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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里只有他们辛辛苦苦爬上来的这一座山,可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看云海夕阳,感觉整个人心胸都空旷了不少。顾渔白掏出手机拍照,没过一会儿,在不远处野营区扎帐篷的虞厉就大声喊他。“渔白,回来看看帐篷搭建的怎么样!好歹伸个手帮忙啊。”顾渔白回了虞厉一句:“来啦。”山顶上野营的人有很多,热闹也随之而来,除了他们这群准大一新生外,有不少游客甚至自带了吉他,烧烤架,食材和煤炭等等。野营区负责人给他们提供几处篝火点。宋瑶歇不下来,上山只休息了一会儿便带着同学去山顶的商铺进行采购。他们人多,买来的食材也很多,多到顾渔白不得不带着虞厉过去帮忙洗菜切菜分菜,洗肉切肉分肉。但也幸亏人比较多,剩下的一部分人就忙着把这些食材用铁丝串起来。等顾渔白肚子饿了,旁边的篝火也被用来当成烧烤架,温暖灼热的火光周围不断传来烤肉的香辣气息,以及周围人的欢快笑声。“哎呦,我的五花肉被烤糊了,谁要吃,我亲自送到他嘴中!”“哇这青椒好辣,快快快,刚才宋瑶买来的饮料给我喝一口。”笑声,闹声,吵架声。顾渔白脸上始终带着幸福的笑,他吃了一口虞厉给他烤的鸡翅,竖起大拇指夸人。虞厉漫不经心地冲他轻笑一声。周围天色已黑,篝火旁被照射出一小片明亮的范围。篝火照应在人脸上,形成一片晃晃悠悠的灰色斑点。虞厉一副舒服自在的模样,身上再没了在城市里加班时无意识带来的紧绷感。篝火聚会还没有结束,天空突然绽放出不少五颜六色的漂亮烟花。顾渔白戳了戳虞厉,指着天上的一朵烟花让虞厉看。后来的记忆有点丢失。大家爬了一天的山,又忙不迭地准备烧烤食材,都很累了。顾渔白一到帐篷里便忙不迭地闭上眼睛,不过两秒呼吸立刻平稳。他睡着了。虞厉从管理员那边带来温热的洗脸水,发现顾渔白已经睡着,他也没把人叫醒。他直接拿出毛巾,沾水后给人洗了一把脸。温热舒服的感觉从脸上传来。顾渔白眉宇明显更加松弛,他哼哼两声,随即睡得更香了。他们所在的这座山,是附近几个城市的最高峰。钢铁般坚硬的水泥城市在众人视野中变成了矮小的建筑玩具,太阳从地平线缓缓升起,它巨大的弧形轮廓,让世间的一切都变得不值一提。光亮逐渐驱散黑暗,青灰色的朦胧光线消失,明媚灿烂的金色太阳占领了世界最高位。除了少部分终日黑暗的地方,整个世界都瞬间天光大亮。在山顶看到的朝阳,也远比平常在城市中看到的更大更圆。山顶雾气还没彻底消散,在一片清灰烟气中,顾渔白被虞厉喊醒。他没想到自己在酷热夏季的清晨还能被冻到,刚从帐篷里出来,他胳膊上瞬间冒出一片鸡皮疙瘩。顾渔白下意识搓了搓手臂,转头看到虞厉端着一盆热水从野营区管理员的露天办公室里出来。这人,实在贤惠的有点过分。顾渔白用着热水,舒服的仰头喟叹一声,刚才被冻到的皮肤瞬间恢复正常。纵使同属夏季,此刻山顶跟山下的气温也属于不同的两个世界。顾渔白刷完牙洗完脸,他斜着眼睛看不远处忙忙碌碌收帐篷的青年。虞厉身上还穿着昨天爬山时的运动服,他头发微微凌乱,鬓角带着水汽,看着有点狼狈。运动服靠近后腰的地方不止什么时候黏上了一块泥巴,偏偏他自己还没察觉,来回走动间带着后腰上的泥土动来动去。顾渔白没忍住笑了一下。这是他第一次看见虞厉如此具有生活气息的一面,看着不再那么高高在上,整个人更鲜活生动。虞厉已经把帐篷收起来,他听到顾渔白笑声,直起腰看过来。他下意识冲顾渔白笑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乎乎用油纸包着的东西。虞厉三两步走到顾渔白面前。他笑道:“这是我刚才去山顶酒店买的包子,给你。等咱们下山后再去吃午饭。”“还有刚才宋瑶来过,大家商量等会儿就出发,大家一起结伴从这里下山,正好可以一边走一边观看朝阳。等到了半山腰休息区,那里有专门的索道,大家可以分开行走。”顾渔白啃着包子,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真是奇怪。虞厉都能去酒店给他带包子出来,竟没顺便开个房间洗澡换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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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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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