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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无比的信息素,仅仅瞬间,就仿佛将他的身体硬生划开,闯入最深的骨缝中,唤醒脑海深处的噩梦与记忆。不断被侵袭催化的潜意识间,极热与渴望如同沉重的深海一般,将他投放在无法挣脱的水压中,连呼吸都变得艰难起来。另一边,姜权宇看到人突然跌倒在身前,双眉再次蹙起。他开始确定,这小oga就是听从陈老爷子的吩咐,在他面前磨磨蹭蹭不肯离开。姜权宇必须承认,他眼前的身影太像一个人,如果任人继续留在眼前,他一定会心乱。“这么不愿走?”一时间,驱赶带上无情:“是因为收了钱,还是因为是oga,所以只要发情,无论见到谁都可以?”姜权宇说着,声音带上不耐。很快,他重新拿出手机。就在这时,一道小小的拉力从裤子上传来。姜权宇视线下垂,看向地上的身影。oga青年硬撑起上身,一手不断颤抖,轻轻拉着身边人的裤脚。冷汗浸透全身,声音微弱到极致,只剩下一点气喘。“我走……”温时熙又道。他说着,松开手,撑着地板缓缓站起。可下一秒,呼吸伴随剧痛,如同尖刺深深刺入身体。温时熙一口气散去,整个人重新跌回地面。随着倒下,温时熙两眼一黑,强撑了良久意识终于消散,无声昏了过去。门边,姜权宇看着地上的人影突然停下所有动作,眼底划过一道暗芒。这oga,未免花样太多了些。姜权宇不打算继续与眼前人磨时间,他找到助理的号码,准备叫人来处理。这时,就在电话拨出的前一秒,来电先一步到来。陈家乐的名字赫然显示,姜权宇压下内心的怒意,接通电话后,沉着嗓子“喂”了一声。陈家乐完全没听出姜权宇话中的极寒,只飞快道:“你不是说明天回老宅吗,我在酒店门口看见你爸的秘书了,就那个姓刘的,他来干嘛?”姜权宇闻言,微微蹙眉:“刘秘书?你确定是他吗?”“确定。”陈家乐道:“还有,酒店里的安保都出动了,在抓一个小偷。听说蒙面舞会也提前结束了,好像有什么乱子,你睡觉关好门。对了,你那是个套房,以防你找不到,我爷爷说让我告诉你,他送给你的礼物,助理给你放在书桌上了。”随着陈家乐尾音落下,姜权宇空了整整一秒,才快速问道:“……书桌上?”“嗯。”陈家乐挠头:“你直接扔了就行,我爷爷说你小时候最喜欢玩这个,但你都这么大了,‘姜氏接班人喜欢拼乐高’听上去也太蠢了。”姜权宇双唇微张。下一秒,姜权宇快速转头,看向倒在月色中的身影。他明天就回老宅,父亲的秘书出现在这里,应该是为别人来的。更重要的是,陈老爷子送来的礼物,不是oga。视线正中,因为倒下,那人脸上的面具微微错位,露出一小片脸颊。苍白失色的皮肤浸透在月光中,冷汗浸湿鬓角,仿佛雪光轻柔。姜权宇两步走到那人身边,单膝蹲下,伸手拿下那人脸上的面具。熟悉面容闯进眼帘,即使在昏迷中,紧闭的双眼与软唇仍然透出一片不难看出的痛苦。被面具掩盖的额间,冷汗点点刺目。姜权宇轻吸着熟悉的味道,手上重重一顿。原来,根本不是相似。一片安静中,从不慌乱的双眼刹那轻颤,耳鸣忽起,心跳轰响。他欠我的温时熙一夜睡得并不安稳。他的梦境杂乱无章,渐渐地,熟悉的呼唤声一道道响起。低沉、轻缓、近在咫尺。好像要将心跳一点点蚕食,紧紧地束缚住所有。梦境低语中,温时熙再度梦见小时候的琴房。凌霄仍然是那副趾高气昂的样子,要练习卡门幻想曲,要求温时熙为他伴奏合音。温时熙讨厌给别人合音,可他知道,他的一切都来自于大伯,面对大伯的客人,他没有拒绝的权利。不过后来,凌霄是怎么消失的呢?温时熙记不清了。他只记得从某一天开始,凌霄就再也没来过老宅,更没有在他的面前出现过。干净安静的卧房中,点滴声不断轻响,温暖剔透的晨光透过纱帘,轻轻照在榻间虚弱的面容上。随着渐醒,温时熙轻轻皱起眉。体内的钝痛仍有残留,他缓缓睁开眼,看向干净的天花板。短暂晃神后,温时熙缓缓转头,看向一旁的点滴架。片刻后,一道开朗人声从一旁传来。“谢天谢地,你可算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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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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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