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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朗朗,只飘着几片翻不起风浪的云。叶桐穿着拖鞋,走出去,就看见赵梧树腰上系着围裙,就坐在餐桌边,手边搁置着一个大碗,旁边有一袋面粉。赵梧树听到身后动静,骤然回头,看见手扒在墙边的叶桐。“起来了?身体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赵梧树搁下手机,走到叶桐面前,伸手探他额头温度。叶桐有点心虚,他感冒是自己作的。似乎发烧时空调温度都调的很低。叶桐扯了扯衣角,“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昨天下午。”叶桐回忆了一下,一片空白。发烧的记忆完全记不起来了。“待会儿那几个要来蹭饭。”赵梧树恋恋不舍收回手,“你先喝点粥。”那几个,只能是路千里他们了。叶桐浑身黏腻,现在就想要去洗澡了,但被赵梧树按着先去喝了半碗粥和一点煎饼。叶桐微微蹙眉,小口咬着煎饼。赵梧树叹口气,拿过叶桐手里的煎饼,放他走。“去洗澡吧。”吃饭还要把眼睛睁得圆圆的,颊边鼓着一动一动,就是不吞咽,这是不愿意吃的意思了。叶桐转身去浴室,赵梧树便开始扫尾,把叶桐剩下的煎饼全吞了,又喝光了还温热的瘦肉粥。叶桐刚洗澡出来,还穿着睡衣。门就恰好被敲了两下。赵梧树正在厨房,手里还沾着油腻的肉沫。叶桐噔噔噔跑去开门,赵梧树在厨房大声喊,“把外套穿上!”叶桐疾停,他人已走到玄关,叶桐看了一圈,只发现门口挂着一件深棕色皮夹克外套,叶桐取来披到身上,随即打开门。“早上好!”路千里大声道。“早上好。”叶桐也说。路千里和同尘同时扫了眼叶桐披在身上,明显不合身的外套。同尘拐了身后人一下,先走进门,“大树说你生病了,好些了吗?”“尘尘、千里。小感冒而已,已经好了。”叶桐脸有点红,他俯身给两人拿拖鞋。低头的时候,发间的水珠低在地板上,他头都没擦干就跑出来了。赵梧树从厨房探头,和路千里对视一眼,两看相厌。赵梧树对他说,“你等我待会儿和你算账。”叶桐和同尘侧目看他俩,路千里笑吟吟搂住赵梧树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路千里低声,皮笑肉不笑,“小声点儿吧,你是老处男很光彩吗?”“。”同尘刚把叶桐催到沙发边的毯子上坐着,他拿着毛巾,准备给叶桐擦头发。倏忽砰的一声,两人惊讶回头一看,赵梧树手持锅铲,路千里随手抡起锅盖,防备地盯着赵梧树。“大早上我不想和你打。”路千里道。赵梧树想起那些合作商揶揄的眼神,心里一阵火。这货仗着和同尘高中毕业就在一起,秀了无数恩爱。叶桐回来之前,路千里还顾忌着赵梧树的心理健康,说话会谨慎一点。等叶桐一回来,此人恶毒一面尽显,处处往他痛处戳。“千里。”同尘凉凉声音制止了他俩。小叶眨巴着眼,看着赵梧树和他手里冒烟的锅铲。二人偃旗息鼓。他俩虽迫于同尘警告,不敢互掐。但路千里偏要惹事,如一只挑剔的孔雀,巡视一圈厨房,掀开闷煮的锅看一眼,或者调控一下火候。看得赵梧树眉心一跳一跳,处在愤怒边缘。门又被敲了敲。叶桐就要站起来,路千里跳出来,“我去开门我去。”文赫提着礼物,“早安小——”他语峰一转,看见路千里,笑意一撇,皱眉嫌道,“怎么是你。”“欢迎欢迎,请进。”路千里热情地迎进礼物,把文赫搁在身后。文赫翻了个白眼,自己把门关上了。他自己换好拖鞋,走进来,今天文赫穿的很松弛,一点班味都没有,刘海清爽地放在额前,像个男大。路千里坐到叶桐旁边,叫他拆礼物。文赫脱了外套,挂在手臂上,朝叶桐挤眉弄眼。“猜猜我买的什么?”路千里托腮,“我猜是老城那家小蛋糕。”“…”骤然被揭穿的文赫一怒,拿起抱枕往路千里身上丢。同尘把吹风机关了,也坐到他身边。叶桐微微一晒,“回你自家还带什么礼物?”赵梧树从厨房走出来,抬抬下巴,“我叫他买的,小二又在抢功。”叶桐打开盒子,并不只放着巧克力和草莓蛋糕,还带了文赫顺路买的冷吃兔和灯影牛肉。路千里在房子里自动拾取了一罐新鲜的西瓜汁,从橱柜里拿了几个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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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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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