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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温摇摇头,“拍得差不多了,后期就麻烦小李哥你了。”“客气了,那我就先去做下准备工作了。”小李说。“好。”余温作乖巧应了声。含了颗润喉糖,余温收拾下也准备下班了。虽然今晚战绩不佳,但他相信只要宣传到位,他就不信没人来。嗯,除非这里的老板不想赚钱,那他也没办法了。第二晚。余温照常上班打卡。月临中天后,倒是陆陆续续有人到来了。也有人向吧台的贾弛打听:“小哥,这歌手是你们这儿的驻唱?”贾弛手中忙得出了残影,但这并不妨碍他一心二用,转头瞄了眼对方伸过来的手机画面。里面正播放着前两天刚来的新同事。“没错,我们酒吧重金挖来的驻唱,”贾弛大方认领,又道,“那是一个乖乖巧巧的小姑娘,你们可别吓着人家了。”男人爽朗一笑:“这个你放心,我只是喜欢她唱的歌,跑来捧场的。”“对的对的,就是来看看是不是像网上一样,唱得真有那么好听。”……在后台哼了几句开嗓,余温步伐从容地上台了。边走,他嘴里模糊哼着,从衣领的收音器传到舞台的扩音器,娇软个性似的猫叫向整个大厅蔓延。调音师慢慢将背景音乐推上燃点,在舞池里跳舞的男男女女,肢体动作越发暧昧。“啊…今夜谁在你的身旁…”“今夜你要拥谁入怀…嗯…在丛林舞动…”“哦…谁…葱白的指尖在胸膛流连忘返…”(审核你好,这里是在唱歌)…………如情人般地呢喃,仿佛空气一样无孔不入地钻入皮肤直达心脏,听得人脸红心跳。一时间舞池里的众人连舞步都停下了,一致找了个地方坐好,享受这场听觉的盛宴。余温一连唱了三首,就算嗓子点亮了满级技能,也是禁不住这么糟蹋的。退场的时候,他还能听见前台的人在起哄。余温对前来劝说的人摆摆手。“不唱了,再唱嗓子就要废了。”‘少女’的声音一如既往的甜如蜜糖,但也的确能听到明显的嘶哑。来人连摇头道:“不不不你别误会,我可不是周扒皮。就是来告诉你一声,暑假期间你都可以在这里工作。”“谢谢王经理!”余温笑道。“好好干。”说完王经理就离开了。同时王经理心里暗暗咂舌,自己没事还是不要往这人跟前凑了。笑得这么……连他一个身经百战的男人都险些动心了,还好他比外面那些人知道的多些,余温他…是个男的…不过赚钱嘛,他巴不得人来得多些,‘史莱姆’差点都要关门大吉了,他不介意用任何手段将它盘活。更何况,他也没用什么见不得人的阴私手段,不就一女装嘛,谁还没点可可爱爱的癖好了。总之,问题不大。回到住处后,余温正好将行头卸下,外厅传来窸窸窣窣偷摸的声响。余温眉头一皱,别怕是什么贼进家里了吧?从角落顺了根木棍,余温放轻脚步出了房间。外面与他房间一样并没有开灯,眼睛适应了黑暗,还是能觑见夜里几分轮廓。听声响……是从厨房传来的?余温抬起木棍,走了过去。看到个黑影蹲在水池角落耸动肩膀,同时有吸溜的声音传出。“你在干嘛?”在人惊吓回头的瞬间,余温一棒子敲了下去。“咚!”的一声,人影倒地。余温摸了厨房灯,发现是一个身形邋遢的汉子。用棍子动动对方脑袋,余温就笑出声了:“是你啊老爸。”“回来怎么不开灯呢?害得我以为家里进贼了,给我吓得。你看,这不是失手打到你了嘛。”余温说得愧疚,但神情却十分冰冷。“…我是…你…爸…你不能…这么对我…”余国刚说得有气儿出没气进,似乎下一秒就要咽过去。事实上,说完后余国刚也晕了过去。第二天余国刚是被地板的凉意冻醒的。但他整个人呆呆愣愣的,也不知道这几天在牢里受到了什么刺激,并没有以往醒来就诅咒某人几句的中气十足。不过余温不在意就是了。他知道,没有谁比余国刚更怕死了。只要老登别把他房子弄得乌烟瘴气,他可以大度的不计较一些对方的瑕疵。例如,老登睡觉打呼别给他听见就行。‘史莱姆’酒吧的客流量从一开始的门可罗雀,到人头攒动。人流量虽然还比不上其他火爆的酒吧,但比下绰绰有余。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因为这段时间‘史莱姆’来了一位天菜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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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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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