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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的床上,除了风衣外套不翼而飞外,他还穿着出门时穿的黑色西服,只领带微微凌乱,连手套都没有被人摘下。温时熙撑着身子起身,不料刚刚直起,忽然眼冒金星,又倒了回去。以温时熙的经验,他好像低血糖又犯了。这时,一道气喘轻响从另一侧的暗处传来,带着一点调笑的意味。温时熙闻声回神,转头看向坐在另一边不远处的安静人影。alpha……气氛一时凝固,温时熙看着面前的陌生人,简洁问道。“绑架?”来人坐在床边的单人沙发里,手里捏着一只宽口红酒杯,红宝石一般的液体缓缓流动,色泽透亮诱人。男人看起来很是年轻,不过二十上下的样子,衣着昂贵,神情却十分阴暗,让人难以琢磨。“当然不是绑架。”他口吻含笑,坦然道:“怎么,已经不认得我了吗?”温时熙蹙眉,静静想了片刻。很快,温时熙开口:“……你是谁?”男人闻言,嘴边笑意尖锐一分。凌霄集团的小公子凌霄,众星捧月长大,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遗忘。“真令人伤心啊,温时熙。”凌霄道:“你每一场演出,无论是独奏、协奏、还是歌剧伴奏,我都有前去观看……我关注你很久了,你却说不认识我?”温时熙冷静道:“你要是喜欢我的演奏,等我什么时候接受演出邀请,你可以继续买票来看。可把偶像绑架到酒店,这已经远远超出私生饭的范畴了。”凌霄摇头,温和笑道:“严格来说,是你家人送你来的,我真的没有绑架你。”温时熙沉默片刻,此时天已经完全变黑,他无法判断自己昏迷了多久,更没办法从窗外模糊的夜景中推测自己在哪里。想到昏迷前的事,温时熙轻轻皱了皱眉。他抬手,一边缓慢朝身上的口袋摸去,一边问道:“你和我大伯,是什么关系?”凌霄晃了晃酒杯,看起来很是愉悦:“准确来说……”凌霄说着,抬手将酒杯中最后一点液体一饮而尽。昂贵红酒发酵得恰到好处,凌霄细细品尝之后,望向温时熙泛着灯光的双眼。“今天晚上。”凌霄眼中漫出露骨至极的品尝意味,简言意赅道:“他把你卖给我了。”温时熙愣了两秒,觉得凌霄的话过于离谱:“……你说什么?”“很难理解吗?”凌霄问:“难道你以为你从小到大得到的一切,所有顶尖教育、每月固定的丰厚生活费,这些都不需要付出代价吗?”温时熙闻言,手掌轻轻握起。温时熙:“我有扮演好姜言的儿子。”“所以你很贵。”凌霄道:“临港最大的商业地皮,凌家让价二十亿,放任姜家用一个不可能的低价拍走了。”凌霄解释着,神色却逐渐敷衍,像是不愿意继续和温时熙在这种问题上浪费时间,想赶快进入正题。他略想了一下,轻轻笑起,问道:“那么,漫长的今晚,我们从做什么开始呢?”安静中,温时熙表情冰冷至极。“你不觉得现在自己说的话很荒唐吗?”温时熙问。凌霄目光下敛,看向温时熙隐藏在手套下的长指,自顾自道:“我们可以从你喜欢的东西开始,贝多芬、肖邦,还是李斯特?”凌霄说着,轻轻微笑起来:“你讨厌施坦威,喜欢博兰斯勒对吧?我特意为你准备了一台。姜伯父说你很聪明,也很懂得趋利避害,就算初时不快,在认清形势后,也一定会乖乖听我的话。所以,如果你真的愿意合我心意的话,我们今天也可以只谈音乐。”温时熙眉心拧起,一言不发。凌霄轻轻“啊”了一声:“对了,说到这个——我想听你再弹一遍,去年圣诞在贝朵斯特剧院弹奏的那首《少女的祈祷》。”床头暖光中,温时熙听着眼前人自说自话,很快,他莫名露出一点笑意。温时熙发觉,原来人在无语的时候,是真的会笑。温时熙开口,不咸不淡地讽刺道:“巴达捷夫斯卡女士要是知道自己的代表作被你这种人喜欢,会气得活过来的。”凌霄微笑,评价道:“是很适合你的曲子,温时熙也很像少女。”至少从外形看,床上的青年青涩又干净,看不出一点与香艳传闻匹配的模样。“用少女形容一个二十五岁的成年人,有些过分了。”温时熙起身,一片摩擦声后,从床边站起。轻微的眩晕感中,温时熙轻轻扶了一下墙。屋中的恒温空调十分干燥,带动体内的燥热与不耐。温时熙想了片刻,站在床边脱下微皱的西服外套,露出内里的黑色衬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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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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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