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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到时候,我们还可以考虑到维尔加王都去看一看,那里只会比德安小镇更加繁荣……”躺椅上,年迈的老查尔德沉默注视着滔滔不绝的查尔德,脸上挂着慈祥的微笑。走出船舱,踏足陆地,燕琦忍不住深吸一口气。他目光闪闪发亮地注视着港口的一切,尽管这里如此陌生,但只要知道这是自己的国家,就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直到“噼啪!”一声——燕琦听过这种声音,是监工手中鞭子甩动时,发出的破空声。他微微一怔,好心情消失得一干二净。往声源处看去,情形与他的想象,与他在金石小镇见到过的别无二致。“怎么了?”注意到他停下脚步,菲利克斯回过头问。“没事。”燕琦摇摇头。他们顺着人流,离开港口,往德安小镇的镇中心去,找到房屋租赁处,经人介绍了一间房子。找到目标地点,对方热情地招待了他们:“你们好!我叫做比尔·霍维尔。”他笑着说:“我对租客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不怕动物。很显然,你们是这样的人……嗯,看样子,我们似乎是同行?”“是的。”菲利克斯微笑和对方握手。比尔开着一家马戏团。燕琦他们也伪装成了马戏团。下船后没多久,他们就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通过祈祷把灰狼恢复了原本大小。哈洛洛也脱下了厚重的礼裙,它受够了这种需要束腰、而且经常会引来奇怪视线的衣物困扰,换了一身轻薄衣裤,并且露出了尾巴、脑袋和手脚。马戏团的大帐就搭在房东先生家旁边,大约是因为工作特殊,霍维尔一家人对于灰狼,以及略通人性的猴子完全不好奇。简直是理想房东。休整了一夜后,燕琦恢复元气,早餐和房东家的人一起吃。菲利克斯向对方打听,德安小镇哪里有适合雇佣、或者是购买的马车商铺。“不好意思,先生,你们是要到哪里去?”比尔摸着他的大胡子问:“我们一家人正打算到法兰伦去,如果沿途经过你们的目的地,或许可以捎带你们一程。”法兰伦,正是维尔加王国的王都。这一下皆大欢喜,因为要运载马戏团的魔术师、小丑等演员以及动物们,霍维尔一家有足够的出行载具,足以捎带上燕琦他们。而且不需要灰狼和哈洛洛一个假扮成狗,一个伪装成女士。“感谢您的慷慨。”菲利克斯真诚道谢。比尔·霍维尔则是看着灰狼,还有哈洛洛,露出那种看见令他满意的工人类似的表情:“不客气,先生……恕我冒昧,你们似乎规模不大,也许是遭遇过什么麻烦……”“如果你们有意出售这头狼,还有这只猴子,可以优先考虑我吗?”灰狼:“……”哈洛洛:“唧唧唧唧!!”旅途的终点(1)燕琦强憋着没有笑。菲利克斯扫它们一眼,露出礼貌而客气的完美笑容:“感谢您的欣赏,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们会考虑的。”“那就太好了。”比尔·霍维尔的胡子翘了起来,恋恋不舍地又看了狼和猴子两眼,然后放下碗,微微欠身离开。他还要去工作。比尔的妻子罗娜也跟着离开,马戏团是他们的家族产业,不仅是比尔,罗娜也要跟着上心。燕琦和菲利克斯加快了吃早餐的速度,被他们的孩子格莱斯顿阻止。“不用着急,两位,我还陪着你们呢。”格莱斯顿·霍维尔,是霍维尔马戏团内的魔术师,不过,他的表演一般要等到下午,或者是晚上才会开始。“我会去洗碗的……不用着急。”格莱斯顿年纪轻轻,是一个长相颇为俊美的黑发青年。简单聊了两句,他就看着燕琦说:“说起来你们或许不信,虽然我们没有见过,但我总觉得,似乎在哪儿见过你。”“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燕琦怯生生看他一眼,垂头假装吃饭。“抱歉,他有些不习惯和陌生人交谈。”菲利克斯及时出声,朝着对方笑道:“至于你的问题,许多人都这么说过,我想,也许只是因为儿童故事书上的那些画像,往往总是这副形象……”格莱斯顿明显被说服了,赞同地点头:“或许吧。”越过这个话题,从格莱斯顿这里,燕琦他们得到了更多的信息。霍维尔家的马戏团,之前就是从王都来到德安小镇的。在海上交通蓬勃发展的时期,比尔的父亲,看中了德安小镇的发展潜力。但事实是,由于移民、人口流动等种种问题,霍维尔在德安小镇,名气一直不温不火,赚的钱也不如之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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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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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