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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时微挣扎开,继续色胆包天地摸来摸去:“你以前可是盛情邀请我摸的,现在咱们关系更进一步了,怎么还抠门上了。”贺钦无奈地笑:“那你不要乱捏。”谢时微沉浸在摸胸肌的快乐中,大脑有点松懈,顺嘴就把真实想法说了出来:“乱捏两下又能怎么样嘛,难不成还能给你捏出反应来。”贺钦闻言,再次抓住了谢时微的手,这次稍微使了点劲:“谢时微,我二十六岁了,不是六岁。”声线明显有些压抑,在房间里有低沉的回音。谢时微这才猛然清醒,像颗蘑菇一样,把自己默默缩了回去。一夜过得平和,谢时微不但没有因为过度兴奋和而失眠,反而睡得很好,梦中也觉得自己在一个很温暖的怀抱里,以至于清醒过来的时候第一眼就是去看是不是被贺钦抱着。但贺钦已经下床,换好了衣服。谢时微眼前一亮。和海钓那天差不多,他穿得很运动,运动夹克和短裤勾勒出高挑且有线条感的身型,看上去像个可靠的户外运动型男。贺钦感受到谢时微的目光,晃了晃手里的钥匙,银色的物体在他指上转了一圈,闪着光泽:“先吃饱,带你兜风。”谢时微乖巧地点头照做,飞速吃完饭,换好衣服跟在贺钦身后出门了。上午十点,街上人流如织,谢时微和贺钦并肩,这一次两人没有了惯常会保持的半臂距离,或者前后错开,而是紧紧并肩。路上阳光充沛,电车叮当穿过主街,谢时微兴致来了就拿手机拍照,忽然让贺钦在一颗老树下站定,小跑到远处给他拍了一张侧身照,定格后划拉屏幕欣赏,又小跑回贺钦身边,得意地八兆皮昂给他看:“我技术好吧。”贺钦笑了一下:“好。”谢时微仰头看着他,也笑了,拉住了贺钦的手:“当然了,模特也很帅。”贺钦一直对自己有正确的自我认知,被夸长得帅也是常事,但现在被谢时微,尤其是成为恋人之后的谢时微说出来,让他有种奇异的兴奋感,但表面依然云淡风轻,只是轻轻回握住谢时微的手:“谢谢夸赞,你也很有品味。”谢时微不知道贺钦要带他去哪里,干脆也没问,他享受这样被人安排好行程,自己什么都不用管的放松和随性。坐车到了机场,才知道他们要去卡帕多奇亚。谢时微以前在旅游节目里看过这里,石头之城,热气球点缀满天。他很开心,也很激动。想起以前过的日子,有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以前他给老板当牛马,大事小事都要操心,到现在被贺钦照顾,才确信当老板确实很爽。想到这儿,谢时微低下头,发出了非常资本主义的邪恶笑声,贺钦觉得好玩,问他笑什么,谢时微憋住笑,抬头:“你这算不算再给我当秘书啊,贺总。”“你说算就算吧,小谢总。”贺钦不介意逗谢时微开心,于是招手叫来空姐:“麻烦给我老板倒一杯咖啡。”空姐立刻行动,给谢时微端来,说请慢用。这几句话很简单,谢时微全听懂了,更想笑,直接笑得倒在了贺钦肩上。距离不远,一小时的飞行时间,小飞机落地。出了机场,这边的温度明显凉了,谢时微打了个小喷嚏,贺钦摸了摸他有点凉的手,立刻开车带他去买外套。谢时微挑中一件黑色皮衣和一件深蓝牛仔外套,看上去颇具当地特色。“你穿这个。”他把皮衣递给贺钦,自己穿上牛仔衣。换好,谢时微看着镜子整理自己的衣服,满意之后,又把目光移到旁边的和亲身上,突然有种想狂亲贺钦的冲动。因为,真的,太帅了。他没忍住又拿起一顶帽子扣在贺钦头顶,这种冲动更加明显,以至于谢时微呼吸都有点急促。收银小哥不停用口音浓重的英语夸赞他们穿上特别好看,说帽子可以打折一起带走,贺钦自然就买了。出了店铺,街上人不多,风很温和,天很蓝,谢时微咽了下口水,终于忍不住拽着贺钦的袖口拐进旁边的小窄胡同,一把把他摁在墙上,二话不说地亲上去了。他用了力气,嘴巴重重地去撞贺钦,手不由自主地攀上他宽阔的肩。贺钦被谢时微这忽然的吻一下挑起了情绪,闭上眼回亲。一墙之隔的音像店在播放民族舞曲,明快而激烈,正如他们这个突如其来的吻。谢时微逐渐由主动变成被动,节奏被贺钦全然把控,这一次贺钦没有再忍耐,手掌掀开牛仔衣下摆,严丝合缝地贴在谢时微的腰上,直接侵入了谢时微的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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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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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