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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闻前面那个叔叔放的屁吗?”一道童声打断了程卿卿的感叹。程卿卿抬头,和前面转头看过来的男人尴尬对视,她转头,“小屁孩不要乱说!”“我不是小屁孩,你说我已经是大人了,得自己拿行李。”程言郗立马反驳,他已经四岁半了,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了。程卿卿拨弄刘海,点头,“嗯,你已经是大人了,但是呢,大人也不能这么说话,你刚刚的话让妈妈和前面的叔叔都很尴尬,对不对?”程言郗想了想,点头。“这样是不礼貌的,所以呢,我们作为大人,要注意自己的言行,知道吗?”“知道了。”“好了,走吧,妈妈的行李还没有拿呢!”“妈妈,你不是说,我们什么时候去看外公啊?”“明天。”“妈妈,为什么要给我转学啊?”“因为我们要搬回来住了,你就不能在原来的幼儿园了。”“妈妈,为什么我们搬回来就不能在原来的幼儿园了?要是我想幼儿园的小朋友怎么办?”“妈妈,为什么……”“……”程卿卿带着一步三个为什么的儿子回到别墅,打发小屁孩去洗澡了才清净下来,一坐在沙发上,程卿卿立马给赵思思打电话求助。接到电话的赵思思也展现出了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友情,立马拎着零食冲到程卿卿家里。“哎呀,小言言,我们终于见面了,终于不用隔着电脑屏幕看你了,过来让干妈亲亲。”赵思思仿佛得到了一个大型玩偶,喜欢得不行。程卿卿乐得清闲,躲在一边玩手机,看最近的新闻。“干妈,你要勒死我了。”程言郗面无表情的看着赵思思。赵思思看着他萌得不行的小脸,一边道歉,一边将魔爪伸向程言郗的脸,“小言言,你太可爱了,跟干妈回去住吧?干妈管你吃喝!”程言郗听到这话,眼神一变,朝沙发上的程卿卿伸手,“程卿卿,有人拐卖你儿子了!”程卿卿眼神都不给他一个,“那你报警吧,哦,你面前那个就是警察!”程言郗:“……”“干妈,我是不是捡来的?”赵思思看着小孩撅着嘴,可可爱爱的模样,心都要化了。“你不用担心我承受不来,我其实,就是我妈捡来的是不是?”赵思思摇头,“你妈生你的时候我在出任务,没有看见,我也不知道啊!”程卿卿转头瞪了那一大一小一眼,“你们两个再胡说八道,晚饭别吃了!”吃完晚饭,因为疲倦,程言郗早早就睡了。“哎,你现在打算怎么办?”赵思思一边和程卿卿收拾晚饭的残局,一边问她现在的打算。程卿卿挑眉,“明天带儿子去看我爸,然后去看学校,之后就是养儿子啊!把他养大,等他能够自力更生,我也差不多可以去环游世界了。”赵思思忽然想到,程卿卿是个富婆,她不需要工作,就可以养大程言郗。“是我多嘴了,富婆,饿饿,饭饭!”程卿卿指了指餐桌上的盘子,“喏,还剩一点。”“去你的!”“哈哈!”复仇文学里的女主10程卿卿知道,她既然决定回来,那免不了要遇到叶淮南,特别在得知叶淮南这几年都单身的情况下,她知道,叶淮南和她估计还要纠缠。毕竟在原来的剧情里,后面原主在父亲和叶淮南中为难了好久,痛苦了很久,才接受了叶淮南的。只是程卿卿没有想到,她才回来的第二天,就遇到了叶淮南。“妈妈,外公会喜欢我吗?”程言郗看着这庄严的地方,少了以往的活泼,多了几分紧张和害怕。程卿卿摸了摸他的头,“当然,我儿子这么可爱,外公肯定会喜欢你的。”程言郗听到这话,心情好了一些,举着手里的球,“这个是我最喜欢的玩具,我带来送给外公!”程卿卿低头,看到儿子胖胖的小手上握着一个皮球,她夸奖到,“真棒!”程言郗得到夸奖,有点开心,一得瑟,手里的球就没有捏稳,滚了出去。程言郗连忙去追。程卿卿见此,摇了摇头,跟了上去。红色的皮球一直滚,滚到一双皮鞋前停了下来。叶淮南低头,刚把球捡起来,就听到了奶声奶气的童声。“叔叔,这个皮球是我的,可以还给我吗?”叶淮南抬头,看到一个小男孩站在自己面前,眼睛紧紧盯着自己手上的球,嘴角扬起,刚要将球递出去,就听到了程卿卿的声音。“小郗。”叶淮南看着走过来的程卿卿,觉得有些不真实,他有多久没有看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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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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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