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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无法改变的。”她苦笑着,眼眶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水雾。当泪快要滴落,她又赶紧收了收,故作坚强。“想哭便哭吧。”我轻轻叹了口气,手划过她的脸颊,“这里没有人会责怪你。”泪如决堤的洪水,她捂着通红的面容,放声大哭。长长的头发盖住了一片凌乱,即使在哭,也保持着最后的体面。很坚强啊……就是这样一个女人,遭受了一般人无法承受的苦楚。“老师,如果您不愿意回家的话,可以跟我走。”脑海中突然迸发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我想让她脱离苦海。她闻言快速地擦干了眼泪:“不,我怎么能这样麻烦学生呢?”我摇了摇头:“不麻烦。”“不行,你自己都还是个孩子……我一个成年人怎么有脸和一个孩子抢吃喝……”她呢喃着,连连拒绝。被拒绝的我心情不快,便不再纠缠了。我住在富人区的独栋别墅,虽说某人说给我安排了新住所,但我是绝对不会住进去的。短暂地停留后,老师先行离开了。我没有跟上去,转而走到了以前自己常去的会所。几十年前,德里克斯为了让我答应他的求婚,用尽了各种方法。我拒绝了他的请求后,常常混迹在会所中,与各种女人交往。他为了迎合我的喜好,主动给我物色新人。但我从未正眼看过他一回,想要逼他早点放弃。会所的脂粉味让我窒息,所以我只是明面上与别人交往,实则没有进行到最后一步。“瞧瞧,这是谁来了。”德里克斯玩弄着他垂落在肩头的金发,一脸玩味地看向我。“怎么,不乐意了?”我径直走向沙发靠了上去,丝毫不见外。“呼,好久没见你来了。”说着,他招了招手,只见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从后面走了出来。她的发型偏随意,竟有三分与林思弦相像。“安拉提伯爵。”她靠近了两步,逐渐大胆,直接坐到了我边上。“这是最近来的新人,虽然是个半吸血鬼,但是她的样貌还不错,勉强能试试。”德里克斯顺手拿来一瓶威士忌,动作熟练地为我倒上。这是我每次来会所他都会做的。眼前的女孩奔放洒脱,在她快要跨到我的大腿时,我不悦地皱眉,示意她下去。这实在是太不象话了,自己总会在她的身上看到另一个人的影子,而那人又偏偏是一个人类。“不喜欢吗?”德里克斯对我刚才的表现感到一丝惊讶。“抱歉,我不喜欢这种类型的。“我躲开那个女孩的视线,试图与她拉开距离。可是那个女孩并没有放弃攀上高枝的机会,仍然在卖力地展示。“那么,我们试试吧。”德里克斯露出了一抹坏笑,像是笃定了我会接受他似的。“干嘛非要缠着我不放呢?”我无奈地回应道,只把他的话当成了一个玩笑。“难道喜欢一个人还要什么理由吗?”他伸手将我身边的女孩推开,自己贴了上来,“和女人交往腻了吧,和我试试也无妨。”我面无表情地抬头:“实际上我也没和她们真正交往过,这种事就不用你操心了。”“所以,我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呢?”他被气笑了。“那也是你的事。”我没好气地说道。也许我真的对这种事没有兴趣吧,特别是男人,真的很烦人。回头想想那个糟糕的家暴男,简直是烂透了。“好吧,我认命了。”他叹了口气,像是释怀了,“就当我什么都没说。”“但是你很有必要为你之前做的事情负责。”我不打算就此放过,毕竟自己是因为他才被牵扯进去,要求在人界探查情报的。“覆水难收啊。”他摇了摇头,“首领但凡下了一个命令,是绝对不会收回的。”因为两难的抉择,我想要放弃这项艰巨的任务。但现在看来,我已经无法脱身了,只得按照规定的线路做完所有工作。于是,我接受了现实。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都会暗自调查林老师的丈夫的行踪。那个男人的正式工作是一家餐馆的老板,每晚九点准时关门。他会在十一点左右回一趟家,然后在凌晨两点出门,去郊区的一家教堂。每当我靠近教堂的时候,男人便消失不见了。走进教堂里,除了墙上的一些壁画和大厅正中央的十字架,其他都没什么特别的。沿着太阳升起的方向,我一路摸索,却没能触碰到任何一处机关。按理来说,那些吸血鬼猎人——耶稣的忠实信徒通常会把重要的机关安置在朝阳处。壁画上,撒旦被光的使者们用带刺的铁链束缚,随后拖入地狱。撒旦痛苦地哀嚎,将整个画面都染成了血红色。他的脚下踩着数以万计的尸骸,是战争中死去的无辜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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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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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