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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也是这个时候,便利店的门被推开了,穿着蓝色围裙的店家小姐姐探出头来,笑眯眯问:“要进来躲躲吗?外面有点冷哦,我可以给你们倒杯茶。”这个姐姐很高,扎着长长的高马尾,肤色很白,白得几乎有些冷,上挑的狐狸眼,嘴唇很薄,也很红,有种冷艳的气质。柏樾看见店主的第一眼,就不由挑了挑眉。他瞄了旁边的郑阳一眼,果然,郑阳只看了这个姐姐一眼,就有点手足无措,本来懒懒散散地靠在栏杆上,笑话叶淅像小孩子,还研究陶瓷娃娃,现在却立刻站好。柏樾不由轻笑了一声………他就知道,这个店主完全是郑阳欣赏的那种御姐类型。而另一边,李睿已经非常自来熟地拉着叶淅进去了。“好呀好呀,”李睿大方地跟店主打招呼,“姐姐,我们是在网上看见你家店的,说你家有自制的果酱奶茶和桂花糖,别的地方都买不到哦。”店主笑了笑,让开身子,让他们几个进来。“是的,但是你可以先尝一尝喜不喜欢再买,”她笑着说道,拿了一个小托盘,从柜台上夹了一点小糖果,又拿了i纸杯,倒了一点奶茶,递给叶淅和李睿,“如果不喜欢,不买也没关系。”叶淅含了一枚桂花糖,从里面尝出了玫瑰味儿。“好吃吗?”柏樾走到旁边问。“嗯呜。”叶淅点了点头,因为嘴里有糖所以懒得说话,从托盘里又拿了小小一粒给柏樾。他本意是递给柏樾的,但是柏樾将手套放在了旁边的桌上,直接就着叶淅的手指,咬进了嘴里。叶淅一怔,指尖不自觉缩了一下。而柏樾神色淡淡,将糖果咬在牙齿间,舌头一卷,就滚了进去。他解释道:“我刚刚手碰了外面的猫,有点脏了。”“噢噢。”叶淅胡乱地点头。他们刚才确实在路上遇见一只别家店养的猫猫来着,柏樾买了一点鱼干,喂给了那个猫猫。但是叶淅还是不自在地将手指蜷了蜷,只觉得指尖都像在发烫。而李睿跟郑阳都没有看见这一幕,郑阳在结结巴巴地跟店主姐姐说话,店主在给他介绍店里的花茶。“这个可能适合喜欢甜口的,”店主笑着说道,“想送人可以买铁盒装的,自己喝就可以买纸袋的。”而郑阳只知道点头,耳根肉眼可见的有点泛红。李睿在旁边饶有兴致地看着,两眼放光,恨不得录个像。最后他们在这个便利店消磨了快一个小时。因为外面下了一点小雨,店里也没什么客人,店主姐姐也留他们多坐一会儿。叶淅跟李睿也不管晚上睡不睡得着,一人抱着一杯奶茶,看着窗外。这种安静的,下着雨雪的小镇,四处都白蒙蒙,灯光温柔,他们躲在亮着灯的小木屋里,真是会产生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这才是人过的日子,”李睿发出真心的感叹,“我再也不想回去上学了,我只想拎起我的行囊四处流浪。”叶淅沉痛地点头。他也觉得,一想到再过几天就开学了,他就衷心地感到绝望。已经确认保送的郑阳真是听不下去这学渣发言,他怀疑地看着叶淅,不应该啊,他们好歹也有一半血缘。叶淅的亲妈智商也不低。怎么就生出这个小笨蛋。而在他们身后,柏樾正在跟店家付款,叶淅郑阳李睿挑的东西整整齐齐装在了三个袋子里。作为四个人里最年长的那个人,有义务为所有人买单。包括烦人的郑阳。不过他回头看看,那三个高中生坐在窗边的高脚椅上,一字排开,叶淅轻轻晃着小腿,跟李睿靠在一起拍照。郑阳明明不感兴趣,也非要挤进来。他又轻声笑了笑。他想,好吧,起码这一刻,他可以原谅郑阳破坏了他跟叶淅的私人旅行。不过柏樾这稀薄的温情,只维持了不到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他们坐着缆车重新回到了山上的酒店。郑阳死活要跟他一个温泉池,把叶淅跟李睿赶到隔壁。李睿想故技重施缠住他都不行。郑阳这次无比坚决,抓着柏樾不放,“我不,我跟你俩不熟悉,一个池子我不自在。”李睿瞪圆了眼睛:“我又不会吃了你,咱俩好歹也是同级的同学们,走廊上也打过照面吧,我是什么野兽吗?”搞没搞错。他还是头一次被人这么嫌弃呢,盛屿鹤都不敢这样拒绝他。他露出了委屈的表情,郁闷地看着郑阳,脸颊都气得鼓鼓的。郑阳又有点心虚。但他再一看旁边白白净净,抱着浴衣,一脸茫然的叶淅,他的心又立刻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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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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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