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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吗?”“……真的。”“辛西娅真的不会离开我了吗?”“真的不会。”得到保证,燕琦破涕为笑,松开灰狼的腿,见它真的没动,笑容更甚,三两步跑到灰狼跟前:“那我要辛西娅背我回去!”“好。”灰狼应着,舔了舔小王子脸上的泪痕,弯膝趴在了地上。燕琦熟练地爬上去,嘿嘿傻笑。骑狼哎!哈洛洛棕黄的眼睛闪闪发亮,羡慕地蹦了起来,挥舞着长长手臂:“我!也带上我!辛西娅,看在我也出来一起找你的份上!”灰狼看傻子一样看着它。这丑猴子长得不怎样,想得倒是挺美。哈洛洛凑上来,被灰狼用后腿踢翻在地——当然,它很注意分寸,不会让它受伤。菲利克斯将哈洛洛扶了起来,灰狼已经载着小王子走出一段距离。看着他们的背影,哈洛洛“哼”了声,低头拍拍裙子上的狼爪印:“偏心的臭狼。”偏心的可不只是狼……菲利克斯笑了笑:“回去吧。”出来近三个小时,此刻已完全入夜。莱顿一家向来睡得很早。不过今天,弗兰克没有睡,和一盏油灯一起,在屋子的客厅里等待着他们的回归。“客人……哈哈,恭喜啊,你们真的把那只狗找回来了。”“我让我的妻子给你们留了一些晚餐,这么晚了,我想客人们也不愿意多花时间在烹饪上,如果不嫌弃,我去替你们热一热饭吧……”抛开其他不谈,弗兰克实在是一个,嗯,一个很懂得伺候人、讨好人的人。“那就麻烦你了,弗兰克先生。”菲利克斯谢过房东的好意,让他把热好的食物端进房间里来,再帮忙烧一些热水,并为此给出一笔小费。不出意外,弗兰克脸上的笑褶又深了几分:“不麻烦,不麻烦。”说是留下的食物,但弗兰克送来热好的晚饭时,菲利克斯怎么看,都不觉得这是剩饭。他微笑着接过餐盘:“感谢你的慷慨,莱顿先生,晚安。”“晚安,先生。”门被关上,弗兰克兴奋地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这位银发骑士不仅有钱,而且是个聪明人。他的一切努力和付出都在对方的见证下!是有效的!弗兰克高兴地走回自己的房间,他的妻子正在沉睡。满腔兴奋无人诉说,弗兰克躺到床上,拉起被子,自己对自己说:晚安,弗兰克。金币之神会永远庇佑你!安静地洗完澡,吃完晚饭,哈洛洛拿出属于它的铺盖,展开准备铺到地上。它倒是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毕竟它只是一只猴子,和粗糙冰冷的树杈比起来,温暖厚实的床铺对它来说,已经是超乎想象的享受了。哈洛洛唯一不平的是,琦琦会和那头狼睡觉,会和菲利克斯睡觉,但从来不和它一起睡觉!不止那头臭狼偏心!琦琦也是个偏心的小幼崽!哈洛洛低头叹气,刚把地垫上的绳子拆开,就听坐在床边的小孩道:“哈洛洛,今天你可以不睡地上。”哇——哦!它听见了什么?哈洛洛棕眸发亮,是因为它帮小王子找回了灰狼,所以他终于……“你睡我的床吧,哈洛洛~”燕琦两条腿在床边荡啊荡,从袜子里挑出一双超级厚实的毛绒袜,套在脚上,然后从床上跳了下来。“你又要干什么?”哈洛洛呆滞了一秒,这和它想的不一样。燕琦走到窗边,推开窗户,沿着桌子爬了上去,翻过窗沿,留给它一张喜滋滋的笑脸:“我要去陪辛西娅睡觉呀。”“辛西娅晚上一个、一头狼在外面,肯定会孤单的!”说完,燕琦那金色的发顶就消失在了夜色中,他自个儿把窗户关上了。哈洛洛:“……”哈洛洛扭过头,菲利克斯坐在床边,看着它,又看了眼床,站起来走到桌边坐下:“你睡吧。”他从桌边拿起一张地图:“今天我要研究看看,有没有其他的海路可以到维尔加王国去。”哈洛洛:“……”它表情平静地躺到了床上,眼睛望着天花板,许久,许久都没有睡着。“菲利克斯,问你一个问题。”一片安静中,哈洛洛突然发出疑问。“什么?”“你有没有觉得……”哈洛洛砸吧砸吧嘴:“今天的晚饭,有点酸酸的。”“是不是那个,叫弗什么克的男人,给我们吃的是坏掉的剩饭?”“……嗯。”沉默片刻,菲利克斯用手掩住了鼻子:“是有一点酸。”寒冬(1)燕琦本来就不怕冷,加上有灰狼厚实蓬松的毛发保护,很快就陷入祥和的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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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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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