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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音符响起时,lena的父亲在黑暗中捂住眼睛。————————————————散场后的雪地上,两串脚印并排延伸向远方。周予安突然停下,从口袋里掏出什么塞进祁砚手心。是那把旧钥匙,琴行地下室的,边缘已经磨得发亮。“我捡回来了。”他呵出一团白气,“在机场垃圾桶。”祁砚握紧钥匙,金属棱角硌进掌心。少年向前跑去,靴子踢起一蓬新雪,在极光残留的微绿中闪闪发亮。赫尔辛基的冬天比北极圈更潮湿。周予安站在音乐学院的玻璃幕墙前,呼出的白雾在玻璃上凝结成一片模糊。他伸手在上面画了一个音符,又很快被新的雾气覆盖。“紧张?”祁砚递给他一杯热咖啡。少年接过纸杯,指尖被烫得微微发红:“有点。”今天是入学面试的日子。周予安穿着借来的西装,领口别着那枚从古董店带来的怀表——虽然已经不会走动了,但表盖内侧的照片还在:季临十六岁时的侧脸,在阳光下模糊了轮廓。————————————————琴房的门半掩着。周予安坐在钢琴前,手指悬在琴键上方。评委席上的教授们低头翻看他的简历,纸张沙沙作响。“可以开始了。”白发教授说。少年深吸一口气,落下第一个音符。是《革命》,但比平时弹得更慢,每个音符都像在冰面上谨慎行走。弹到第三小节时,他突然变调,转入《摇篮曲》的旋律——两首曲子交织在一起,激烈与温柔碰撞,如同极光与雪原的对话。最后一个音符消散时,最年长的女教授摘下眼镜擦了擦。————————————————录取通知书在两周后送达。周予安赤脚踩在公寓的木地板上,把信封甩到正在煮咖啡的祁砚面前:“看看!”祁砚擦干手上的水渍,拆开烫金信封。全额奖学金,师从那位摘眼镜的女教授,专业栏写着“作曲与演奏”。“恭喜。”他说。少年突然扑上来,胳膊环住他的脖子:“没有你就没有今天。”咖啡壶发出尖锐的鸣叫,蒸汽模糊了两人之间的空气。祁砚的手悬在半空,最终轻轻落在周予安的后背上。“是你自己的努力。”————————————————搬家那天,雪下得很大。周予安跪在地板上打包乐谱,突然从纸堆里翻出一张泛黄的照片——祁砚和季临站在古董店门口,两人之间隔着恰到好处的距离。“那时候你们就认识?”他举起照片。祁砚接过相片,指尖在季临的衣角停留了一秒:“他来找我修表。”少年凑过来,鼻尖几乎碰到相纸:“你那时候好年轻。”“嗯。”“现在也不老。”周予安突然亲了下他的下巴,然后迅速跳开继续打包,耳尖通红。窗外,雪花无声地覆盖了整座城市。赫尔辛基音乐学院的琴房总是供不应求。周予安推开a-7的门时,发现钢琴前已经坐了个人。金发青年闻声回头,蓝眼睛在阳光下像融化的冰川。“抱歉,这间我预约了。”周予安晃了晃手机上的课表。对方没起身,修长的手指在琴键上滑出一串琶音:“马库斯,钢琴系。”他笑着用下巴指了指琴凳空出的半边,“一起?”琴房很窄,两人肩膀几乎相贴。马库斯身上有股雪松香水味,混着钢琴松木的气息,和周予安惯用的柑橘调截然不同。————————————————祁砚在公寓楼下遇见马库斯时,对方正往周予安手里塞唱片。“《极光奏鸣曲》,”金发青年笑得灿烂,“我写的。”少年接过黑胶,抬头看见祁砚,眼睛一亮:“今天这么早?”马库斯顺着他的视线转身,目光在祁砚身上停留了两秒:“这位是?”“我……”周予安张了张嘴。“监护人。”祁砚打断他,拎着超市袋子的手紧了紧。马库斯挑眉,突然用芬兰语说了句什么。周予安耳根瞬间红了。————————————————深夜的厨房,黑胶唱片在唱机上旋转。周予安趴在餐桌上研究谱子,铅笔在纸上沙沙作响。祁砚擦着玻璃杯,目光落在少年发顶的旋儿上。“他今天说什么了?”“嗯?”周予安头也不抬。“芬兰语。”铅笔尖啪地断了。少年抬头,灯光在他睫毛下投出细密的阴影:“他问……你是不是我男朋友。”玻璃杯在祁砚手里映出扭曲的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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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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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