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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我们去那个大姐家看看,直接逮他个现形!”权衡之下,楚宴禾做了这么个决定。毕竟事情由他而起,就由他亲手结束吧!楚宴禾带着大黄,交代好小香香看好家门,就收拾好东西又前往了那个村子。此时村子里面的情况更加糟糕,大家人人自危,精神濒临崩溃。楚宴禾随便扯了个谎,说自己找到了可以救小西的方法,就被那位大姐千恩万谢、磕头如捣蒜般地将他请进了家里。进了门,果然看到正厅上摆着满满一盘的猪肉。由于放置时间过长,原本新鲜、泛着粉红的猪肉颜色已经黯淡下来,上面还有几条肥肥大大的白色蛆虫正在蠕动,整个房间弥漫着一股难以言状的腐臭气味。楚宴禾在大学的时候,虽然各种动物或多或少都解剖过,也接种过味道很难闻的菌种,自以为自己对于这种大场面已经无所畏惧、手拿把馅了,但是乍一见,还是被味道熏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大家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出来,一切交给我就好!”楚宴禾把大家伙聚在一起,郑重地交代道。其实他心里也没底,只是此次抓捕可能会用到他跟系统用积分兑换的修仙界的一些法宝。为使人间无恙,还是请他们回避的好!天很快就暗了下来,月亮爬上了树梢,放出皎洁的光茫,给大地镀上一层银色。楚宴禾躺在床上,双眼炯炯有神,两只手既紧张又激动地握着拳头,指节微微泛白。虽然从昨天开始就没有睡好,今天来之前也是跟系统讨论了半天计划,但是现在躺在床上,他却一点都不困。眼里满是为自己沉冤昭雪、抓捕真正坏蛋的渴望!大黄蹲在楚宴禾旁边,也是没有丝毫困意。它瞪着自己堪比远光灯的大眼睛,慢条斯理地舔着爪子,为接下来的一场大战做准备!突然,大黄仿佛听到了什么声音,把还未舔完的爪子定在了半空,随即支起了身子,竖起了耳朵。倏尔,它像一支离弦的箭一般蹿了出去。在楚宴禾和系统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便听到了外面传来一阵阵骚动。哦吼,抓到了!好样的,大黄!楚宴禾急忙翻身下床,连鞋子都顾不得穿就跑了出去。等跑出去才发现,大黄死死咬住了一只大肥猪的屁股!楚宴禾手忙脚乱地帮忙摁住这只猪的头,大喝一声:“孽畜,还不快快现出原形!”大肥猪哼哼两声,发现自己被左右夹击,没办法只好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大约两个月的小狗崽,投降似的趴在地上,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楚宴禾。“?”楚宴禾的双手骤然一空,直接看傻了:我不是抓坏蛋吗?怎么抓了只小小狗?此时小狗摇着尾巴,迈着小短腿就往楚宴禾手心里面拱。楚宴禾两手摊开,面对这个直往自己手心里面拱的小家伙没有一点办法!还是坐在一旁冷眼旁观的大黄通透,看出了小狗想要博取楚宴禾的同情,直接伸出爪子,对着那只小狗的后脑勺来了一巴掌!“呜。”小狗闷哼一声,畏惧地看了大黄一眼,然后缩成了一团,直接幻化成了一个约十岁左右的少年。只见他“扑通”一声就跪了下来,唯唯诺诺地说道:“大侠饶命,我不是故意的。”“嗯?”楚宴禾看着眼前的一幕又一幕,简直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自己都在这里都养猪嘎蛋修仙了,再发生点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好像也正常。于是他强行稳住心神,叉着腰,居高临下地问道:“你为什么装神弄鬼、祸害人间?”少年抬起头,眼中似有星河流转,认真地回答道:“因为我喜欢你。”“?”饶是楚宴禾见过很多大风大浪的场面,遇到今天这么个事,也是让他一愣一愣又一愣!头好烫,脸好热,好像有人在吃火锅!他还没反应过来,一旁的大黄先炸毛急眼了。它一蹦三尺高,用了十足十的力气又给了那个小男孩一巴掌!“哎别别别。”楚宴禾看着大黄真的是用了吃奶的力气打,怕一会把那个小男孩打傻了,自己就问不出来什么了,急忙把大黄强行搂在怀里。大黄被楚宴禾强行禁锢在怀里,反而安静了下来,靠在楚宴禾胳膊上斜着眼睛看着他,颇有正宫娘娘的风范。“你先别慌啊,我缓缓。”楚宴禾盯着那个小男孩,从他认真的神情可以看出来他每句话都是真心实意的:“你为什么喜欢我?我有哪里吸引到你了吗?”“因为你猪养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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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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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