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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颂露出笑容。周宴之忙完工作才发现,在厨房里忙碌的人是温颂。更让他惊讶的是,温颂做饭比他预想的利落许多。温颂切菜时手起刀落,毫不犹豫,刀刃与砧板碰撞发出清脆又连续的“笃笃”声。他还能一手炒菜,另一只手精准地调节着炖锅的火候,动作行云流水,俨然一副专业厨师的架势。他先把葱姜放进去爆香,又拿起洗干净的西芹倒进锅里,炒锅当即爆出油星,噼里啪啦地响,看起来十分危险。周宴之下意识起身,却见温颂面无表情继续翻炒,大概是被油烫到了,他微微皱起眉头,很快又舒展开。这副模样,与平时周宴之见到的温颂截然不同。早上还在他怀里哼哼唧唧的小家伙,此刻游刃有余地站在厨房里,袖子卷至肘间,露出又白又细的小臂,干脆利落地忙碌着。周宴之愣怔看他许久。他不知该做出类似于“稚子弄冰骑竹马,忽作翩翩少年郎”的感慨,还是后知后觉,温颂应该吃了很多苦,从他熟练的动作不难看出,从小到大没少干活。为什么?他不是包揽了温颂大学毕业前的所有生活学习费用吗?温颂为什么过得并不好?衣服鞋子都是旧的,看人的眼神也总是怯生生,好像受惯了欺负一样。似乎是察觉到他的目光,温颂转过头望向他,原本淡定冷静的眼神瞬间软化了,变成周宴之熟悉的羞怯,嘴角小幅度翘起来。“先生,你忙完了吗?”周宴之走过去,“做了什么?”温颂不好意思地把两只手背到身后,紧张的神情和送礼物时一模一样,小声汇报:“这边海鲜比较多,我就炖了三鲜汤,这是西芹炒虾仁,还有一个酱爆鱿鱼须没有做,这道菜我没吃过,不过管家先生教了我做法。”周宴之卷起袖子,“我来吧。”温颂连连摇头,想要推走周宴之又怕自己手脏,只能用手肘抵着周宴之,“不用不用,先生去忙工作吧。”他思索片刻又说:“我做饭虽然不是很好吃,但我动作很快的。”周宴之忽然想起他说的,以前给在工厂里受了伤的乔繁送饭,借小饭馆的厨房,怕菜蔫了不好吃,就把所有饭菜都炒在一起。温颂说得很轻松,仿佛讲故事。周宴之很难想象,炎热的夏季,温颂挤在小饭馆狭窄的后厨里,急急忙忙炒好了饭,在坐地铁一个多小时,送到乔繁的工厂。而同龄的孩子躺在宿舍里吃雪糕玩手机。周宴之再一次懊悔:过去的十年,他为什么没有给予温颂多一点关心?“先生?”周宴之回过神,看到温颂歪着脑袋看他,周宴之抬手拂开温颂额前的碎发,忽然问他:“从小照顾朋友们,是不是很辛苦?”温颂顿住。“没有,不辛苦,是我应该做的。”他似乎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逃避似的转过身,走到料理台前,拿出玻璃碗腌制鱿鱼须。周宴之没有离开厨房,就倚在岛台边,看着温颂忙碌。温颂没有说大话,他动作的确很快。没过多久,两菜一汤就端上了餐桌,更难能可贵的是厨房像打扫过一样干净,台面上没有半点垃圾油渍,温颂都顺手擦过了。周宴之洗了手走过来,温颂站在桌边,两手背在身后,抿紧嘴唇又期待又紧张。好在周宴之盛赞不绝。温颂终于,一身轻松地坐下来,和周宴之一起吃完了午饭。下午返程,方思镜没有与他们一起,林律昇说方思镜先回去了。温颂小声对周宴之说:“先生,我们应该提前跟方先生商量一下时间的。”周宴之看林律昇一副事后的酣足模样,心下了然,并不解释,圈住温颂的腰把他带着往外走,“没事,不用管他们。”温颂坐上车,乖乖摆手,和林律昇说了再见。第二天去公司,才发现云途楼下的一棵柏树被大风刮到了,物业公司正在处理。温颂裹紧围巾走近,看到那棵常年挺立的柏树倾倒在路边,粗壮的根系从泥土中翻出,树皮上还残留着昨夜暴雨冲刷出的水痕,温颂怔在原地,想起六岁那年被亲戚扔在路边,似乎也是这样一个寒冷的雨后清晨。他穿着脏兮兮的棉袄,左边一个编织袋,右边一个小布包,揣着小手坐在路边,呆呆地望着来往的车辆,肚子饿得咕咕叫。如果不是有位阿姨报了警,又引来了记者,将他可怜兮兮的照片发到网上,说不定哪天他都看不到中午的太阳,就被人贩子带走了。好在那时太小,对善恶没有概念,也没因此患上创后应激,只是习惯性不去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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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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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