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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倪凝溪抱了他一下。声音甜甜的软软的,“谢谢你,老公,我现在就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好命的女人,你知道为什么吗?”尽管知道她这是在撒娇,但江怀景的心还是软的一塌糊涂。“是为什么?”倪凝溪吧唧的亲在他的脸上,“是因为,我有这么一个对我最好的老公呀,所以,我觉得,我特别幸运”江怀景深吸一口气,轻轻地也将他抱住。两人结婚之后,说的情话,是越来越直接了。但是,江怀景知道,他媳妇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一个直接的人。江怀景看着她,漆黑的瞳孔里,只装了她一个人的身影。“媳妇,我也是这世界上最好命的男人,你知道为什么吗?”面前的男人,身穿白色的短衬,露出结实有力的肌肉,修长的大腿,被黑色的裤子包裹,微微袒露出来的胸肌,摸起来格外有力,乌黑的发丝垂在额角,锐利的五官就像是刚出鞘的剑刃,十分的有男人味。倪凝溪忽然就感觉眼前的这一切,是多么的真切。一点也不像是一本小说中的剧情。她现在已经到军市来了,和温敏算是很少见了。除非,她们上门打秋风。不过,就算上门打秋风,她们也是不会借钱的。就温向晖那个无底洞,如果借钱了,就要一直借钱了。突然不借钱了,别人还会记恨上你。这就是人性的贪婪。倪凝溪看着面前的男人,停止掉自己的思绪,抬起头看着他。“为什么?”江怀景摸了摸她的鼻子,还有两边白嫩嫩的小脸。哑着声音开口,“因为,我有一个可爱又会撒娇,又善良又聪明的媳妇!”他说这话时,眼里都充满了笑意。仿佛在他的世界里,只有她一人。倪凝溪心都化了,因为生理性的喜欢,直接吻了上去。满室温存。等两人收拾完,打算出去吃晚饭时,恰好遇上了过来的许光宗。见到两人,许光宗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挠了挠头。“许旅长。”“小江啊,我找你媳妇有点事,就是有个问题吧,想问下她。”倪凝溪就在江怀景旁边,打过招呼后,挠了挠头。“许旅长,有什么问题,您直接问,我肯定回答。”许光宗的目光,落在她脖颈上的玉佩。察觉到他的目光,倪凝溪微微低头。心里“咯噔”一声,不是吧,不是吧,不会刚刚好那么巧吧。似乎察觉到身旁人的不对,江怀景轻声问,“媳妇,怎么了?”倪凝溪摇摇头,“没事。”而后犹豫的看向许光宗。“许旅长,你来找我,是不是因为我脖颈上的这枚玉佩?”许光宗点了点头。见到丫丫的时候,太心急了,以至于道谢的时候,没有好好注意对方的相貌。可后面好几次见到对方来家里看望丫丫时,许光宗只觉得,面前的姑娘,长的与小时候那个大姐姐,真的是太像了。按照年龄,对方应该不是大姐姐本人。小江媳妇又是从南城来的。这一切的一切,都对上了。再加上脖颈上的那条项链。许光宗一时按耐不住,便直接来院子找人了。在看见对方好像知道他要说什么的模样,许光宗狂喜不已。这么多年了,他终于找到那个大姐姐了?!就算只是那个大姐姐的女儿,他也是能将恩情放在对方身上。不过这真是恩上加恩!他的女儿,被大姐姐的女儿,救了。许光宗眼眶红红。“小倪啊,我想问一下,你可否认识温向雪同志”在对方希冀的目光中,倪凝溪点头。“认识。”许光宗立马道:“你和温同志是什么关系?”倪凝溪道:“她是我妈。”许光宗:!!!“那你妈妈现在可还安好?!”许光宗对待温向雪,是感激,而这份感激中,是不包含其他感情的。倪凝溪目光有些复杂。还有些不忍。“我妈……在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什么,已经不在了?”记忆中,那个大姐姐人真的很好。倪凝溪叹了口气,将当年的事情说了出来。在知道或许自己走后没几年,温向雪就去世的事情,许光宗叹了口气。声音颤抖。江怀景在一旁一直没有说话,但到底也猜出来了什么。倪凝溪安抚道:“许旅长,不要伤心,我妈在天之灵,一定知道你的这份心意。”说着,将脖颈上的玉佩取了下来,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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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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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