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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啊,请让这个罪人永远消失吧……愿您永远庇佑我们……”宣誓过后,壮汉们端来一条火把,准备扔进稻草堆。而台下的观众们有的面无表情,有的在疯狂叫嚣,还有的不屑一顾。他们冷漠地观摩着,观摩一个活生生的人被烈火焚烧成灰烬。这里面甚至还有几个小孩子,被认为是世界上最纯洁的孩子……我再也无法忍受这群冷漠的家伙,刮起一阵风,吹灭了周围的所有油灯。“什么人?”人们开始戒备起来,散到四周,准备作战。我嗤笑一声,一路杀到了十字架下,只见女人布满烟灰的脸上露出了一抹惊愕。我打出一个结界,为她割开绳子。“老师,我来救你了。”希冀的光照耀着,我俯下身为她穿好鞋。“为什么……”她的嗓音极度沙哑,不仅仅是因为几天的困乏,还因为这群冷漠的人让她绝望到想哭。“闭眼吧。”我用长长的黑色斗篷盖住她的脸庞,让她能暂时安定下来,“我们回家。”随后,我打开结界,放下点着的火把引燃十字架下的稻草。火光冲天,原本神圣的地方顿时成了炼狱。唯有那一方十字架格外醒目,静静地矗立着……我们逃出了这里,呼吸到了小院里的花香,我们第一次感受到了自由带来的欢喜。“曦雨,”老师轻轻拉住我的衣角,“我没有家了。”“那么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家。”迎着阳光,我伸出手,拉起迷茫的她,“你未曾亏欠我什么,你不必感到愧疚,只要敞开心扉地享受便好。”她的睫毛微微颤动,嘴唇微张,踌躇了片刻后终于有了答复。“好。”她用力地点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尽管我将要面对的是颠沛流离,但我已不再是孤身一人。我将毫无保留地对待她,将她看作我的亲人。“那么,明早我们就动身去往德国吧,去我以前生活的地方。”我站在阳光下,如同一位神明。可事实上,我只能生活在黑暗里,在夹缝里小心翼翼地活着。“曦雨,”她的眼里闪烁着点点泪光,干枯的脸上焕发着新生,“谢谢你。”“老师,请相信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于是,我们牵着彼此的手,一同走向了未知的世界。……热闹的小镇,一位满眼笑容的优雅女士站在宽阔的天台。“曦雨,快看,太阳升起来了……”她指向天边,一举一动都透着对光明的渴望。这是我们来到德国的第二天,我们在一处偏僻的小镇落脚。这里没有大城市的喧嚣,也没有痛苦的羁绊,唯有人与人之间的亲切与爱护。我坐在她身侧,呼吸着清鲜的空气,舒展开胳膊:“是啊,太阳升起来了……”我给予不了她光明,但我可以保证,我会尽最大的努力让她幸福下去。我挽住她纤细的手臂:“后悔吗?”她惊讶地转过头看向我:“后悔?指什么?”“你失去了原本的工作,离开了你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祖国,抛弃了身边的亲友……总之,对于这些,你有后悔过吗?”我真诚地面向她,既有担忧,又有期待。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笑了笑:“其实,我没有什么值得牵挂的。因为自始至终,我都是疲惫地站在原地,从未开拓过自己的视野。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开,也许是最好的选择了。”她的气息带着不易察觉的失落,像是在寻找着些什么,又一无所获。片片朝霞温柔而美好,却是有那么一丝冰冷的破碎,给人迷茫与无助。“老师,你会因为我是吸血鬼而躲避我吗?”既然全世界待我以不公,那么我要抓住自己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不会。”她的声音有些发颤,显然是在犹豫。片刻后,她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突然提高了音量:“以后请不要叫我老师了,我是林思弦,我有自己的名字。”“好,思弦。”这是我第一次直呼她的名讳,脱口而出的那一刻,唇仿佛被淬上了蜜糖,带来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后来,我们决定找一个轻松的工作。虽然已经有了用不完的金钱,但这样漫无目的地待在空房子里未免太无趣了。她成功地被咖啡厅聘用了,偶尔会在午后带上我一起去她工作的地方试试最近新出的饮品。“曦雨,你快尝尝,这是我改良过的焦糖玛奇朵。”她端来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和一迭精致的德式面包。我轻轻抿了一口,焦糖的甜香盖过了咖啡原有的苦涩。但对于我这种喝惯了低度烘焙的黑咖啡的人来说,这种样式的过于甜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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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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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