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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公主听了扑哧一笑:“傻丫头,你不能叫姐姐,林姑娘是你三表叔未来的妻子,日后你要叫一声表婶的。”高馨听后想了想:“好吧,这么漂亮的姐姐,不过三表叔人也不错,他可真有福气,能娶到这么漂亮的表婶。”说着,高馨向长公主请示:“祖母,我想请表婶帮我瞧瞧我写的字,好不好?”长公主怜惜黛玉,心想,若不是自己那个皇帝弟弟将黛玉只给了老三,自己都快忍不住认黛玉为干女儿了,这时候见孙女儿喜欢黛玉,哪有不答应的。高馨领着黛玉到了她的小院,献宝似的给黛玉看她的字。“小郡主临的是多宝塔呀,虽然还稚嫩些,但已经很不错了。”黛玉一看就看出来,小姑娘临的是多宝塔碑。“我最近下很大功夫了。”高馨见黛玉夸,就有点儿小得意,和黛玉叽叽咕咕说起读书习字的事情来。她没有伴读,家里有堂兄弟,但哥哥弟弟与姐姐妹妹是不一样的,不知道为何,见了黛玉,总有些拿黛玉当姐姐的意思。这时候她的小丫头跑来,拿着一个南瓜。黛玉不解,高馨笑呵呵的说:“我们想做南瓜灯,我看书上写的嘛。”黛玉想起小时候,还在扬州,母亲还在,父亲就给她做了南瓜灯。于是笑道:“我小时候也有南瓜灯,不如我们试一试。”拳头大的南瓜,从顶上开个大圆口子,掏出瓜瓤,然后再瓜身上画上眼睛嘴巴,掏空,放上一截小白蜡烛,点上,就能透出嫩黄的光。一次做成,高馨忍不住鼓掌:“走,我们拿去给祖母瞧瞧。”彼时长公主的二儿媳正陪长公主说话,黛玉也是这时候才知道,高馨的父亲是长公主的嫡长子,高境,如今在成都做知府,高馨的母亲带着两岁的儿子陪同去了成都。家里如今是长公主的二儿媳管家,长公主的二儿子,高域,如今在京郊大营里头。“祖母祖母,你看,我和表婶一起做的南瓜灯。”小姑娘献宝似的举着灯杆,那嫩黄的光晕晃啊晃。长公主见了也喜欢,夸了高馨,也夸黛玉:“见着玉儿斯斯文文的,倒也是个淘气的。”“让长公主见笑了。”黛玉想,若父母还在,自己当然也乐得淘气。这时候长公主的二儿媳在一旁道:“说起来,我父亲和林大人,还是同僚呢。”黛玉并不清楚,长公主在一旁解释道:“她父亲是督察院的,你父亲当年是兰台寺大夫,属于督察院,所以是同僚啊。”黛玉这才反应过来,长公主二儿媳姓许,那么,她父亲应该就是督察院左督御史许大人。“许大人,和父亲还是同科。”黛玉脱口而出。高二夫人点了点头,方才她就还和长公主说起,当初本来得知林姑娘进京了,父亲母亲还商议着要不要去荣国府瞧瞧,但实在不喜荣国府的人仗势欺人,这才没去。哪知道荣国府老太君,对自己外孙女儿,都能如此。“可不是,所以呀,你和我们家有缘。”长公主一句有缘,只怕是不少人家求都求不来的了。“所以呀,我称呼你一句妹妹,不算托大吧?”高二夫人玩笑一句。“不敢当,那我是该称呼一句许姐姐了。”黛玉爽朗回道。长公主听了是越发喜欢黛玉这性子,该直接的时候很直接,不像那些内心藏奸之人。于是长公主找了机会,单独与黛玉说话。“有些话,原不是我该说的,可我如今实在是喜欢玉儿你,也就当个长辈,说给你听听。”长公主很直接。“皇后娘娘这人,性资敏慧,比起所有嫔妃而言,有大局观,看得长远,这很难得。皇后不喜欢人太笨,但也不喜欢别人太聪明,你与瑞郡王妃、以及将来的理郡王妃都不同,皇后养大了老三,你们要孝敬皇后。”“吴贵妃此人,自恃聪明,不过她是除了皇后外,在陛下身边最久的人,对陛下是挺了解的。吴家势力大,宋家势力也不小,但这不见得就是好事。”“徐淑妃长得漂亮,可脑子不太好。葛家家风很好,但葛姑娘嘛,多少有些宠过头了。”黛玉听的心惊:长公主,这是在将特别重要的信息,全都告诉了她。“长公主,这您”受宠若惊,黛玉实在是大为感动,说话都不利索了。“玉儿不嫌我多事就好了。”长公主无意参与侄儿们之间的斗争,但舍不得黛玉太辛苦,所以该说的,就都说了。“将来你们有郡王府,倒是轻松很多。”长公主说的是大实话,自己的家,肯定比住宫里舒服多了,“只是老三这孩子,生母去得早,难免敏感些,想的也多,你和他,倒是天生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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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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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