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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有光线的地方,我看清了她是谁。凌乱的长发遮住了棱角分明的脸颊,那颗黑痣显得她憔悴又妖艳。未干的血迹以及被撕毁的衣领时时刻刻提醒着我,我做错了,错得彻底。愧疚攀上心田,我伸手整理好她的发丝,脱下薄外套盖在她的身前。这副样子回去定会给我们带来麻烦,于是我决定和她一起待在这里,直到她醒来。我怕她的体质太弱会撑不住,于是用自己的精气给她疗伤。人类在被吸血后会失去那段记忆,但吸血鬼猎人不会,他们拥有特殊的血清,吸血鬼一旦过量吸食了他们的血液就会依赖上瘾。等到夕阳的余晖映照在小窗前,林思弦睁开了眼。“老师,您醒了。”我急忙上前查看她的情况。伤口已经愈合了,连带着刚才的血迹也被我清理干净,至于被撕坏的衣服,我只好处理掉了,给她换上了一件新的。“我怎么会在这里?”她扶着额头,眉心蹙起。“刚才您晕过去了,我就暂时把您安置在这里……”我只好编了一个相对合理的解释,“可能是因为不小心勾到了,您的衣服破了,所以我就给您换了一件新的。”“是这样吗?”她转过头,说的话直击我的痛点。我心虚了,但只好硬着头皮说下去:“是的,您回去以后好好休息吧。”“唉,好吧,麻烦你了。”她艰难地起身,临走时不忘回头看了我一眼。她的脚步声很轻,也可以说是没有脚步声,像是在踩一团棉花。直觉告诉我,她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也许深入下去还会给我带来麻烦。但好奇心驱使我克服了恐惧,想要更进一步。之后的日子没有再发生什么大事,亦如从前。“叶曦雨,你为什么要旷课?”午自习的时间,林老师主动邀请我去她的办公室。她让我坐在她对面,眼神真挚地看向我。“因为……我挺讨厌这样的生活。”我毫不掩饰地回答道。“有时候我们别无选择,你要学着适应,懂吗?”她语重心长地说道,宛若一位饱经沧桑的老者。“那么,老师,您几岁了?”我鼓起勇气问道。“23,有什么问题吗?”她对我刚才问的问题感到疑惑。“是啊,您现在23岁,也没有经历过很多事。”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如果你一辈子重复着做一件事,还看不到结果,难道不会觉得无趣吗?”“我现在不也是在工作吗?工作也是长期的过程,学生学习也是一样的。”她伸手抚过我的肩,“所以尽管再难受,也要苦中作乐才是啊。”“可是,如果让你经受上百次的轮回,让你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所爱的事物悄悄离去,不会痛苦吗?”我自嘲地笑了笑,“老师,您还年轻,不应该这样服从式地生活。”她许是被我的这番话震惊到了,久久不能回神。“如果累了,就离开这里,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做自己想做的事。人的一辈子还很长,哪怕无法预知结果,也要勇敢地尝试。”我抬起头,郑重地望着她。“你真的很不一样呢。”她展露笑颜,“明明是这么小的年纪,却比我还要成熟。”“老师,我不是小孩子,也请您不要把我当成小孩子。”我凑近她的脸颊,“还有,我会尽量做到少旷课的。”“好,谢谢你。”自那以后,除了一直不缺席的国语课,其他科目我也尽量做到了按时上课。夜晚,皎洁的满月告诉我,血族发布了召集令,要求所有高层成员到达指定的会场参加十五年一次的会议。只是,这次会议与上次的间隔只有十年。虽说我不像那些活了几千岁的老家伙们那样懂谋略,但天生高贵的血统让我能在这里拥有一席之地。打从出生起,就站在了别人梦寐以求的位置。我的本名是安拉提莫伊斯维黛尔,因为生活在人类社会,所以改变了很多次姓名,叶曦雨只是其中之一。与我们敌对的吸血鬼猎人家族分布广泛,有时,几个家族会联合起来共同围剿吸血鬼。其中最强的三大家族是法兰西的维特家族、中国的弑灵派和德意志的克勒森家族。先前我在德国遇见的那个猎人便是克勒森家族的成员,他们擅长制造药物,特别是那种可以令吸血鬼痛不欲生的。只能说我那时运气好,要不然自己一定活不到今天。对于西方的猎人我了解得很透彻,因为他们做事大张旗鼓,生怕我们不知道。只是在中国,弑灵派的成员一般会伪装成普通的群众,在暗处伏击。我大概可以猜到,这次的高层会议也许就是关于如何应对弑灵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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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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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