天过去。”“到时,除了远洋捕捞船,说不定还有专门的客船可供选择……”布鲁诺·莱顿继承了父亲的伐木工、木匠手艺。由于在早餐期间,没能和富裕的客人拉近关系,跟在弗兰克背后出门时,脸色有些阴沉。而知晓了金石小镇港口的情况后,燕琦仍然想要去看一看,万一有船队出海呢?菲利克斯无奈,花了一笔小费,请兰斯·莱顿作为向导,带他们到港口去亲眼看看。不放心让哈洛洛一个人待在莱顿家,燕琦又回去把它也叫上了。昨天抵达洛卡山山脚时,他们已经简单逛过一圈集市,因而菲利克斯拒绝了兰斯带他们逛街的邀请,一行人直奔港口。一路上,兰斯·莱顿都在试图通过各种角度劝阻他们。“你们没有见过海上风暴,不清楚它的威力和恐怖……曾经,我和蒙德还有另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临时到一支船队上当搬运工,因为遇到了风暴,永远地留在了大海里……”那次,兰斯因为家里有事,才没有和他的朋友一起踏上那支船队,躲过了一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