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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桐被他灼热的眼神烫开。天上正是峨眉月,光色在云层下若隐若现,“我现在都很难想象,他居然甘愿把股份给我。”赵梧树给他夹菜,语气淡淡,“他不愿意就得进去了。”“而且,是因为你一直有录音,记录了他差使人违法绑架的证据,老头子他也害怕这份录音被公之于众。”虽然后怕,赵梧树却不得不承认,叶桐当时的做法确实是能使利益最大化的做法。唯一的意外是对方居然蠢到敢对叶桐动手,导致了叶桐的失语症再发,这是赵梧树最愤怒的点。他无法怪叶桐,怒火都撒到了凶手身上。叶桐眨眨眼睛,他问:“你再解释一下,你是怎么联想到的?”现在他们彼此完全坦诚相待,在月光下、江水边互诉,不再需要隐瞒。“你送我戒指那晚,我感觉你的神情有点不对劲儿,还有你知道我跳楼原因时候,说话也很困难……”叶桐暗自吃惊。这几次他都自以为掩饰的很好。原来赵梧树已经抓住许多蛛丝马迹,只是他想不到,叶桐竟然会患上失语症。月光下交换戒指的那晚,是他发病最意料之外的一次。叶桐看到了幻觉,他看见两个小孩子在木板长廊上奔跑,脸虽然模糊,但叶桐知道他们是幼年的彼此。“然后呢?”叶桐勾住赵梧树的手指尖。“你睡觉的时候,我不小心推开门,看到你吃的药,用于抗抑郁和精神病治疗的。”赵梧树说这话的时候,叶桐目光不咸不淡,“你是说,你不小心打开你家门,又不小心输入正确了密码,打开我家门,在不小心走到我的卧室床边,不小心拉出来我的药盒子?”“……”赵梧树赶紧反勾紧了叶桐的小拇指,讨好地笑了两声,“我的最后一步真是不小心的。”赵梧树有多么变态他都不会太惊讶了。服务员敲门走进来,落下窗户边细帘,说,“晚上这河边还是可能有蚊子,我给您把窗户关一下。”他弄好后又走出去。叶桐蹙眉,在那瞬间,大脑里电光火石,想起了什么。他看向赵梧树,“蚊子!?”偏偏对面案犯还不明觉厉,很无辜的样子,“什么?”“你是蚊子。”叶桐想起来了,他小腿上,脚踝处,锁骨边,哪里来的蚊子总爱咬他。“还有,我有段时间总怀疑家里有老鼠,每晚都在我的卧室里闲逛。”迎着叶桐已经有九分笃定的目光,赵梧树无法反驳自己做过的事。他已经破罐子破摔了,哪怕叶桐知道自己在他回国的第一天就安装了手机定位软件,他也会承认的。叶桐回忆一番,除了后颈、锁骨和大腿、小腿,他腰侧、手臂内侧的肉也被蚊子咬过。但是他还谴责一番自己的睡觉姿势是否太过狂野,才让蚊子能要到很少露出来的皮肤。原来是这只赵梧树在使坏。当叶桐还沉浸在与赵梧树纯情的暧昧和恋爱关系时,赵梧树早就在夜晚走到了另一个维度了。赵梧树被叶桐谴责的目光看得心虚。只好赶紧转移话题,“对了,你知道我是怎么联想到你大脑受伤的事情吗?”叶桐坐直了,他眨了眨眼,赵梧树只是笼统说过他是因为林阿姨才想到的。“林阿姨送给你那袋中药,她说年前在西藏买的,还专对脑袋好的。如果你的脑袋是在德国受伤的,她一定不可能提前就准备了。只能是在五年前,在百川发生的,还是我不在你身边的时间,只能是我们被分开关起来的时候了。”叶桐脸上闪过一丝懊恼,他居然是因为这样小的事情暴露了。难怪在路上,赵梧树还特意问了两句,原来在那时候他就几乎确定了。叶桐刷卡结账,两个人沿着岸边走了一会儿。走在后面的赵梧树停下来,率先道:“我们回去吧,桐桐。”叶桐走路姿态僵硬了一瞬间,他回头,“再看看呗,我好久没来这边了,下次来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而且这月亮多、多弯啊。”“哎——”叶桐被赵梧树一提,叶桐惊呼出声,他腿被迫盘在赵梧树腰边。赵梧树被叶桐双手揪住头发也不放手。“以后有的是机会。”说着抱他离开河边。叶桐挣扎无能,“这话也送给你!这么着急干什么?”赵梧树不回话,只用恳请、闪烁着光的眼睛看向叶桐。他们都是成年人了,而且赵梧树的暗示如此坦白,叶桐不会还不懂他的意思。临到门口,叶桐转了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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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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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