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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铃突兀响起。“祁先生。”周父的声音混着电流杂音,“离我儿子远点,除非你想让所有人知道,季临到底是谁的孩子。”窗外一道闪电劈过,照亮柜台上并排的三件东西:染血的票根、白玫瑰、还有季临的怀表。————————————————暴雨倾盆的早晨,周予安砸开了古董店的门。“为什么不接电话?”他浑身湿透,手里攥着被雨泡烂的琴谱,“我逃了巡演,我爸快气疯了——”祁砚把毛巾扔过去:“回去。”少年愣在原地。水珠从他发梢滴落,在木地板上积成小小的水洼。“因为那张照片?”他突然笑了,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屏幕上是翻拍的同一张码头旧照,“我昨晚撬开了我爸的保险箱。”雷声轰鸣,周予安的声音却异常清晰:“所以你现在要推开的,到底是周家的儿子……”“还是季临同父异母的弟弟?”雨水顺着周予安的衣角滴落,在木地板上洇开一片深色的痕迹。他的睫毛上还挂着水珠,在昏暗的灯光下微微发颤,像是随时会坠落。祁砚的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柜台边缘,那里有一道细小的划痕,是季临当年不小心留下的。他盯着那道痕迹,仿佛这样就能避开少年灼人的目光。“你早就知道。”周予安的声音很轻,却像刀子一样锋利,“所以每次看我弹琴的时候,你其实是在看他,是不是?”祁砚的喉结滚动了一下,没有回答。窗外的雨声渐大,雨点砸在玻璃上,发出细碎的声响。周予安忽然笑了,那笑声里带着几分自嘲,几分苦涩。他抬手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真可笑。”他低声说,“我还以为……”话没说完,他猛地转身,一把拉开了店门。冷风裹挟着雨水灌进来,吹散了柜台上的琴谱。祁砚下意识伸手去抓,却只握住了几片湿透的纸屑。“周予安!”他喊了一声,声音被风雨撕得破碎。少年的背影在雨幕中顿了顿,却没有回头。————————————————深夜的医院走廊,消毒水的气味刺鼻。祁砚站在病房外,透过玻璃窗看着里面沉睡的老人。沈素心的呼吸很轻,氧气面罩上凝结着细小的水珠。她的床头摆着一张照片,是年轻时的她和季临。“她撑不了多久了。”身后传来周父的声音,低沉而冰冷。祁砚没有回头,只是盯着照片里季临的笑容,指尖微微收紧。“你满意了?”他问。周父冷笑了一声,皮鞋在地板上敲出沉闷的声响。他走到祁砚身旁,目光同样落在照片上。“我儿子不该和你们扯上关系。”他缓缓说道,“尤其是你。”祁砚终于转过头,对上周父阴鸷的眼神。“那你呢?”他轻声问,“当年把沈素心送到码头的人,是谁?”周父的脸色骤然一变。————————————————凌晨三点,祁砚推开古董店的门,发现周予安坐在角落里。少年抱着膝盖,头抵在玻璃柜上,像是睡着了。他的头发还湿着,衣服皱巴巴的,手里攥着那张被雨水泡烂的琴谱。祁砚站在原地,胸口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他轻轻走过去,脱下外套盖在少年身上。周予安却突然睁开了眼。“我梦见季临了。”他哑着嗓子说,“他叫我别恨你。”祁砚的手指僵在半空。少年抬起头,眼眶通红,却倔强地不肯掉眼泪。“可我还是恨你。”他说,“恨你明明知道一切,却什么都不说。”祁砚沉默了很久,最终只是低声道:“……对不起。”周予安猛地站起身,外套滑落在地。“我不需要道歉。”他咬着牙,声音发抖,“我要真相。”————————————————天快亮的时候,雨停了。祁砚站在窗前,看着远处泛白的天际线。身后传来纸张翻动的声音——周予安正在翻看那本旧相册,里面全是季临的照片。“他笑起来和我真像。”少年忽然说。祁砚没有回头,只是轻轻“嗯”了一声。周予安合上相册,走到他身旁。晨光落在他的侧脸上,勾勒出清晰的轮廓。“告诉我全部。”他说,“我有权利知道。”祁砚终于转过头,对上了少年的眼睛。那双眼睛和季临一模一样,却又截然不同。————————————————晨光透过纱帘,在木地板上投下细密的光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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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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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