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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注意到,兰斯的那把蓝格子伞似乎没有带过来,而木材店里没有别的伞了。现在雨是停了,但谁知道再等一会儿,会不会又下起来呢?被一个身份尊贵,模样漂亮的孩子这样关心,兰斯·莱顿面色缓和了一些,站起身勉强笑道:“谢谢,我和你们一起走吧。”“好啊!”兰斯擦干净手,缩着掌心关好店门。燕琦和菲利克斯跟在他的身后,走一条小路。据说,这样可以更快抵达山脚下的莱顿家。绕着路,没走多久。一栋破败灰旧,但依稀可见昔日辉煌的教堂出现在前方,广场上的喷泉干枯,池中有树叶,有羽毛,还有鸟屎和垃圾。燕琦仰头看了好几眼,有些惊讶。金石小镇居然有一个教堂!但他从来没见到莱顿一家的人去做过礼拜……嗯,也许他们是无信仰者。不过,这座教堂明显已经荒废……当然,也许只是迁移了地点,不知道金石小镇的人信仰什么神明?燕琦皱了皱鼻子,经过在洛卡山山顶的事情之后,他对“神明”这个词汇,生出了一丝小小的厌恶。他正看着,兰斯突然问道:“小客人有信仰的神明吗?”“啊?我吗?”燕琦回过神想了想,摇头:“没有。”爸爸说了,靠神不如靠自己。“抱歉。”兰斯笑道:“我看到你盯着教堂看了很久,所以……不过,也是,金石小镇的教堂已经废弃很久了。”不是迁移了地点?燕琦莫名有点小高兴:“金石小镇的人也是无信仰者,不相信神明吗?”“当然。”兰斯笑着应道:“神明哪里有金币好用?”他目光投向那座破败的教堂:“如果不是老查尔德阻止,这里早就被拆掉了。”“我听说,索雷亚王都甚至不允许教堂出现,在那里,信仰神明是违法的。原本的教堂和广场都被他们改造成了商铺,那里的商人每天都能赚到大把的金币……”说这话时,兰斯目露向往。但他所说的内容和燕琦想的不太一样,或者说,和他接受过的教育不太一样。在维尔加,国王,也就是他的父亲,允许人们有自己的信仰,但同时也给那些教会制立了各种法律。他说,或许还要再等个两三百年,神明崇拜才能顺利地从维尔加王国消失。没想到,索雷亚王国通过这种方法,更快更早地完成了这个目标。燕琦想着,不由看了眼身侧的菲利克斯。显而易见,精灵勇士是毫无争议的神明崇拜者,而且也是一个很好、很好的精灵。可如果他到索雷亚王都去,他就会成为罪犯……“怎么了?”菲利克斯有些奇怪。“没事!”燕琦猛地摇头。还好,还好他不是索雷亚的王子……不,不对,应该说还好菲利克斯没有到索雷亚王都去。如果没有在洛卡山相遇,索雷亚王都明显离这里更近!“菲利克斯,还好你遇到了我。”想到那种情况,燕琦忍不住认真地说。菲利克斯:“……嗯?”有时候,他真的不太能理解幼崽的思维方式。不过,面对燕琦,尽管他的这番话听起来有些自恋,精灵勇士仍旧温和、包容地微笑:“嗯。”果然!菲利克斯也觉得维尔加王国比索菲亚王国更好!燕琦眼眸闪亮,嘿嘿傻笑起来。等他回到家,就让爸爸妈妈提前给他分配好领地,然后在那里种一大片树林,邀请菲利克斯,还有其他精灵们一起到他的领地去住!作者有话说:1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制度都有所不同,这个是来自欧洲中世纪某些地区的史实。2狮子鱼(学名蓑鲉):可食用,背鳍和胸鳍有毒,毒素可引起持续数天的剧烈疼痛。此外,它还可能导致红肿、肿胀、出血、麻木、脑胀、畏缩、头痛、胃灼热、腹泻和迷失方向。在罕见的情况下,毒液还可能导致暂时瘫痪、器官衰竭甚至死亡。或引起过敏性失血性休克。[网络]被刺后处理方式:清理断刺、使用43-46摄氏度左右热水浸泡缓解疼痛。[网络]寒冬(3)“谢谢,感谢老查尔德先生……”“愿命运眷顾他。”跟在兰斯·莱顿身后拐了个弯,靠近教堂正门前,燕琦循着声音好奇看去。一些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人排成两队,一边鞠躬,一边从队伍最前方,穿着保暖,面容红润的人手中,接过黑面包、以及粗布包着的小包不明事物。“那是老查尔德手下的慈善机构人员。”兰斯适时为他解释。燕琦眨眼朝他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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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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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