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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一旁的梁敏惊讶道:“小熙,你的手怎么了?”温时熙低头,看向指尖的红痕。他嫌那纱布碍事,早就给丢了,此时结痂的伤口暴露在空气中,边缘泛着浅粉。温时熙:“不小心擦伤了。”“看起来很严重?”梁敏关心道:“弹琴的话,会疼吗?”温时熙捏了捏伤口,钝痛蔓延间,他面无表情摇头道:“不疼,没事。”随即,他指尖轻落,练习起入场结束时用于承接晚宴开始的独奏曲。宴会厅配备的演奏级施坦威,发声精准跃动。时间点滴而过,直到华灯初上时分,深秋月影自云中渐显,澄净又明亮。入场时间,晚宴宾客渐渐到来。各色名流与投资商缓缓入场,衣着正式,举手投足尽显优雅。交响乐团经过一个下午的排练和预演,已经可以很好配合。随着乐团不间断地演奏,终于迎来晚宴开始的时刻。所有到场来宾都已经抵达,晚宴举办方也已经完成致辞,接下来,是自由沟通的洽谈时间。温时熙在老师的示意下,将双手抚上黑白琴键。继而,重音落下。拉赫玛尼诺夫的g小调前奏曲,经过放慢与重新编曲,很适合这样的开场。快节奏的活泼进行曲,作为海港码头经济贸易畅谈的开始,最恰当不过。随之而来的浪漫主义中段,不断渐强渐弱的音调在指内流淌,内音部婉转又细腻,美妙得无与伦比。无需额外扩音,琴声透亮清晰,洒向宴会厅的各个角落。人群中,一道临时应邀而来的深色身影站在不远处,被热络的人群簇拥在最中央。男人站在众人正中,极优的alpha气场,使他拥有着不可忽视的吸引力。七年没有归国的豪门接班人,在华盛顿纵横沉浸,一朝回国,就坐拥最高权柄,甚至仅仅一个呼吸,就能决定一家中小企业的命运。渐渐地,在听清琴音后,男人神情微微凝滞。他下意识抬手,不带一丝犹豫,强硬制止了身边人的侃侃而谈。安静中,姜权宇转头,看向那道坐在钢琴前的身影。视野里,欣长身影坐在方椅上,同样的黑色衬衫,只是换过新的,认真看,还能看出一点久折的印子。白皙的纤细手腕从黑色袖口中露出,修长手掌与十指,在随意操控的黑白领域间跳动,仿佛芭蕾舞者翩翩起舞。不断加速的短快节奏,对演奏技巧很有要求。温时熙讨厌被技巧牵着走,对于他这样从小练琴的专业演奏者来说,只要足够用心,练得多,每个人都可以掌握技巧。轻快的尾音过后,一首简短的前奏曲告一段落。指挥棒晃动那一刻,声音被再次交还给交响乐队。作为无人关注的宴会伴奏,没有人会为角落的钢琴家鼓掌。只有梁敏老师心跳回响,知道温时熙这一支拉赫的水准。她不知道温时熙成年后,为什么没有按计划前往古典音乐的起源地欧洲继续深造。温时熙明明是所有人眼中的天才,却停留在海港市,成了一名自由、但令人惋惜的陨落流星。交响乐再次响起,间奏结束,温时熙可以拥有半小时的休息时间。一首前奏曲酣畅淋漓,温时熙微微出汗,耳后的阻隔贴实在难受。他从演奏场离开,前往洗手间,想换片新的。洗手间内,温时熙换好贴片,看向镜子里的自己。一贯蓬松的碎发被梁敏老师一手鼓捣成专业演奏的严谨模样,抹上发胶,露出完整的精致脸庞。温时熙回想着刚刚施坦威的琴声,用沾着凉水的手拍了拍脸颊。果然比起他的博兰斯勒,施坦威更具有无与伦比的穿透力。说起来,其实他也该放下儿时的幼稚成见,买台施坦威回家。温时熙一边想着,一边走出洗手间。洗手间外,一道冷峻身影站在门边,恰好立在温时熙的必经之路。温时熙视线流转,在看到人影后,脚步微微停顿。走廊尽头的宴会厅传出阵阵喧闹,可温时熙却因呼吸忽而停下,察觉到了一瞬间的安静。姜权宇微垂着头,余光看到温时熙出来,轻轻扬起脸。熟稔的凝望,深邃、悠长、压迫十足。两人对视片刻,方才急促的琴音仿佛随着视线交融,重新回到耳中。可下一秒,温时熙很快移开视线,朝姜权宇一旁走去,打算直接回宴会现场。如果可以的话,他不是很想和姜权宇说话。就在两人擦肩而过时,低沉男声突兀传来。“第三十七小节,你弹了一个错音,中后段过度的提速,也有些心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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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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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