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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一祝眼睛一亮,去前台点了两份冰淇淋,又随便点了份餐,转身几大步过去。“嘿,好巧啊两位。”秦一祝在第三方位置坐下,微笑,“介意拼个桌吗?”“再介意你人都已经坐下来了。”顾霄撑着脑袋,“原来你也在,我正想找你问问,我哥他怎么了。”“你哥他没事啊,为什么这么问?”秦一祝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告诉两位弟弟顾砚庭处在易感期。“他刚才凶我们。”顾霄很气愤,“让我和覃阮回去。”“你们去骑射场了?”秦一祝惊讶。“嗯呢。”顾霄焉了吧唧的点点头。“……”秦一祝视线在两位oga中来回看看,问:“他没事?你们也没事?”“我们应该有事?”顾霄反问。覃阮回忆一番:“他应该比我们有事。”此时另外两位扭头看向覃阮。秦一祝:“比如说?”“他的手背上血管隆得很明显。”覃阮继续回忆,“好像有点浮躁,虽然顾霄说我可能闻错了,但我才想起,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他身边闻到那种气味,有没有可能是沐浴露?”“可我没闻到欸。”顾霄蹙眉,“怪了。”秦一祝盯着覃阮,心里揣摩着事,过了片刻后问,“你闻到的是什么味道?”覃阮还是那套说法:“之前像苹果香,后来不是了,反正挺好闻。”“……”“……”秦一祝“嘶”了声,托着下巴再问:“你俩真没事?”两位oga依旧摇头,并且两双眼睛都透着疑惑,看着不假。那就怪了,他秦一祝一个alpha,站在骑射场外围,避那个正在易感期的家伙远远的都被压得不好喘气,骑射场里的人更是全部撤走,因为没谁受得了顾砚庭的信息素。可这两人进去却没事。好啊,顾砚庭你丫的其实能忍下去是吧?秦一祝乐了,耷拉着双肩靠着卡座,仰头走神。他的那份餐和两份冰淇淋上来后,才回过神又看向覃阮,“想再去骑射场看看吗?我带你们去。”覃阮很诚实的点头:“想是想,会打扰他吗?”“不会。”秦一祝再看看啃冰淇淋的顾霄,“小霄你带阻隔颈环了吗?”“带了的吧,应该是放在行李箱里了。”顾霄,“问这个做什么?”“等会儿拿上,有用。”秦一祝微笑“……”顾霄蹙眉,“你今天怎么也怪怪的。”覃阮没吭声,他双手握着冰淇淋,在想事。他是挺想去骑射场看看,但并不是对里面感兴趣。他已经半个月没看见小熊猫玩偶了,这让任务在身的覃阮多少有点不放心。顾砚庭在骑射场,说不定玩偶也在。是该去看看。三个人各揣心思,吃完饭后,秦一祝提议先回酒店休息消食,下午两点再去。“下午两点。”覃阮稍有点担忧,“那他还在吗?”“他不在不是正好,我们是去参观骑射场,不是参观他。”顾霄叉腰。“呃……”秦一祝伸手指挠脸,笑得不失尴尬,“他可能在吧。”其实那家伙不止骑马,也有可能会去飙车,其他极限运动都有可能。人肯定能找到,至于在哪不重要。返回酒店单人间,覃阮躺去床上,睁着眼睛望天花板。“014。”没有回应,014溜了。什么时候溜的覃阮不知道,刚才吃饭他就呼唤过一次,也没得到回应。反正不是第一次,覃阮已经习惯系统悄无声息离开。他定了闹钟,盖上被褥,在空调运作发出的类似白噪音的环境下很快睡着,后来是被电话叫醒。“阮,我忘带颈环了,秦哥非得拉上我去找诊所买,你在酒店等我们还是先去骑射场?”覃阮坐起身,看时间快到两点。“我先去吧,你们不用再回酒店一趟。”覃阮下床,揉揉睡乱的头发,挂断电话后去洗了把冷水脸。清醒了。他捣腾好状态,这才开门出去,迎着午后正好的阳光往骑射场走。另一边,打完电话的顾霄蹲在诊所外,去里面买了两个效果最好的阻隔颈环出来的秦一祝二话不说,先给他戴上一个。“我又没在发情热戴这个干什么?”顾霄表示抗拒。“听话,戴上。”秦一祝给他戴好,帮他整理整理头发,手里还揣着个颈环。“……好丑。”顾霄用手机照照自己的脖子,嫌弃地看着脖子上灰黑色的阻隔颈环,吐槽,“你的审美真是一言难尽,大直a先生。”“这款效果最好。”秦一祝无奈,“走吧,回酒店去接覃阮。”“不用,我刚打电话给他,他先去骑射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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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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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