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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琦挣脱开生命女神的手,手臂垂落藏进披风里。他绷着小脸,神情格外认真:“我不要当你的孩子。”他的日记得到了爸爸的夸奖!他要当一个合格的王子,而不是一个自私的神。“……我明白了。”生命女神脸上的笑容缓缓淡去,祂直起身,后退了几步:“你决定好了?”燕琦仰头看祂,没有说话,但坚定的眼神说明了一切。“即使你的一切能力,特殊,都会消失。即使你不能再听懂动物的语言,不能再使用任何魔法,不能再梦见巨龙……”“你也要当一个人类?”生命女神眼中隐隐有一丝怒火。这次燕琦犹豫了一下。辛西娅、哈洛洛的身影依次在他脑海中闪过,还有梅布尔、卢埃林,以及二姐姐养的那条大黑狗。看出他的迟疑,生命女神脸上浮现出果然如此的神色。即使是神明幼崽,也与人类不同,体验过那特殊奇幻的世界,谁还能放弃一切,自己走出去?生命女神微笑起来,正要再劝。“没关系。”燕琦仰头看向祂,神色中不再有丝毫的犹豫:“我要当人类。”二姐姐也是人。可她和大黑狗相处得很好!而且,他还有菲利克斯当翻译,哈洛洛的日常词汇也认得差不多了,灰狼本就不太爱搭理他……生命女神脸上的笑,裂开了。作者有话说:琦琦:只要我听不懂辛西娅说话,辛西娅就不能嫌我烦!【番外】新的旅途新世纪的钟声敲响,维尔加王国举国欢庆,伴随着铺天盖地的欢呼声,在万众瞩目中,国王为二王子加冕,将王冠戴到了他的头上。轰隆隆,掌声如雷。高台上的二王子,即将年满三十岁,现在的他比起以往的冷漠和锋利,更多了成年男人成熟稳重的魅力,是王都贵族小姐们梦寐以求的丈夫。城堡内部,燕琦和大哥一起站在后方,见证这场加冕仪式的进行,和所有人一起微笑鼓掌。八年过去,燕琦已经十四岁,身高抽条长高了不少,脸部也瘦尖许多。比起幼时的圆润可爱,他浑身多出几分属于少年人锋芒毕露的锐气,又因冷白的皮肤和越发叫人挪不开视线的精致眉眼,显得有几分高高在上的距离感,让人难以靠近。但当他笑起来时,这些误解就会自然消散。弯成月牙的眼睛,极具感染力的软和开心笑容,少年人神采飞扬的模样,永远能叫人心软。燕琦就这样一直笑到加冕仪式结束。要不是他双手啪啪啪鼓掌不停,不知道的还以为继任国王的人是他。王宫的大臣们眉眼抽抽,很快就知道为啥这位备受宠爱,颇负盛誉,但一直像个傻白甜的小王子笑得这么开心了。二王子一继任,就让那位颇有商业能力的大王子执掌财政大权。而三王子呢,则是被他封成了外交官!——说起这位年龄最小的三王子,整个王都的人几乎都知道,这就是个心地善良、人傻钱多还闲不住的傻白甜。自从六岁时走丢了,被找回来之后,他非但没因此害怕出门,反而爱上了在外游历。要不是因为年龄小,国王一直拘束着他,只让他在维尔加王国境内溜达,大臣们都觉得,这小子早就在外面把自己玩死了!你看吧,现在二王子一继位,他就按捺不住了!望着小王子喜滋滋听任的笑容,一群大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虽然心里都在腹诽,但没一个投反对票。连表达反对意见的都没有。毕竟,这位小王子浪是浪了点,但人也不是真的傻,反而是真聪明。早年还传出过他不爱学习的传闻,但似乎自从他被找回来,老国王父爱难纾,亲自开始教导他后,小家伙的学习进度就开始一日千里。而维尔加王室,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家庭。维尔加王国的初代国王,是一名穷小子,他的名字当时在整个法兰伦区域都格格不入。那时候,依然是神明崇拜流行的时代,法师们与普通人之间的矛盾积微至著。初代国王却以有着超高魔法天赋,未来一定会成为受人敬仰的大魔法师的身份,站在了普通人这边。他带领一批志同道合的善良法师们,杀出了一条生路,创立维尔加王国,打压法师的特权,压制神明崇拜的影响,还将知识与智慧之神教会内部的藏书全部都搬了出来,让维尔加王国的每一位公民都可以取阅。据说,维尔加王国王室内部,还有许多这位初代国王留下的藏书。而“燕”这个姓氏,在维尔加王国公民们的心中,也从一开始的稀奇古怪,变成了尊贵、可靠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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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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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