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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十点半了,我精神抖擞,反倒是她,连连打着哈欠。依照吸血鬼的作息,黑夜是我们活动的时间,白昼到来时应该闭目养神。“老师平时就吃这些吗?”我走到她身后,从冰箱里拿了一把青菜。“是的。”她点了点头,转身看到拿着青菜的我,眼里满是不解。“多吃点吧。”我把青菜递给她。她没有犹豫,把青菜放下锅,和馄饨一并煮了。“对了,您家有热水吗?”我从裤兜里掏出一包速溶咖啡,“我有点想喝咖啡了。”“哈,晚上不要喝咖啡,会失眠的。”林老师握住我的手。“嗯,其实,我都习惯了。”我把咖啡放回口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爱上了黑咖啡,每当心情郁闷,就会泡上些。于是久而久之,我不管走到哪里都要带上几包咖啡粉,如果附近有咖啡店就最好了,可以直接去买。“你泡咖啡不用牛奶吗?”林老师回味着我刚才的话。“我喜欢美式,不加糖。”我回答道。“这样啊,按理来说小姑娘都喜欢吃甜的。上次见班里的几个女孩子买了冰美式以后都会往里面加砂糖。”老师摸了摸下巴,回忆着脑海中模糊的画面。“也有例外的嘛。”我无奈地笑了笑,指向后面的锅,“馄饨差不多煮好了,该捞起来了。”“哦,差点忘了。”她急忙关了火,拿起漏勺。不过,她好像忘了拿碗。我俯下身从柜子里拿出个大碗放在台面上:“老师,您下次可别忘了拿碗。”“啊抱歉,真的麻烦你了。”她抹了抹额角的汗珠,“瞧我这记性……”“唉,您先吃吧。”我走出厨房,坐在沙发上。等她吃完,我一时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最后决定帮她洗碗。“这种事怎么能让客人做呢?”她避开我伸出的手,把碗浸入水池。“主要是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我挠了挠头不知所措。“这样啊……”她抬起头,思考了片刻,一眼瞧见了挂在高处的时钟。她猛的惊醒:“我的丈夫要回来了,真的很抱歉,我不想你被牵连进来……”我还没反应过来,她便握住了我的手:“对不起,今天让你看到了我不堪的一面,希望你不要因此疏远我。”“无妨。”我轻抚她的后背,“老师,如果这样生活太辛苦,就离开吧。世上总会有人接纳你,能让你幸福。”她仿佛被触动了,眼眶泛着泪光:“好,我一定会努力的。”就这样,我带着复杂的心情走出了老小区。大门前,一位高大的男人走过,竟让我生出了一抹不安。我折返了回去,跟着男人回到了刚才的那栋楼。不出所料,他从兜里掏出了钥匙,打开老师家的房门。这就是老师的丈夫吗?看外貌并没有什么异常,反而比大部分男人更标致。我躲在楼梯的拐角处,静静地等待他进门。门被重重地摔上,我鼓起勇气上前,透过门缝观察里面的动静。“你回来了?”老师赶忙走到玄关迎接。男人没有说任何话,在我以为事情到这里就要结束时,他狠狠扇了她一巴掌。“啪。”清脆的巴掌声回荡在狭小的空间,就连走廊上的过路人都能清晰地听见。老师捂着通红的脸颊,满眼委屈地看向他。她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也不明白男人为什么要莫名其妙地打她。“你竟敢和血族勾搭在一起,真是丢尽了我的颜面。”男人皱起眉,用力地捏住老师的下巴。“什么?”她难以置信,咬着牙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事到如今你还想狡辩。”他将老师按在墙上,“快告诉我,那个血族在哪里!”“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老师卑微地乞求,连连道歉,却没能换来他的一丝怜悯。“是你的学生对吧。”男人冷笑一声,“明天我会去你的学校好好调查,如果你敢包庇,我会让所有人来审判你。”“不要……”老师拉住男人的衣服,“求你不要闹到学校去,不要为难学生……”“吸血鬼是没有感情的恶魔,他们从未把你当成他们的师长!”男人揪住她的头发,“既然如此,你的工作也别想去做了,尽给我添堵。”男人又骂了几句,转而脱下上衣,坐倒在沙发上。他宽厚的脊背上,赫然是一大片十字架纹身。小憩后,他摸向茶几,从底部的抽屉里拿出了一瓶烧酒。动作行云流水,两分钟不到的功夫,酒被一饮而尽了。老师则站在一旁,低着头默不作声,等到男人走远,进了卧室,才跌坐在地上小声抽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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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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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