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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确坐在保姆车到了节目组包的酒店楼下,刚走入大厅就看到楚易烨迎上来。他坐的是剧组的车,到酒店的时间比较早,于是一直在大厅里等着。沈确不免好奇:“你怎么没回屋休息,明天的工作量可不少啊?”“这不是等着你嘛。”楚易烨笑容满面,“咱俩不是说好了要在节目录制期间一起吃晚饭吗?”沈确没想到今天随口的约定被楚易烨当真了,只能跟李明川说一声自己要出去吃饭的事。李明川叮嘱他吃完饭给自己打电话,避免房卡被沈确弄丢,他就暂时先拿着。之前沈确在其他剧组拍戏期间就把房卡弄丢过,补卡花了不少时间,从那以后李明川就不放心让他拿卡了。等到李明川离开,楚易烨还忍不住感叹:“你身边还真是不缺照顾你的人,不愧是少爷。”“我早就不是什么少爷了。”沈确面无表情的回答。他现在尽量避免与父亲联系。父亲对沈确的控制已经到了极端的地步,很多时候他都觉得窒息。楚易烨撇撇嘴,没有再多说什么。两个人走出酒店寻找吃饭的地方,看到不少大学生也出来吃饭。这附近大学比较多,小餐馆里熙熙攘攘的很热闹。“大学毕业三年了,我还是很怀念那时候的生活。”楚易烨忍不住感叹。沈确眼眸微微闪烁,思绪也跟着飘远了。五年前大三的他,也经常在下课后骑共享单车去找江隐年吃饭。那时候他憧憬着,大学毕业后就跟江隐年离开齐城,离开那个让他窒息的父亲。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二人当时的许诺非但没有实现,江隐年还讨厌自己了。沈确低下头,莫名有些难过。“我们在这里吃吧。”楚易烨似乎察觉到沈确的情绪变化,随手指了一家居酒屋过去二人就会在居酒屋里聚会,楚易烨喝烧酒,他喝果汁。很多次沈确也想喝酒都被楚易烨阻止。他酒精过敏。这一次依旧是楚易烨喝烧酒,他吃寿司。他在寿司外多裹了一些芥末,吃的眼泪横流,情绪仿佛也好了一些。二人吃完饭又逛了一圈后走回酒店,时间居然已经接近凌晨。楚易烨回去房间休息,沈确也坐着电梯到了自己房间门口。他打着哈欠在口袋里摸索了一圈,突然想到自己房间的卡在李明川手里。他拿出手机要给李明川打电话,手机已经因为没电自动关机了。“……”他精神了。他试着回忆了一番,确定想不起来李明川在哪个房间后,决定去酒店一楼的酒吧坐一晚。坐着电梯到了楼下,酒吧里倒是很热闹。上京的夜生活本来就很丰富,此时酒吧里更是聚集了不少人。酒吧有一位吉他手在弹唱,沈确听出来他唱的是最近很火的《你跟我在一起》。这是一位叫做江畅的顶流歌手演唱的,是唱给自己青春时期喜欢的女孩子。“你不在我身边,孤单的日子变得刺眼。模糊的影子早就看不见,分别的日子开始怀恋。”曲调温柔,却与酒吧格格不入。大多数人没在听他唱歌,互相喝着酒攀谈。还有的人醉倒在桌子上,重复着听不清的名字。沈确托着下巴看着吉他手,模糊的灯光交错,仿佛一瞬间变成了江隐年。二人在一起的日子里,沈确弹吉他江隐年唱歌。他们很默契,偶尔也在酒吧里一起配合演出。他们的演出很受欢迎,总是会有不少人慕名而来听他们的表演。那时候沈确还开玩笑说,如果将来他们一起出道,肯定会成为娱乐圈的顶流。江隐年似乎当真了,还说等沈确毕业,他们两个就一起去娱乐圈闯荡。后来沈确去国外,看到江隐年靠着演短剧进了娱乐圈,渐渐又接了网剧,如今成了顶流。而他从国外回来,也靠着唱歌进入娱乐圈,却比他差了一大截。沈确眼眶有些发酸,吸了吸鼻子站起身走到舞台旁边。刚才远远的看,吉他手还有些像江隐年,如今接近看根本不像。果然很多事情还是远离了最美好。沈确这样想着,对着吉他手伸出手来,问道:“我能弹一下吗?”吉他手有些惊讶,但还是把吉他递给他。他拨弄了几下弦,紧接着唱起了当初二人在酒吧里唱过的歌。“为你我学会经营感情,我担心你的心情。最爱看你如同玫瑰的眼睛,不愿它被世俗沾染凋零。”原本喧闹的酒吧,在沈确的歌声中安静下来。很多人的目光集中过来,就连吉他手也托着下巴温柔的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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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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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