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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棠的脖颈处撑出青色脉络,脸色爬上不自然的红,然后拂掉裴允乐的手。屏幕上的字像是在飘,陈青棠晃了晃头,腰后还残留着温意,一点点渗进衣料里触碰到肌肤。“我要回家吃饭了,你自便吧。”裴允乐觉得自己被人抛弃了,只会站在原地等着主人回头认领。虽然落寞更多,但是能再次见到陈青棠,欢欣还是更多。她抹了一把脸,把哭僵的脸给揉开,唇下的小洞已经愈合了,但还能看见一点痕迹。裴允乐不知道自己怎么敢的,冷静的理智被发疯的情感压得死死的,她的脑子完全不转了。一只手拉住陈青棠的手腕,那儿凸起的腕骨在掌心里的存在感很强,裴允乐不敢揉也不敢摸。“那我也跟你回家吃饭。”陈青棠回头,小脸上布满着讶异。裴允乐特意无视了她的表情,“你不是说让我自便吗,我就想去你家吃。”那张肆意的脸凑得越来越近,陈青棠急忙撇过头去。裴允乐确实又“成长”了不少,比如此刻的厚脸皮,这心态无人能及。她低头看了一眼陈青棠手里的排骨,“走吗?”陈青棠挣脱开裴允乐的亲密,说不有什么用,腿长在别人身上,还能给人打折了不成。再说,她也舍不得。陈青棠觉得自己真是矛盾到极致,如果当初分手的时候像电视剧里那样,大吵大闹说些伤人的话,那么自己也不会憋得这么难受。她恨自己爱不起,又恨自己割舍不掉。思绪占了整个头脑,为了彻底结束掉胡思乱想,她脚下开始有行动,一点点挪出这个小巷里。裴允乐跟在她身后,像是第一次来平顺一样,只是静静地跟着。终于出了巷口,方才消耗的精力又多,陈青棠走得慢了一些,裴允乐腿长,自然而然比她快了半步。陈青棠终于能光明正大地看着裴允乐,不需要再用余光去观察她的变化。粉色的头发已经全数染回了黑色,上面也不会再别上五颜六色的小夹子,素净白皙的脸也全然不见黑色灰色的妆容,衣服不再是奇异独特,只是一件白到没有第二种颜色的白大褂。如外人看来,那个奇奇怪怪的裴允乐终于开了窍,然后花了一年的时间,艰难地变成了“正常人”。哪怕是把她往人群里一丢,也不会一眼就能找到,再也不突出了。陈青棠忽的有些难过。*墙上挂着蓝色牌子——东安路第95号。陈青棠推开了门,径直向着厨房走。裴允乐站在门框处,映入眼帘的是满地湿润,她随着鹅卵石的指引走进去,刘奶奶不在。她的花也谢了满地,徒留光秃秃的枝干在花盆里。唯有角落里的芦荟还保持长青。院子里什么都没变,小方桌已经正摆在中央,旁边堆着小板凳。这一年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仿佛自己只不过是和陈青棠赶了集回家。裴允乐都不知道自己这一路怎么走过来的,觉得整个人都在飘。她搬了个凳子坐下,安阳的家里也有个前院,真花假花都有,一年四季都是春意盎然的假象,裴允乐不爱看,总是把窗帘拉上,屋里一片昏暗,然后她就会开始怀念眼前的小院。日子真难熬,一到落雨天她就会想起陈青棠,偏偏南方多雨。厨房里没有动响,静悄悄的。裴允乐走到厨房里,看见陈青棠在把排骨倒在盆里,她似乎是对肉贩砍的大小不满意,眼睛往下看,眉头是挤着的。陈青棠还是瘦,但是裴允乐能看出她已经比之前胖了一些了。“要我帮忙吗?”她走过去,站在灶旁。陈青棠没搭理她,只是把排骨放到锅里,又把葱姜蒜准备好。裴允乐捏起一块满是泥泞的姜,“我先刮皮吧?”陈青棠洗完了小葱码得整整齐齐,菜刀往它们头上砍下去,空气中顿时涌起刺鼻的味道。她拿过裴允乐手里的姜,丢到水槽里。“你心疼我,不让我做事啊?”裴允乐嬉皮笑脸地看向陈青棠。陈青棠用手指蘸了水,写着:客人不做事。裴允乐的笑瞬间僵了,而后一点点落下去。她其实憋了一路的疑问,最终化成对自己的痛诉。有些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再想开口提的时候都不知道怎么找由头。她完全不想对陈青棠说:我做一切都是为了你。这算什么,听起来太让人恶心了。所以裴允乐有心无力,鼓起勇气准备张开的嘴又被迫闭上了。裴允乐觉得自己天生是个悲观主义,但是有些事情总会把她逼成乐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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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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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